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所说的抗癌药“效果”并非治愈和延长寿命
抗癌药之所以经常引起人们的误解,就是因为对“抗癌药有效”这句话,说的人和听的人理解是完全不同的。比如对医生来说,肿瘤缩小就是“有效”,但是患者及其家人,却认为医生说的是能够治愈,或者就算不能治愈至少也有延长生命的效果。这种误解肯定会影响到患者及其家人的行动。不仅如此,医生还有一些言论也会引起患者的误解。
在本章之中,我将引用《抗癌药治疗真的不行吗?》(《周刊现代》2011年1月29日号)中专家的话,专门对“效果”这个词的意义进行分析(以下将出处简称为《周刊现代》),以消除医患之间的误解。
首先,用来判定抗癌药效果的指标包括以下四点:
①癌症治愈。
②延命。
③症状缓和。
④肿瘤缩小。
但是由于抗癌药无法治疗实体癌,所以专家们达成共识,不将“①癌症治愈”作为指标。那么我们主要讨论②?④。
即便肿瘤缩小了,转移和副作用也可能缩短寿命
“④肿瘤缩小”一直以来就被作为判定抗癌药效果的指标之一。甚至肿瘤缩小到一定程度还成为了判断新药“有效”的基准。大概是受这种情况的影响吧,临床医生们,也会对患者和媒体说“肿瘤缩小了所以有效”。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山王医院的副院长奥仲哲弥所说的话,“250px的肿瘤缩小到75px,我认为这就可以说是效果。这被称为‘部分响应’,肿瘤的体积缩小到50%以下,就是有效”(《周刊现代》)。
但是,将肿瘤缩小作为有效的指标,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在于,抗癌药是“杀细胞药”,其毒性造成的“缩命效果”以及生活质量下降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即便肿瘤缩小被判断为“有效”,也经常会出现患者生活质量低下,或者因为毒性而丧命的情况。而且,就算患者没有立即死亡,寿命缩短的危险性也是很高的。
第二个问题是,肿瘤缩小的现象非常少见,极低的成功病例便通过认证,会对未来患者造成极大风险。比如第一章第5页介绍过的将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分为四组,利用联合化疗方法进行治疗的试验,肿瘤消失(完全响应)的患者只有不到1%,肿瘤缩小(部分响应)的患者为19%。
第三个问题是,造成绝大多数患者片面追求自己的肿瘤能够缩小,却忽略了治疗的真正目的是延命。但是,从患者及其家人的角度来说,下定决心忍受副作用接受治疗后,如果能从医生那里得到“肿瘤缩小”的消息,那心情一定是非常高兴吧。我们来看一下被称为最有希望夺得诺贝尔奖的户冢洋二先生的病例。
户冢先生在接受大肠癌手术五年后,在右肺部发现了癌转移,2006年开始接受抗癌药治疗。随后他又陆续接受了其他传统抗癌药和靶向治疗药物等治疗,但病情却持续发展,并于使用抗癌药27个月后去世。
在他的治疗记录中有这样一个内容,是开始抗癌药治疗后肿瘤标志物的图。所谓肿瘤标志物,指的是通过验血测出的特殊物质的值,这个值可以用来表示癌症病灶的增大和缩小。图表明,开始使用抗癌药之后,肿瘤标志物的其中一个数值下降到了十分之一以下,癌细胞的数量也下降到了十分之一以下。这种情况可以看作是前文中提到过的“部分响应”。这当然是一个令人高兴的结果。户冢先生应该也非常高兴看到这个结果。
可是他在开始使用抗癌药之后,却只生存了27个月。对患者及其家人来说,或许会将这27个月看作被抗癌药延长的寿命吧。但是,即便在不进行任何治疗的情况下,出现转移的大肠癌的患者的余命也比之前有了显著的提升。因为CT等精密仪器检查方法的进步,能够让患者比之前更早地发现转移病灶。也就是说现在发现的转移病灶很小,病灶发展到以前检查方法能够发现的那么大体积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段时间被当成了延长的寿命(领先时间偏倚)。
现在,有大约一半以上的出现转移的大肠癌患者,即便不进行任何治疗也能够存活20个月以上。在我的患者之中,还有发现肝转移后不进行任何治疗仍然存活了4年以上的人。因此户冢先生的情况,很难说是被抗癌药或靶向治疗药物延长了生命。要说可能性的话,户冢先生的生命被药物延长了、缩短了、既没有延长也没有缩短,都是有可能的。事实上,根据户冢先生的记录,我们很难判断出药物对他的生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他遭受了许多药物副作用的折磨。
我们已经知道,在实体癌中,抗癌药有可能使转移病灶出现缩小或消失的情况。但是,就算暂时消失了,也只是缩小到检查无法发现的大小而已(1mm的病灶内也存在着上百万个癌细胞)。因为癌细胞必定残留,所以除非患者死于其他疾病,否则癌细胞还会继续增殖。
另外,包括靶向治疗药物在内的抗癌药都具有很强的毒性,患者的生活质量必然会出现下降,甚至寿命也会缩短。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也想要“做点什么”的患者。最近我就遇到过这样一位。
一名50多岁的男性,大肠癌手术后出现了骨转移,进行多次抗癌药的联合化疗方法和靶向药物(安维汀)的治疗后,由于痛苦更加严重,于是选择了转院治疗。我对他进行了镇痛剂和放射线治疗,这虽然减轻了他的痛苦,但他却要求“用一些药物”。我对他说“抗癌药和靶向治疗药物都是无效的”,“你现在的状态,就算不用抗癌药,半年或一年内也没有生命危险”,但他却并不满意这样的回答。因为我很了解他的心情,于是咨询了消化内科的意见。对方的回答同样是使用抗癌药“没有意义”。但遗憾的是,他为了使用抗癌药还是选择回到原来的医院接受诊治。
没过多久那家医院就和我取得了联系。在使用了和之前一样的抗癌药与靶向治疗药物后,患者出现了疼痛、狂躁和妄想等症状,在医生与患者家人商量后,开始给患者点滴注射镇静剂,1个月后这名患者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尽管患者本人的精神状态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这样做真的合适吗?患者本人是无论如何都想要继续活下去的,可是医生却和患者家属打着“镇静”的名义剥夺了患者生存的可能性,这和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患者本人也是在一流的公司担任领导职务,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呢?联合化疗方法和靶向治疗药物(安维汀)正如我在第一章中介绍过的那样,延命效果并没有得到证明,这真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结果。
要想人生不留下遗憾,某种程度上的豁达是必不可少的。即使罹患癌症也没有必要绝望,在实体癌出现转移的情况下,必须对此有所觉悟。尽管这是很难做到的,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在人生的最后,就不得不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寿命恐怕还会因此缩短。
让我们回到现实中讨论应对方法。比较常见的,就是主治医生的不理解和粗暴对待。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患者及其家人不想使用抗癌药,但医生却不同意。严重的情况下,医生甚至会说“如果不用抗癌药那就不要来这里看病了”。医生对抗癌药的神话深信不疑,患者却没必要以身犯险,这需要一些对策。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和医生发生正面冲突,尽管患者可以得到一时的痛快,但随后的问题就很难解决。而患者或者家属因为这件事去找医院的院长和理事长的话会使医生很没面子,但拒绝接诊是违反医师法的,所以就算医生同意接诊也会心存芥蒂。另外,就算医生同意撤销使用抗癌药,以后有什么问题的时候,他们就会冷嘲热讽地说“这是因为没用抗癌药的缘故”“要不要再用点抗癌药试试啊”。毕竟抗癌药的神话是很难打破的。所以我们可以考虑更换医生或者医院。不过基本上所有的癌症专科医院、大学医院和普通医院都容易推荐抗癌药,所以选择姑息治疗专门医院或者在家治疗也许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如果无法更换医生或医院的话,那么演技就是最后的手段。如果直接说“抗癌药似乎没有效果”,医生肯定会感到非常不满。但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话,应该是能够说服医生的。比如可以非常夸张地说“打点滴太痛苦”“感觉很难受”,传达一个“想要停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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