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特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了《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师 适用专业药学师)》。
《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师 适用专业药学师)》根据新考试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参考国内外著作,将考试大纲中的各知识点与学科的系统性结合起来,以便于考生理解、记忆。全书内容分为四篇,与考试科目的关系如下:
第一篇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第二篇相关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药剂学、医院药事管理。
第三篇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药动学。
第四篇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岗位技能、临床药物治疗学、专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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