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上流新贵:偷来的人生
今天他是社会的主人,新富,大赌徒,词藻华丽的演说家,法律机器,言行举止表明他的身份全然改变,现在他功成名就,饮誉天下,成了社会的救世主,和塞缪尔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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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他脖子上三寸长的疤痕说起吧——它是极端专制主义留下的烙印。塞米?塔阿很想摆脱它,曾要求时代广场的美容外科医生用砂轮把疤痕磨掉,但没成功,为时已晚,他只好留下它作为纪念。每天早上看着它,便可以提醒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从什么地区来的,遭受过怎样的暴力。瞧瞧它!摸摸它!以前他非常反感别人瞧它摸它。这道发白的疤痕暴露出他暴躁好斗的性格,动辄使粗动武,与人不和,易生缝隙矛盾(矛盾也是社会暴力发展到白热化的一种形式),显示他的性行为方式。不错,他可以用披巾、围巾、竖领把它遮挡住,别人就看不见啦!那一天他穿了一件上浆的衬衣,——这件衬衣花了他300美元,在高级品专卖店买的,这类店铺不是塞缪尔?巴隆敢进去的,除非进去看有无一线抽奖的希望——而塞米如今腰缠万贯、志得意满,以保护消费者主义者自居,他的选择素来零错误。他已改头换面,全盘否定过去的自己,包括做作的神气、夸张的声调、贵族气派的口音——而现在他一副贵族派头。以前他是法律系的大学生,无产阶级左派最积极的一员战士!最彻底的无产阶级!这类人把遭受过的屈辱化为攻击社会的武器!今天他是社会的主人,新富,大赌徒,词藻华丽的演说家,法律机器,言行举止表明他的身份全然改变,现在他功成名就,饮誉天下,成了社会的救世主,和塞缪尔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塞缪尔认为这些只是幻觉,他不服,他吼叫,他祈求:这个人不可能是塞米,这个新人,奇人,充满创造力,像神灵一样受到大家的膜拜追捧,像群臣拥戴的王子。瞧他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衣冠楚楚,派头十足,精于诡辩,性感迷人;他迷男人,迷女人,被男人女人崇拜、宠爱、嫉妒、尊敬;他是律师行的翘楚,作风大胆果断——他言辞犀利,风趣幽默,代人打官司时,把对方的论证驳得体无完肤,令对手张口结舌,惊慌失措;他就是法庭上一匹奸诈的狼,怎么可能是从前的塞米啊——如今塞米在纽约,在CNN,他的美国名字用大写字母写是SAM?TAHAR(塞姆?塔阿),职业——律师;而他塞缪尔?巴隆呢,风尘碌碌,寂寂无闻,怀才不遇,一事无成,蜗居在法国名为“树林下的克里西”的乡下,以每月700欧元与人分租一间破房子,为一家协会每天工作八小时,做困难青年的社会教育者。塞缪尔每天问自己:巴隆,你是犹太人吗?每晚对着电脑,上网,了解文学团体(团体的名字WITOLD92)的消息或写评论,以笔名撰稿,但这些稿常常被出版社退回——他不是要写伟大的社会小说吗?你们就拭目以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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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相遇于80年代中期,在巴黎法律系。妮娜和塞缪尔已经相好一年。大学开学那天,他们认识了塞米?塔阿,他和他们同龄,也是十九岁,但看去比实际年龄大些,中等身材,体魄健硕雄壮,步态有点神经质,乍看之下你不觉得他英俊,但开口说话就能迷住你。你发现他的特点,不免这样想:不错,这就是“阳刚”,这就是“兽性”,“性感”;他开朗健谈,浑身散发出咄咄逼人的朝气,热衷享乐——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最令人不放心之处:好征服,喜猎色(早已是他的弱点),自然流露的诱惑力,毫不克制的性贪婪——从目光中透露出来(似能把人看穿,那么死死地盯着,色迷迷,泄露他的内心世界,能捉摸对方细微的思想变化),而且他是个急色鬼,他的性要求必须得到满足,马上得到满足。他不择手段、百无禁忌地追求享乐。他会用友谊关系、社会关系交换一个女人、一个姑娘,这些关系只有变成另一种关系,才能证明他的百无禁忌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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