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建设的探索及当代价值研究》:
社会唯名论的代表性学者主要有英国思想家赫伯特·斯宾塞、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法国心理学家加布里尔·塔德等,他们基本上认为社会只是一个虚幻的存在物,只有名称的代表物,组成社会中的个人才是真正的实体存在,充分肯定了个人的特性和作用。其中,斯宾塞主张社会的起源是由个人或个人的利益所决定的,社会的性质反映的是社会中个人的性质,个人的性质决定社会的性质,强调社会服务于个人。他基于个人的性质来研究社会的性质。塔德从心理学的角度认为社会及一切社会现象是个人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在哪里发现了个人心理的互动,就能够在哪里发现社会和社会现象”。他基于个人及个人的心理来研究社会。总体上来说,社会唯名论者研究社会的出发点是社会中的个人,将个人的行为、心理等作为社会研究的核心要素,进而阐明社会的基本性质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过分夸大这些要素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则陷入了唯心主义之中。
社会唯实论的代表性学者主要有法国实证主义大师奥古斯特·孔德、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等,他们基本上认为社会由个人组成之后形成独立的存在物,是一个具有自身特性的实在整体,社会的性质已不能由个人所代表,而是由社会中的集体行为所决定。其中,孔德认为社会不是单个人的简单堆积相加,而是由众多部分组成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他主张社会对于个人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所以研究人要在社会中研究才有价值。涂尔干关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则有自己的主张:“一方面,他承认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另一方面,他又坚持社会是不依赖某个具体的个人而存在的突生现实。”所以社会既区别于组成自己的各部分,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同时又不能视作简单的个人集合,具有自身的决定性。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