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增值税纳税人
1.1 承包与承租经营的纳税人
1.1.1 传统增值税政策中承包、承租经营增值税纳税人
1.1.2 营改增政策中承包、承租、挂靠经营增值税纳税人
1.1.3 资产管理产品运营中的纳税人
1.1.4 建筑企业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
1.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1.2.1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1.2.1.1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界定
1.2.1.2 年应税销售额的界定
1.2.1.3 经营期的界定
1.2.2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1.2.2.1 传统增值税政策规定的情形
1.2.2.2 营改增政策规定的情形
1.2.3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责任
1.2.4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1.3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1.4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事宜
1.5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
1.6 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特殊情形
1.6.1 新华通讯社系统
1.6.2 经营地点迁移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保留
1.6.3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1.6.4 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1.6.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问题
1.7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1.7.1 进口货物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1.7.2 代理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1.8 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1.8.1 传统增值税政策的扣缴义务人
1.8.2 营改增政策的扣缴义务人
1.9 合并纳税义务人
第2章 增值税征税范围
2.1 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2.1.1 销售货物
2.1.1.1 在境内的界定
2.1.1.2 销售的界定
2.1.1.3 货物的界定
2.1.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1.2.1 在境内的界定
2.1.2.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界定
2.1.2.3 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的界定
2.1.2.4 电力并网服务费属于加工劳务
2.1.2.5 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
2.1.3 进口货物
2.1.4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1.4.1 有偿的界定
2.1.4.2 在境内的界定
2.1.4.3 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界定
2.1.5 视同销售货物
2.1.5.1 相关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2.1.5.2 零售商促销商品
2.1.5.3 无偿赠送粉煤灰
2.1.5.4 无偿赠送煤矸石
2.1.5.5 创新药后续免费用药
2.1.6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1.6.1 电信企业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货物或电信服务
2.1.6.2 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免租期
2.1.6.3 航空运输企业利用客户积分赠送航空运输服务
2.2 征税范围具体规定项目
2.2.1 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印刷报纸书刊的征税问题
2.2.2 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2.2.3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
第3章 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第4章 增值税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第5章 增值税进项税额(上)——扣税凭证
第6章 增值税进项税额(下)——抵扣范围
第7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8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9章 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10章 增值税的其他税制要素
第11章 特殊行业的增值税政策
第12章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第13章 纳税申报
第14章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