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成套设备标准境外适用性实践》:
一、我国大型成套设备标准境外使用的国内基础
(一)管理体系概况
长期以来,我国标准制修订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及有关商协会负责,存在政出多门、重复建设的现象。同时,国内大型成套设备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条块分割,各行业各自为政,自成一体。如核电站建设上,电力设备由电力部门管辖,核电容器由核安全部门管辖,基建部分由住建部管辖,这造成标准条目繁多(其中许多标准是重复性编制)、引用混乱等问题。
(二)标准外文版本现状
在境外开拓业务的我国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翻译了部分成套设备的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但一些行业标准由于技术更新需要修订,而原归口部门已经变更,标准修订和英文版审查程序存在真空区,因此英文版中国标准的发布工作一直难有突破。如何统一、简化、优化现有成套设备国标及行标(包括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按照美国或欧盟标准体系完善统一装备制造标准,翻译发布出版一整套成体系的英文版国家标准规范,同时打通国内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渠道,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是推动我国标准走出去面临的首要问题。
2012年,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公司在马来西亚PRAI1400MW联合循环项目投标中,业主将马来西亚能源部发布的有关“标准要求”的文件提供给我方,文件所列的大多是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标准,并且文件中明确指出中国标准不被接受。由此可见,中国国家标准在马来西亚电力市场是个盲点。
谈判期间,我方曾多次向业主介绍中国标准,但都因为GB没有标准的英文翻译版本等原因,最终未被接受。双方谈定的折中方法是业主指定一家国际知名顾问公司,对我方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图纸进行背书认证,再交由马来西亚电力机构进行认证后,方可交业主审批。
(三)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国际标准与中国标准、各个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性较大,非洲国家为代表的第三世界国家缺少本国自主的标准,如何挖掘我国装备制造业良好的性价比优势,改变这些国家对欧美发达国家的盲目崇拜,达到中国大型成套设备“走出去”占领市场的战略目的是当务之急,因此比较国际标准(ISO、IEC)、欧美标准或当地国标准与中国标准之间的差异,已经成为中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中国企业参与国外EPC(设计、设备、土建、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工程、投资国外项目的必要基础。
虽然现行的中国标准在工艺系统、设备配置、电气、控制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不大,但在材料、环保、健康安全等方面相对欠缺,导致我国标准体系始终不能被外方认口J,近年来成为限制我国标准“走出去”的突出问题。基于上述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投入经费支持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开展“支撑我国水泥窑余热发电成套技术出口事实标准研究”专项,开展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出口国标准及标准体系与我国的差异对比。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也启动了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较研究项目,形成了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中发电工程土建专业(总图、建筑、结构)和工程勘测专业(测量、岩土、水文气象)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较阶段性成果,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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