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姜饼屋》:
我头一回杀死一个人,从来没有这么振奋过,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求生的欲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这话我自己说出来也觉得荒诞,就像喜剧中的台词,可这事没什么好笑的,整个是一场悲剧。我自己的可怜生活也是一场悲剧,只有孤独和屈辱的感觉,我的悲惨童年也是一场悲剧,其中充斥着暴力,被别的孩子排斥,还有恐惧。那帮孩子夺走了我的一切:我的自我意识、我的生活乐趣、我的未来梦想、我的自尊心。他们还从我这儿夺走了其他孩子生活中拥有的东西:一整套幸福童年的回忆。那是人回顾往事本该感到幸福的经历,也是与其他人交流的谈资。一个人到了六岁,六年的时间跨度就是他过去的人生,一个人到了四十岁,四十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他过去的人生。如今我像以往一样,没有交谈的伴侣,也没有任何感到幸福的童年回忆。在我黯淡的漫长生活中,没有一束光亮。我可以用言语表达往事,我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是那些野蛮孩子夺走了我的一切。对此我毫无办法,只能任其发生,任由那后果给我的余生投下阴影,让我成为人们残酷行为的受害者。我把自己看作受害者,自己过的也是受害者的生活。沉默寡言、战战兢兢、孤独寡性。但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比以前更加幸福,其实恰恰相反。但我体会到一种强烈的享受感,我在享受自己的不幸,所以我才感到欢欣,感到振奋。
当时我走进那间厨房的光亮里,还没有打定主意该做什么。我并没有打算伤害他,我想要的只是理解,是某种承认,还有一个道歉。他站在那里,看上去长相英俊,生活富足,受人热爱,虽然露出点
吃惊模样,不过嘴角挂着友善的微笑。
“哦,请原谅。”他道歉说。“我按过好几次门铃,还丢过几根树枝敲打窗玻璃。我觉得你也许没听到,不过我们说好这个时间……”
“没关系。”我打断他。他是个房地产经纪人,如今又闯进别人家,我决定利用自己此时自己拥有的心理优势,便摆出傲慢姿态,说话带着以恩人自居的口吻。
虽然眼下的形势让他态度中带着歉意和尴尬,但他扬起脑袋站在那里,显然自尊心并未受到干扰。他脸上挂着微笑,两眼闪烁出狡诈神色,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神态。这种人不可能让人产生恶感,不过却可以让人讨厌他。
这张面孔足能让他回溯到三十七年前,回想起那个小孩子脸贴沥青路面,趴在一摊肮脏的水里,刮伤的脸火辣辣的刺痛,胳膊腿儿让其他小孩使劲按住,就像钉在十字架上一样。那些孩子又是笑又是闹,露出狰狞面目,顺从地执行你交给他们的任务,你则像个恶霸一样发号施令。你呢,你骑坐在那个小孩子背上,两条腿像骑马一样跨在那个不停抽噎的孩子脖子两旁,用一把儿童用的钝剪刀一把又一把剪下那个孩子的头发。不论是鲜血还是眼泪,什么都不能妨碍你享受毫不掩饰的喜悦。
一个人在悲惨的一年中毁掉了另一个人的生活:那是我的生活。要想痛恨这个人并不难。要想憎恨你很容易,因为你站在那里,自以为这是我的房子,你要把我赶出去,然后返回你的漂亮妻子和孩子们身边。上帝不允许你让他们体验到恐惧,但你却每天都强加给我恐惧。命运如此不公,汉斯这个邪恶的化身长大后享受幸福生活,家庭和美,受人热爱,也拥有爱别人的能力;而我这个悲惨的受害者却变成个小爬虫,在污秽中挣扎,不受任何人注意,只能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毁灭中,心里只能怀着憎恨。
他向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神态中并没有露出对他的厌恶。
“那么,是不是先带我看看房子?”他态度礼貌,但仍然是一副权威口吻。
“不,我看咱们先坐下来谈谈。”我回答道,指了指餐桌旁的一把椅子。
我自己没打算坐,可他顺从地坐在椅子边上,两脚交叉,双手握在一起,搭在餐桌上。我斜倚在橱柜上,双臂交叉,眼睛鄙视着他,可他仰起面孔时,露出友善的表情,显出兴致。他和我都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但随着事情的进展,我开始体会到一种满足感。我不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好像一种高尚而强烈的力量控制了我。我的恐惧和柔顺消失了,变成了钢铁般的力量。
“好吧。”沉默片刻后他说。
“好吧。”我像回声一样说。
“你想谈什么?”
“我们谈谈你和我,还有我们的关系和后果。”我自己都分辨不出这是我的声音了。
“关系?”他迷惑道。
他这时显出迟疑,双手的指头尖相互敲打着。
“你认出我没有?”
他当然没认出。要认出多年没见面的儿时熟人并不容易,除非这个人给人心灵深处留下深深的创伤,让人夜里做梦都梦到他,让人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咒骂他,咒骂他的恶行。他摇了摇脑袋。
“我们认识吗?”
“我们是儿时的玩伴。”我口吻干巴巴地说。他马上表现出高兴的情绪,松了口气,感叹道:“真是巧合!都过了……”可我打断了他。
“没错,我能肯定你认为是个巧合。你拿我寻够了开心。你还记得你们都是印第安人,而我是哪个牛仔?”
“不记得了……”
我再次打断他。
“记得在那个垃圾场发生的事吗?你们朝我射箭,我坐在另一端双手抱着脑袋,免得让你们把我眼睛射瞎。一支箭射中我的腿,你肯定记得那回事,是你把箭从我腿上拽出去,看到你的箭上沾着真正的鲜血,你显得那么开心。”
“我不知道……”他吃惊了。
“你当然记得。我们每天在一起玩。我们玩得那么可怕,我想离开学前班回家,可你不让我走。你和安—克莉丝汀、丽丝洛特和其他孩子先动手殴打我,砸烂我的东西,抢走我的衣服。有一次你们夺走我的裤子,我只好大冬天光着双腿回家。你肯定记得那回事,你们都觉得那事好笑。”
我用厌恶的腔调冲着眼前这个人吐出厌恨的话,可他显得根本没听懂。难道他根本不记得了?难道真有这种可能性?对我至关重要的事件难道对他真的毫无意义?他甚至没有保留下那段儿时的记忆?也许事过第二天,他就把幼儿班放学回家路上那段寻常插曲忘了个干净。他的迷惑神色对我整个失败的人生是多大的嘲弄啊!我竭力掩盖心中翻腾的怒火,仍然双手交叉站在那里,表现出平静,继续我的说教。
“不过,你还记得那场吐唾沫比赛吧?当时你们都待在大门外,等着朝我吐口水。所有孩子听到你一声令下:‘各就位,预备,吐!’你朝我吐唾沫,所有二十个孩子同时朝我吐。吐到我脸上的就算赢,
我肯定赢家是你,你对此非常在行。”
“你准是……”
“想起来啦!你终于想起来了!你还记得在雨水桶里搞的溺水游戏吧?‘我数到三,就把你按进去。’我的脑袋被按到水桶里。‘一,二、三,’然后拉起来。‘一,二、三,’再按进去,‘一,二、三,’再拉起来。你知道水刑对人的影响吗?”
“可那不过是闹着玩。”他结结巴巴道。“不过是孩子们的……”
“孩子们的什么?”我这时咆哮起来,发现自己变得声嘶力竭了。
尽管我的意图不过是让他承认自己的过错,充其量不过想逼他道个歉,尽管我的性格中从来没有暴力成分,可我当时怒不可遏了。
这个小恶霸对自己的暴行表现出冷漠,我不由气昏了头,刹那间一反常态表现出自己的弱点,照准他漂亮的面孔狠踹一脚。我的脚踢中他的下巴,只听他上下牙发出个沉闷恶心的碰撞声,他脑袋朝后仰,身子连同椅子一起倒下。我想都没想,抓住手边一把椅子的椅背高高扬起,狠狠砸下。椅子的一条腿擦过他的额头,无情向他划去,掠过眼睛砸在颧骨上,发出一个难听的破碎声。椅子再次举起,这一次砸得更准,一条椅子腿砸在他胸腔,另一条正砸在他鼻梁上,随着一个轻微的碎裂声,他的鼻梁断了。最后,我照准他的鼻子狠狠踢去。汉斯,我这可是跟你学的。这一脚没受到任何阻碍,狠狠踢中他的鼻子。
这个人倒在地板上,两个鼻孔里淌出一点儿血。寂静中,我能听到自己耳朵里怦怦的脉搏声。我的盛怒消退了,这时我脑子里转着念头,主要是在回顾刚才这一切为何发生得这么快。我头一次变得这么疯狂,心里并不后悔杀了人,只后悔没能让他的痛苦维持得长久些。我本该对他讲出他强加给我的所有不公,本该让他承认自己的所有罪行,逼他光着膝盖跪下乞求宽恕。总之,我本该让他长时间受难,在痛苦中死去。
这时,我这个杀人犯正坐在这里端详一幅照片,这是那个黑暗年代的黑白旧照片。照片上,孩子们望着我,脸上露出狞笑。老师站在右后方,卡丽娜·阿霍宁陪在她身旁。老师身穿印花女便服,头发在头顶上盘成一很大的发髻,两眼望着照相机镜头,神色显得庄重,似乎想表现自己对待学前班这份工作极为严肃。在我正前方的中间,汉斯单腿跪在地上,咧开嘴巴微笑。哼!谁笑到最后,谁才笑得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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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弗登
(美国推理悬疑小说家)
★凯琳·季哈森原先是位数学家,后转而创作警匪小说,成为瑞典受到高度赞誉的悬疑小说作家,被瑞典最流行的图书播客Bokhora推举为“瑞典首屈一指的警匪小说作家”。《血色姜饼屋》中惊人的校园暴力场景基于季哈森自己的真实童年经历。
凯琳·季哈森的讲述无比栩栩如生,仿佛她在用文字作画,将读者的心灵越抓越紧。
——彼得·詹姆斯
(英国警匪小说作家兼制片人)
★哈玛比警局侦探系列的图书节奏紧张,令人陶醉。精心安排的迷人情节几乎在迫使读者一口气读完。
——贝里·福肖
(英国记者兼警匪小说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