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关系我国建设世界人才强国目标能否早日实现的纲领性文件。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培养和集聚了人才队伍,但同时也存在人才队伍大而不强、人才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真正把人才“解放”出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他反复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要加大改革落实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激励广大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聪明才智。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和实现强国梦的关键时期,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已成为实现这一伟业的最大短板。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人才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较浓厚,存在着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人才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常常是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导致急功近利。在人才评价方面,“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唯学历、唯职称、唯身份”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人才流动方面,“一亩三分地”“不患寡而患不均”等陈旧人才观念仍有市场,存在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思想。这一切都显示出人才体制的不科学,使广大人才的成长发展和作用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就必须打破这种体制。《意见》作为我国首个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在顶层设计上对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做出了具体要求,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创新人才管理体制
在管理体制方面,《意见》指出,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放宽人才服务业准人限制,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在改革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方面,《意见》也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人才的评价标准,往往指引着人才的培养方向。虽然我国在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重应试教育、重知识灌输、轻创新创造等现象。因此,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人人成才的观念、多样化人才的观念、终身教育的观念、系统培养的观念。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点聚焦专业人才,改进培养支持方式,根据人才多样性、多层次性特点,更加注重系统培养、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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