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论》:
胡锦涛在2011年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概念,并对其地位、内容、意义等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党的十八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及所具有的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同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坚定制度自信,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等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自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与之相对应,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三者也是有机结合、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这三个方面归根到底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自信,贯穿其中的就是对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的高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这是“三个自信”的内核。中国共产党深深懂得,马克思主义只有在它同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时候,才能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离开中国特点来谈论马克思主义,对于革命、建设和改革都没有实际意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觉和高度自信,提供了思想方法论的基础。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是对科学社会主义普遍发展道路与中国社会主义特殊发展道路相结合的自信。列宁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马克思主义作为全人类精神文明的伟大成果,它指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普遍发展道路,但没有提供解决所有问题的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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