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眼科02:眼科集成》:
二论
治火眼之法,有先后次第之不同。当其热泪交作、痛痒时起、云翳未生、血丝未满之时,宜解利三焦之火毒,从大小便而出,使火有去路,不至上攻于目,则病除矣。如有表症,又当合表里而两解之,使邪气毒热一从外散,一从内解,如菊花通圣散之类是也。如云翳已生,血丝已满,开手遽用苦寒以下之,则热血冰注,阻滞经络,云翳血丝返不易退。治法宜用除风散热之药,以清其上。如表症未净,里症又急,仍用菊花通圣散,再加散翳、散血、破气之药,合上中下而治之。如火,则当审其虚实,或活血,或养血,或扶胃,或固脾,酌用发散退云、清火调气之味治之,则善于治矣。
此言逐邪先寻去路,或从汗解,或从下除,或内外兼治而两解之,免使热血冰注,凝结经络,则云翳血丝自然易退。
三论
新久云翳,如红丝未净,其色红白,其形浮厚者,可攻可散;如红丝已净,翳如磁瓦色,形如李花片者,难以攻散。又有痘麻过后,火眼过后,红丝已净,眵泪已无,而黑珠之上微有薄薄云障,带淡白色者,此为冷翳,最不易治。如过一年之后者,不可治也。如未过一年者,治宜用当归补血汤,加桂附、川甲以攻之。
此言新旧久暂之可治不可治,然治亦当补血兼攻。
四论
久患眼疾,新患眼疾,所当忌食之物。新患眼疾,宜忌鸡羊鹅虾等味,以及酒醋一切煎炒厚味之类;如不忌口,恐助邪为虐,而不能除病之根也。久患眼疾,宜忌寒冷之味,寒凉之药;如不忌之,恐伤胃气之阳,而不能运药上行也。
此言新病忌辛温之物,久病忌寒凉之品,方不致阻滞药力也。
五论
审看眼中瞳仁。瞳仁开大者,忌用均姜、雄片、肉桂,以及一切味辛性热之物,宜用滋阴之品,加入枣皮、北味之酸,以收神光。瞳仁紧细者,忌用枣皮、北味、乌梅,以及一切味酸性寒之药,宜用壮水之品,加入均姜、肉桂、北辛,以开神光。盖瞳神之外一圈为金井,金井者乃肝胆之津液所结而成,大则神光外走,小则神光内蔽矣。如金井现黄白,或现宽大,或现缺陷者,皆内障之根也,宜照内障病治之。
瞳仁开大,忌辛温,宜用知柏地黄汤,加酸收之药,以收缩之。瞳仁紧细,忌酸寒,宜用桂附地黄汤,加辛散之药,以开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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