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思路》讲述了:进人21世纪,特别是从“十一五”末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成就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给予了一种充分肯定的诠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保障性的制度框架与原则。但不可否认的是,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经济制度,依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
“十二五”是在2010年所谓“国进民退”的大争论中开始规划的。“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坚持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部分侧重于强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公平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行受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各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等。这些规划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实,取得了显*的成就。
在“十三五”期间,我们仍需进一步努力,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的布置,深化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思路,寻求*适度的所有制结构,同时注重其中关键性细节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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