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专科专病临床诊疗丛书:实用呼吸病临床手册》:
如何提高中医药对呼吸病的临床疗效,一直为历代医家所重视,今之医者亦然。多数学者认为以下几点当不容忽视。
一、明病辨性,审证求因
呼吸系统疾病看似单纯,实则不然,就呼吸内科疾病而言,仍有众多疾病未明,这也为中医临床所困惑,但又为中医临床与科研指明了方向,使得中医药疗法有了展示自己优越性的机会。
明病辨性是辨证施治的前提。四诊合参,审察内外,当对病人做全面的了解和周密的观察。既要了解病人的病史,又要了解病人的外在环境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影响,将检查所得进行分析、归纳以判断病情,将此作为辨证、立法、处方、用药的依据。辨病就是要明确疾病的类别,辨性就是要辨别疾病的性质。疾病的发生,其根本在于邪正斗争引起的阴阳失调,故病性无非阴阳的偏盛与偏衰。寒、热、虚、实是肺疾病病变中的最基本性质,所以治疗原则当是补虚、泻实、清热、温寒。辨明病性是为治疗提出一个总的治疗原则,故其为辨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能否提高中医药疗效的开端。
审证求因是辨证的进一步深化,是根据病人的一系列具体症候,包括病人的自觉症状、四诊及检查结果加以综合分析,求得疾病的症结所在,掌握病因,针对病因,从根本上治疗疾病。
二、明本立法,选方遣药
治病求本是诊治疾病的根本原则,也是为提高疗效当下功夫的地方。无论针对病因还是针对病机治疗,都必须遵循治病求本的原则。辨明病本是针对病机求因的具体化,可使病机的主次和因果关系得以明确,是确定治则的直接依据。明确病本,可确立相应的治疗法则,每一证候都有相应的治疗法则,如肝火犯肺的咳嗽,可用清肝肃肺的治则。方剂是针对证候而设的,具有固定的组成配伍,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要选择恰当的方剂,必须熟悉方剂的组成、方义和药物的配伍关系,方剂是辨证施治的最后目的,临床疗效是通过方剂而体现出来的。
应特别提出的是,方剂是前人临床经验的总结,也是历代医家在有关学术理论的指导下,认识病证后所创造出的具体治疗方法。我们应重视并学习、运用它,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创新。刘完素《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说:“用方不对病,非方也;剂不蠲疾,非剂也。”因此,临床上要防止杂药凑合、有法无方的处方弊病。当然,也可不拘成方,但要随证选药、法度井然。在选定方剂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病的兼夹情况照顾好疾病的次要矛盾,针对具体病情加减药物,这是对方剂的灵活应用,使之更能贴切病情,以提高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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