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急救护理基础与核心技能/现代实用护理知识丛书》:
二、病因与发病机制
(一)病因
(1)交通伤:交通伤占创伤的首要位置。现代创伤中交通伤以高能创伤(高速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伤)为特点,常造成多发伤、多发骨折、脊柱脊髓损伤、脏器损伤、开放伤等严重损伤。全球每年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约120万人,受伤3000万~5000万人。WHO预计,至2020年,道路交通伤致死和致残人数将增加60%,在全球疾病和伤害负担(含早死和伤残所致的寿命损失年数)中将由1990年的第9位跃升至第3位。行人、骑自行车者、摩托车手、骑电动自行车者受到的保护最少,是“易受伤的道路使用者”,欧洲的一项研究显示,按出行千米数计算,与小轿车驾驶员死于车祸的可能性相比,骑自行车者是8倍,步行者是9倍,骑摩托车者是12倍。汽车诞生一百多年来,全世界因交通事故而伤亡的人数超过了4亿(有报道为5亿)。2004年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死亡107077人,伤48086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4亿元人民币,万车死亡数为9.93人,10万人口死亡数为824人,是车祸和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据官方统计,2011年我国仅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达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造成损失更大。
(2)坠落伤:随着高层建筑增多,坠落伤的比重逐渐加大。坠落伤通过着地部位直接摔伤和力的传导致伤,以脊柱和脊髓损伤、骨盆骨折为主,也可造成多发骨折、颅脑损伤、肝脾破裂。我国学者王占义报道,37例坠落高度5~10m者死亡5例,占13.6%;9例10米以上者死亡4例,占44.4%。根据2008年美国劳工统计局(bureauoflaborstatistics,BLS)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6年盖顶工人发生的职业损伤中,高处坠落导致的最多,占81%。ToroK等调查的高处坠落致死亡的630个案例中,意外坠落215例,占34.1%。颅脑损伤是高处坠落致合并伤中的第1位。谭宗奎等报道高处坠落致颅脑损伤发生率为41%-45%。高处坠落着地时产生高能量,多引起胫骨近端粉碎骨折,易造成复杂的膝关节内骨折或严重的软组织损伤。国外文献报道,从高处坠落的病人中有22%~54%发生脊柱骨折,2%~5%合并有脊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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