《朱熹<中庸>学阐释》:
第七章 “诚”之道
先秦儒家经典讲“诚”,莫过于《中庸》。《中庸》明确指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然而,在汉唐时期儒家经典的诠释中,“诚”多被释为“信”,所谓“诚信”,故多就人道而言。与此不同,朱熹《中庸章句》把“诚”界定为“真实无妄”,赋予了新的含义,尤其是从天道与人道合一的层面讲“诚”,并把“诚”看成是“三达德”、“五达道”之根本,视为“成己”、“成物”的必要基础。
第一节 “诚”之界定
在《中庸》中,“诚”最初出现于第十六章。该章引孔子日:“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对于所谓“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郑玄注日:“言神无形而著,不言而诚。”孔颖达疏日:“‘夫微之显’者,言鬼神之状,微昧不见,而精灵与人为吉凶,是从‘微之显’也。‘诚之不可拚’者,言鬼神诚信,不可揜蔽。善者,必降之以福;恶者,必降之以祸。”①这里把鬼神之无形与人之吉凶相联系,以说明鬼神之“诚”,而其中的“诚”被解说为“诚信”。
与郑玄、孔颖达不同,朱熹《中庸章句》以阴阳二气言鬼神,指出:“以二气言,则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伸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还说:“鬼神无形与声,然物之终始,莫非阴阳合散之所为,是其为物之体,而物所不能遗也。”对于所谓“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朱熹注日:“诚者,真实无妄之谓。阴阳合散,无非实者。故其发见之不可揜如此。”②朱熹《中庸或问》还说:“日‘诚之不可揜如此,,则是以为鬼神之德所以盛者,盖以其诚耳。”③在朱熹看来,鬼神之无形与物之终始一样,都是阴阳合散之所为,而阴阳合散本身是“诚”而不可拚的。此外,《朱子语类》载朱熹说:“诚是实然之理,鬼神亦只是实理。若无这理,则便无鬼神,无万物,都无所该载了。‘鬼神之为德’者,诚也。”①重要的是,其中的“诚”被解说为“真实无妄”。
《中庸》第二十章日:“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孔颖达疏日:“此明为臣为人,皆须诚信于身,然后可得之事。”②事实上,孔颖达疏《礼记·中庸》,大都把“诚”解说为“诚信”。再比如,孔颖达疏《中庸》所言“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日:“天性至诚,圣人之道也。‘唯天下至诚’者,谓一天下之内,至极诚信为圣人也。‘为能尽其性’者,以其至极诚信,与天地合,故能‘尽其性’。”③
与此不同,朱熹注《中庸》第=十章所言“反诸身不诚”日:“‘反诸身不诚’,谓反求诸身而所存、所发,未能真实而无妄也。”同时还注该章“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日:“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④事实上,在朱熹《中庸章句》中,“诚”均被诠释为“真实无妄”。所以,《中庸或问》回答“诚之为义,其详可得而闻乎?”日:“难言也。姑以其名义言之,则真实无妄之云也。若事理之得此名,则亦随其所指之大小,而皆有取乎真实无妄之意耳。”⑤
关于“诚”的界定,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明确说:“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可见在当时,“诚”与“信”是相通的。事实上,汉唐时期的儒家大都把“诚”释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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