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幽默细腻的笔调,书写令人闻之色变的阿兹海默症,小说情节大胆游走在记忆、回忆与亲情的边界。在文中,作者以母亲与儿子的不同视角,呈现既温馨又感伤的故事。
在当下,较大的生活压力往往迫使年轻人的关注点聚集于工作,对父母的关心较少,本书以细腻动情的文笔,娓娓叙述因患有阿兹海默症而记忆出现问题的母亲同儿子之间的亲情维系,催人泪下。
小说家汤玛斯的人生曾经一帆风顺,如今却陷入低潮。他的作品曾广受好评,现在却再也写不出像样的东西,美丽女友也离他而去,他现在只能与老母亲相依为命。然而这天,当母亲叫不出他的名字,甚至认不出眼前就是她钟爱的艺术家儿子。他的世界瞬间崩解,就在这天,他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
汤玛斯
那一天的三年后
“妈妈,早安。”
“您是谁?”
就这样,我的天地瞬间骤变:短短的一句话,使我成了第一个被遗忘的人。
玛德莲
那一天
这天,我正从大卖场走出来。噢,只是很普通的一天,没什么特别的,去补买周末要用的一些东西:买一些蔬菜,不是有机的,就只是一般蔬菜;还有买鸡肉,和一些番茄。汤玛斯自从在学校学到以后,便一天到晚跟我说:“妈妈,我告诉你,番茄是一种水果,真的!”从那时候起,我买菜列清单时,坚决再也不把“番茄”写在“蔬菜”那一栏。我还买了几根香蕉和一小网袋的苹果。重点是,在我的环保购物袋里,装着两瓶不时互相碰得叩叩响的厚玻璃瓶,是加拿大进口的枫糖浆,准备配甜点用的。这个枫糖呀,我的三个心肝宝贝最爱拿来加在水果色拉里,这种浓郁的糖浆俨然成了我们家的一种传统,每当周日或节日,他们一起来家里聚餐时,必定人手一盅浸泡在满满枫糖浆里的水果丁。
蜜糖的小小奇迹,就是能把任何大人瞬间变成小孩子。
我从正对着第二十六号收银台——二十六是我的幸运数字,也是我的结婚纪念日——的大门出来时,忽然想不起自己把车停在哪里了。最近几年,老是这样,我常忘了车子在哪里,记不清楚我把它停在哪条通道上。我一直都有点这样,八成是遗传自我母亲,她在世时老是忘东忘西,经常把人名和日期搞混,永远找不到钥匙。我父亲称她“傻丫头”,有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为什么,我以为丫头是某种鸭子,听起来很像嘛。但想不起来的事情总会慢慢想起来的,只要稍微专心想一下就行了。好啦,我到底把车停到哪里去了,是靠右边,购物推车的大遮棚那边,还是靠左边,爱心停车格那边呢?我想不起来。慢慢来,别心急:一分钟,不用,只要三十秒不到,一定就会想起来了。
向来都是如此嘛。
这一分钟很漫长;它大概长达两三分钟。虽然我耐着性子,却什么也没想起来。我没乱了方寸,最后决定在停车场里随意走走,这样迟早会和我的车子不期而遇。就在我步上右侧第一条通道时,忽然间惊骇得动弹不得: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是不记得自己车子停在哪里。不是的,真正的问题,是我甚至不知道我要找的,到底是一辆小红车,还是一辆大蓝车。
就这样,这一天,我的天地瞬间骤变,我成了个健忘的人。
汤玛斯
那一天的三年后
“妈妈,是我呀!汤玛斯呀!”
“汤玛斯,喔……汤玛斯,呃,您是,呃……不,我不认识您。”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她忘记的偏偏是我?当然,我们早就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们打从一开始就通通知道了,当时院方——以我们的例子而言,所谓的院方是个双手太短的褐发小胖子——就已经战战兢兢地向我们说明过,说我们可怜的母亲会很辛苦,说我们也是,说这病情只会每况愈下。我们知道衰退的过程,知道病情的每一个不同阶段,知道自主能力将如何逐渐丧失,我们知道一些很刺耳的词汇,像是失认症、失用症或失语症和生命期望值。没有什么比生命期望值这个词更矛盾的了:如果有人跟你谈这件事,那就是已经没什么好期望的了;说穿了,只剩等死,而唯一仅存的期望,就是期望这死别太缓慢,也别太痛苦。
所有这些事,我们早就知道了,至少我早就知道了,我接受了,反正也没得选择。可是就算我接受了,也决没想过会遇上这种情况呀!决没想过自己竟会成了第一个被遗忘的人!
这种事怎么可能会发生?她不论怎样也不可以忘记我呀!
“先让你看一下电视,待会儿就会好点了,你会认得我的,一定会的。”
“现在几点?”
“妈妈,现在是早上九点,我昨晚回我家。你有睡吗?”
“我不知道。”
“你一定记得吧,昨天晚上,我就在这里陪你,现在早上我又来了,每天都是这样呀!喏,我去帮你领药来了。”
“喔,您是来帮我打针?”
“打针?打什么针?”
“噢,我哪知道呀!拜托请您让我好好看电视。”
这一刻,我的心仿佛被甩了一巴掌:今天自从我来了到现在,她一直都是说“您”。我的母亲称我“您”。昨天晚上,我还是她的儿子汤玛斯,但今天早上,她竟然对我用敬语。才不过一个晚上,她的脑袋里怎么没有我了呢?
打针,应该是她刚刚帮我打了一针才对:不是回神针,而是遗忘针。而且我觉得她把针插在我两眼之间了,因为痛得要命呀。我瞪大眼睛想让痛楚消退,但痛楚好像有点向两侧流淌。
“拜托,我又不是医生!妈妈,你看着我。先把电视遥控器给我,我把它转小声一点。你看着我。妈妈,你认得我吧,对不对?我不是来打针的,我是你儿子。你知道的,我是汤玛斯,你最爱的儿子呀!没啦,我开玩笑,你爱我们三个爱得一样多,对不对?你的三个心肝宝贝呀!你的三个小孩,你都爱得一样多,对不对?你跟我聊聊你的小孩吧,然后就会想起来了。”
“我的小孩?对,我有小孩,有!”
“很好,讲给我听!”
“老大是劳伯特,在我结婚后整整九个月出生!他就是俗称的新婚之夜宝宝。噢,您都不知道,劳伯特小时候去上学以后,就变得很讨厌自己的名字。我明明跟我老公说,用爷爷的名字替他命名实在不是个好主意,可是他爷爷是战死的,又是为国捐躯而获颁过勋章的,所以,身为退役军人的孙子也不能说什么,所以还是把他取名叫劳伯特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要别人叫他鲍伯,因为他发现在美国,大家提到演员劳伯狄尼洛时,都是称他鲍伯。但后来,他长大以后就不再介意了,现在他又叫做劳伯特。”
“很好,很棒。”
“他是法院执达员。相信我,那是个很好的工作,连我们做父母的,赚的也没他多。您一定不知道,可是对一个做母亲的来说,看到自己儿子的人生有所成就,是很欣慰的,甚至是很骄傲的。”
知道,我知道。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时,我爸妈呀,他们就很引以为傲。尤其是爸爸,我的那些书,他读了又读,都比我还熟了。妈妈也很引以为傲,但她比较内敛。她要我替她签名的那一天,起先我还以为她在开玩笑,结果发现她是认真的,我好像花了一星期才想出要题什么辞给她。唯一能给自己母亲题的辞,是感谢;努力想尽办法让自己活着,还有什么别的方式比这更能感谢自己的母亲?于是我写道:献给我的母亲,她没问过我是否想要活,但她每天都有办法让我期盼明天。她读的时候没说什么,我猜她感到失望吧,一句简单的我爱你,想必要实在得多。我妈呀,对这种题辞根本不在乎吧,但想当然,我从来没亲口跟她说过我爱你,所以叫我用写的就更那个了。
“既然说到骄傲,说说你的下一个孩子吧!把他的事通通讲给我听!”
“然后,是我女儿,茱莉叶。”
“不对,在茱莉叶之前!”
“劳伯特吗?我刚讲过啦!”
“对,但劳伯特之后呢?”
“之后就是我女儿茱莉叶呀!”
才不是,劳伯特三年后是我呀!有我,然后再过两年,才轮到小妹茱莉叶呀!
“你说说她吧……”
“您知道吗,我女儿呀,她很乖呢,她开了自己的不动产经纪公司,工作很忙,但她几乎每天都会来看我!”
哪有,才不是这样的!她只有周末才来!是我每天都来,只有我随时在这里,另外那两个,他们住得太远了,他们永远都工作太忙,他们永远没空,妈的!我每天随时都在这里!我他妈的天天都来,而你竟然不认得我了?
“对,妈妈,但这两个孩子中间,在劳伯特和茱莉叶中间,还有一个谁?还有一个谁呢……”
她没回答,只是望着我,一脸茫然。
“还有我呀,妈妈!你的儿子汤玛斯呀!你的作家儿子呀,你老是说:‘这孩子坚持要当艺术家,害我很烦恼,像他的哥哥和妹妹,至少不用担心没饭碗!’可是后来,你看到我上电视以后,还记得吗?你好骄傲,隔天我回来的时候,你还坦言,说当艺术家其实是你小时候的梦想,说你很向往绘画,可是家里太穷了,说穷人家里养不起画布和画笔!怎么样,你想起来了吧?你的二儿子,你的艺术家、作家儿子呀!来,快回想一下,你有三个孩子:劳伯特、我,和茱莉叶!你自己说一遍:你先是生了劳伯特,然后……”
“茱莉……”
实在很可怕,但有那么一秒钟,我好想甩她巴掌。又响又亮的一巴掌,就像电影里那样,好让她元神归位。
“嗯,好啦。茱莉叶,劳伯特……这些不重要。”
我好想什么都不管,只生气大哭,像个受伤的小男生那样号啕大哭,好让她看到我有多难过,让她看到她把我弄得多难过……
“不然,还好吗,妈妈?你今天除了看电视,还做了什么?”
……
第一部分
003 1.骤变
025 2.谎言
034 3.结果
059 4.日常生活
087 5.其余的事
103 6.离开
第二部分
129 1.骤变
150 2.谎言
163 3.结果
177 4.日常生活
191 5.其余的事
203 6.离开
211 尾声
这个主题比其他任何主题都更需要仔细斟酌遣词用字,这一点,希里尔?马沙霍朵在他关于阿兹海默症的这第五本小说中表现得相当成功。〈…〉马沙霍朵以细腻的文笔,为这本书注入乐观正面的光芒。
──费加洛报
希里尔?马沙霍朵在这本书投注了相当多的个人体验,既感人又感伤,让人读来必然动容。
──独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