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壹财经继畅销书《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之后全新力作。
全面梳理“互联网+”金融八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洗钱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系统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指南。
刘仁伍、杨涛、柏亮等联袂荐读。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极不平凡的一年。一方面各路资本继续竞相追逐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另一方面部分业态部分从业机构风险事件频发,甚至出现个别业态部分从业机构"跑路”。风险事件频发,既有宏观经济形势方面的原因,更有从业机构风险管理滞后、从业人员风险意识薄弱方面的原因。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启动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对于规范从业机构业务行为,明确从业机构业务边界,理清从业机构业务规则,最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形势下,专项整治不但重要而且必需。但在整治工作完成之后,如何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行业保持健康发展,确是一个不得不思考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结合自律、研究和从业相关经验,按督扶结合原则,对网络借贷机构、股权众筹机构、互联网支付机构、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等从业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洗钱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八大风险进行了研究分析,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提出了相关应对建议。根据研究分析结果,我们提出构建从业机构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对八大风险,并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讨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过程。同时,在国家层面,我们提出了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共同参与的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全天候防范八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行业发展。本书分为风险各论和风险管理两大部分,风险各论部分共七章,风险管理部分共四章。风险各论部分,第一章讨论了风险的概念及其分类。第二章界定了信用风险的概念,从履行状态、债之原因、债之关系、主体范围和评估基础等方面讨论了风险事项,分析了信用风险的影响并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讨论了信用风险的分业态特点。第三章界定了操作风险的概念,从制度流程、内部人员、信息科技系统和外部事件等方面讨论了操作风险的风险事项,分析了操作风险的影响并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讨论了操作风险的分业态特点。第四章界定了合规风险的概念,从规则层次、资金相关、效力效果和实体程序等方面讨论了合规风险的风险事项,分析了合规风险的影响并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讨论了合规风险的分业态特点。第五章界定了流动性风险的概念,从风险源头、损失情形、时效要求、责任发生和影响范围等方面讨论了流动性风险的风险事项,分析了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讨论了流动性风险的分业态特点。第六章界定了市场风险的概念,从风险因素、主观状态、影响因素等方面讨论了市场风险的风险事项,分析了市场风险的影响并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从业机构等角度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讨论了市场风险的分业态特点。第七章界定了洗钱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的概念,讨论了三种风险的风险事项,分析了相关影响并从给出了相关建议,简要讨论了分业特点。风险管理部分,前三章讨论了从业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最后一章讨论了国家层面全面风险防控体系。第八章讨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支撑系统、产品系统、事件系统和业务循环系统。第九章讨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库系统和报告系统。第十章讨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识别体系、评估体系、应对体系、监察体系和披露体系。第十一章首先讨论了全面风险防控体系的框架,然后分别讨论了研制体系、核验体系、评价体系和支撑体系。研制、核验和评价体系重在监管自律,支持体系重在扶持发展。其中支撑体系初步讨论了行业协会牵头设立的统一风险数据库、综合名单共享机制、信用风险决策引擎、信息系统集中测试中心、合规研究交流论坛、反不正当竞争机制、资产拆借市场、流动性救助基金、可疑交易共享分析中心、从业机构重整基金、风险事件独立调查机制等支撑机制。
第一节洗钱风险
一、定义
我国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简称《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承担反洗钱义务的主体为金融机构。按《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反洗钱法》同时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2012年3月5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简称《支付机构反洗钱法》),将支付机构纳入反洗钱管理范畴,明确了支付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截至目前,网络借贷机构、股权众筹机构等机构尚未被纳入反洗钱管理范畴,但其洗钱风险依然存在。关于什么是洗钱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和银监会均未给出明确定义。结合《反洗钱法》对反洗钱的界定,我们对洗钱风险的定义如下:
定义7-1洗钱风险指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实施洗钱行为或互联网金融企业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给其实现经营目标带来的不利影响。
洗钱行为即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关于洗钱风险的说明如下:
第一,洗钱风险包括不法分子的有意识行为,不法分子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法分子通常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外部人员和单位,也包括内部人员。第二,对于洗钱行为,我们完全参考《反洗钱法》对反洗钱的定义,一是出于合规考虑,二是便于从业机构参照适用《反洗钱法》,故我们未对其做扩大或限缩界定。
结合互联网金融实际,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洗钱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洗钱风险本质上是合规风险
《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承担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义务,若其未按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将面临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显然,洗钱风险首先是一种合规风险。
(二)洗钱风险具有业态普遍性
我们论及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小额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和互联网征信等。互联网支付和互联网保险已被纳入监管范畴,表明这些业态的洗钱风险已比较突出。另外,除互联网征信外,其他业态通常均涉及资金流动,甚至是大额资金流动,伴随着资金流动,必然产生洗钱风险。
(三)洗钱风险具有多重危害性
洗钱风险的多重危害性在于:一是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实施了洗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严重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二是若相关从业机构未按法律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将遭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给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带来不利影响。三是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洗钱,通常会给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例如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借贷机构洗钱,出现大量资金进出平台,一来导致网络借贷机构对客户资金供给的误判,甚至诱发流动性风险;二来导致网络借贷机构过度损失补贴费用(大多数机构对充值提现费予以补贴)。
(四)部分机构尚待纳入管理范畴
按《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法》规定,就我们讨论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而言,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支付等已被纳入反洗钱管理范畴,而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小额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和互联网征信等尚未纳入反洗钱管理范畴。从实际情况看,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涉及资金流动量大,且多为非自有资金,因此洗钱风险相对较高。我们认为,网络借贷机构和股权众筹机构被纳入反洗钱管理的可能性很大。
(五)风险管理手段有待创新
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为洗钱风险管理的常规管理工具。后三种工具对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而言,可借鉴金融机构的传统做法,但就客户身份识别而言,金融机构的传统做法要求客户面签,当面核验用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其影印件或复印件。对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而言,由于其业务大多在线上开展,且往往无法与客户面对面核验。金融机构的传统做法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往往很难采用,目前又缺乏远程身份识别技术,总体而言,洗钱风险管理手段有待创新。
上篇 风险各论
第一章 风险概述
第一节 风险概念 //003
第二节 风险分类 //012
第二章 信用风险
第一节 概念 //017
第二节 风险事项 //025
第三节 影响与建议 //040
第四节 分业特点 //052
第三章 操作风险
第一节 概念 //061
第二节 风险事项 //069
第三节 影响与建议 //088
第四节 分业特点 //108
第四章 合规风险
第一节 概念 //114
第二节 风险事项 //123
第三节 影响与建议 //134
第四节 分业特点 //142
第五章 流动性风险
第一节 概念 //153
第二节 风险事项 //160
第三节 影响与建议 //173
第四节 分业特点 //181
第六章市场风险
第一节 概念 //186
第二节 风险事项 //195
第三节 影响与建议 //214
第四节 分业特点 //221
第七章 其他风险
第一节洗钱风险 //225
第二节战略风险 //242
第三节声誉风险 //259
下篇 风险管理
第八章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
第一节 基础支撑系统 //275
第二节 产品系统 //282
第三节 事件系统 //290
第四节 业务循环系统 //302
第九章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
第一节 管理制度系统 //332
第二节 数据库系统 //354
第三节 报告系统 //376
第十章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三)
第一节 风险识别体系 //382
第二节 风险评估体系 //398
第三节 风险应对体系 //411
第四节 风险监察及披露体系 //425
第十一章 全面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节 概述 //439
第二节 研制体系 //448
第三节 核验体系 //457
第四节 评价体系 //464
第五节 支撑体系 //473
主要参考文献 //492
《从喧嚣到理性:互联网金融全面风险管理手册》“横空出世”,是作者丰富多彩的工作经历和善于思考的研究智慧的结晶,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在互联网金融整治即将结束之际出版,意义尤为重大。
——刘仁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原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原局长,浙江省政府参事,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经济学博士)
本书作者结合自律工作、研究实践和从业经验,系统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洗钱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八大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设计了从业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阐述了建设过程,在国家层面提出了由“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的全天候全面风险防控体系,重点探讨了行业协会的自律体系。纵观该书,具有四大创新、五大特点和六大积极影响。
——杨涛(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互联网金融也好,金融科技也罢,这几年几乎是“用户量”、“互联网思维”在冲锋。随着行业波澜起伏,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力量开始领航,而风险定价能力成为真正的核心竞争力。《从喧嚣到理性:互联网金融全面风险管理手册》,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中的经验总结及理论提升,也是“金融科技”时代的一部护航手册。
——柏 亮(零壹财经创始人兼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