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译丛:斯宾诺莎与政治》:
命定论与自由意志:宗教意识形态的冲突
斯宾诺莎对神学——也就是说,对作为混淆了宗教与思辨的神学形式——的探讨在两个层面上进行:教义层面和历史层面。他为了把握现在的情况而追溯到了“起源”。他并不满足于外在的描述,而是切入了话语的逻辑,进而提出了将在《伦理学》(尤其是《伦理学》第一部分附录)中成为有关想象的一般理论的材料。
存在一种摩西神学:其基础是叙述造物与神迹的宇宙论、服从的伦理学和“选民”的来世论,它的职能在于论证犹太律法中的十诫,向其民族当时的群众解释这些戒律(《神学政治论》,58—61,92,124等处)。这并不是说摩西为了支配他的子民而构造了一种虚假的(artificielle)意识形态,相反,他本人是相信他的神学中的启示真理的,也正是在他的这一神学中,他才获得了不容置疑的“征象”,它们使他扮演了国家与宗教创始人的角色。同样还有一种——确切地说是几种——先知神学,它们在一些关键点上相互矛盾(《神学政治论》,62—63,143):尤其是关于拯救的问题(拯救只取决于神的选择,还是也取决于行为善恶?以何种方式取决于行为善恶?有法可循还是没有?)这些差异说明了神学的本质特征:神学将冲突引入宗教。这类差异在原始基督教中甚至更为严重(如保罗、詹姆士和雅各的教义之间的差异)(《神学政治论》,93,212)。最终,这些差异制度化为当代教会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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