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廉政建设述评》:
对于招聘进来的工作人员,荷兰的制度也是十分特别的,荷兰的临时性公务员和获得终身签约的公务员在福利和待遇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就是说,无论你选择签订临时性的合同还是终身合同都不会影响到你的升迁奖惩。
荷兰也对公务员进行制度化的管理。《公务员集体劳动协约》是规定和制约公务员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它对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假期、患病、权利与义务以及工资级别等方面有着详尽的规定。对于公务员行为,《公务员集体劳动协约》有着详细的规定,如只有在征得上司许可的情况下,公务员才可以接受价值50欧元以下的礼品,而超过50欧元则是要禁止接受的。其对于公职人员行为的规定,已经具体到详细的数额等这些细微方面,可见规定之细致。
与西方国家奉行的“高薪养廉”不同,荷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不能算作是特别高。在荷兰国内,一般公务员的工资甚至比不上一些基础工作的薪水高,很多公务员甚至把自己的公职当作一项兼职来做。荷兰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共分18级,而每一级又可细分为10到13阶。就实际运行来看,每级之间的提升幅度都不大。举例来说,第一级工资在1467—1819欧元,第十级提升到2397—3852欧元,最高的18级,已经是高达6530—8541欧元。中低层的荷兰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是比较低的,只有较高层的公务员工资收入较高。当然,必须注意的是,荷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比西方其他国家普遍推行的“高薪养廉”政策所制定的工资水平,并不算高。而实际情况证明,高薪养廉政策是有一定效果,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不少情况是事与愿违,高薪并没有达到养廉的目的。可以说,荷兰的“低薪养廉”政策带给我们的思考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从整体来看,荷兰公务员政策强硬的政治手段相对较少,而是一种充满人本主义的架构,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主义的国家核心价值理念。近年来,荷兰政府开始尝试把某些私有化企业的竞争机制,逐渐地引入公务员培养和监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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