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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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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3956912
  • 作      者:
    (美)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著
  • 出 版 社 :
    浙江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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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  普利策文学奖得主裘帕•拉希莉的长篇小说处女作。拉希莉凭借短篇小说集《解说疾病的人》获得2000年普利策文学奖,在《同名人》中,她仍旧围绕移民在异国的归属感缺失写作,用一个家庭创建新生活的历史,展现了日常生活中每一个普通人的孤独和爱。

 

☆  因人气甚佳,于2006年被小众独立导演、当代印度“新电影”之母——米拉·奈尔改编为电影,广受好评。

 

☆  这是一部很好读的小说,没有繁杂崎岖的情节,没有炫人眼目的技法,用克制平实的语言,直击你的心脏。

 

☆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成长的故事。果戈理的父母是抛弃故乡,生活在永恒乡愁中的人;果戈理不懂。他反叛,逃跑。三十年的人生在他身上留下刻痕——恋情的甜美与失意,亲人的相聚与永诀。这才霍然意识到,是父母赋予了他名字,也是他们,把孤独和死亡拦在门外。

 

☆  司空见惯的邂逅与分别,平凡人的寂寞,你我都在经历的并不锐利却无可慰藉的钝痛。拉希莉用第三人称,将故事中每个人的心事娓娓道来,述说文化夹缝中的他们,如何在波澜不惊的每一天,找寻自己真正的归宿。

 

☆  被选为《纽约时报》《今日美国》《娱乐周刊》《纽约》杂志的年度Z佳图书(2003)。

 

☆  Goodreads超过21万人给出高分。

 

☆  跻身英国影响力Z大的文学奖之一橘子小说奖长名单(2004)。

 

☆  拉希莉因其杰出的写作,获得过诸多文学奖项:

1999 - 欧亨利短篇小说奖

1999 - 美国笔会/海明威文学奖年度z佳虚构处女作

2000 - 《纽约客》杂志年度z佳处女作

2000 - 普利策文学奖

2002 - 古根海姆奖

2008 - 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

2014 - DSC南亚文学奖

2014 - 美国文学和人文科学委员会的国家人文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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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1967— ),美国作家,以处女作《解说疾病的人》获得2000年度的普利策文学奖,成为历史上Z年轻获奖者。

她的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解说疾病的人》(1999)与《不适之地》(2008),长篇小说《同名人》(2003)、《低地》(2013)和《我在何处》(2018),以及随笔集《另行言之》(2015)与《书之衣》(2016)。

《同名人》因人气甚佳,于2006年被改编为电影,广受好评。

《低地》进入了布克奖短名单(2013),提名美国国家图书奖(2013),入围橘子奖短名单(2014),并斩获DSC南亚文学奖(2014)。

除上所述,拉希莉还揽获了诸多文学奖项,包括普利策文学奖、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美国笔会/海明威文学奖年度Z佳虚构处女作等。

此外,拉希莉还先后获得古根海姆奖(2002)及美国文学和人文科学委员会的国家人文奖章(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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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同名人》是普利策文学奖得主裘帕•拉希莉的首部长篇小说,内附精美书签。小说讲述了在美国出生的印裔男孩果戈理童年、少年直到青年的人生经历。

   果戈理的父亲名叫艾修克,意为“脱离悲伤的人”;母亲名叫阿西玛,乃是“无限无极的女子”。艾修克年轻时遭遇一场火车脱轨事故,因为一本《果戈理小说集》而幸免于难。为此,当他的儿子在美国出生时,他给儿子起名“果戈理”。

   果戈理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长处,同时兼具美国少年的叛逆个性,成年之后拥有成功的事业,也结识了纽约上层家庭的女友。他要跳出印度人的圈子,可终究还是与一位印裔女孩结婚……经历生与死、相聚与别离,在东方与西方之间,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在两种文化间撕扯、挣扎、逃离与回归,何处才是真正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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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拉希莉在情绪刻画中所展现的细腻的方式,令人赞叹——她是真正杰出的作家。”

——普利策奖评委 Wendy Lesser

 

 

   “非凡…… 对家庭、传统和自我认可的洞悉而精细的记录……裘帕·拉希莉是一位深有造诣的一liu小说家。”

——《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

 

“令人难忘的故事……包藏在优雅低调的文笔之下的,是拉希莉敏锐透悉人物内心世界的天赋。思想深峻而目光明澈,人物描绘异常生动,与美国的特殊情况和人类的普遍渴望相合拍。”

——《新闻日报》

 

“感人的首部长篇小说。拉希莉的笔触优美而不事张扬。”

——《旧金山纪事报》

 

“拉希莉美妙地表现了移民的惶惑、思乡,以及对抛在身后的味道、气味和习俗的向往。”

——《洛杉矶时报读书版》

 

“动人……一部充满精细微妙的张力的小说,跨越两代人、两块大陆,以及其间丰富的情感妥协……《同名人》是一个关于愧疚与解脱的故事;它触及到人们为从过去——家庭的责任、历史的负累———中解脱出来所普遍经历的挣扎。”

——《波士顿环球报》

 

“《同名人》是不同凡俗的……一部处女作长篇小说如此沉着如此有力,仿佛是成名已久的小说大家的作品。”

——《纽约时报》

 

“拉希莉优雅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超额地实现了她的普利策得奖小说集的诺言……甘古利一家的家世描绘得无比精巧细腻……成为美国移民与同化的经典故事。”

——《娱乐周刊》

 

“拉希莉以混合着平静观察和令人心碎的诚实的特有风格来处理同化和归宿的问题…… 作品无拘束的美让人不能释卷。”

———Elle

“极有感染力……文笔优美而充满用心观察到的细节,拉希莉的小说——像她的主人公一样———成功地在两个非常不同的社会之间架起了桥梁,给予了我们对两者的Z好描绘。”

——《人物》

 

“这部人们热切期待的处女作长篇小说,灵巧地深化了拉希莉的特征主题: 爱、孤独和文化的迷茫。”

——《哈泼时尚》

 

“《同名人》描写了家庭的重要性以及人们如何应对不熟悉的环境, 写得如此之好, 是本年度发表的Z佳虚构类作品之一。”

——《西雅图时报》

 

“一个感人至深且构建精巧的有关文化冲击的故事……阅读它,任何人都将体会到作为文化局外人的感受。”

——《沃思堡晨星电讯报》

 

“一本出自一位卓越作家的精美小说。”

——《华盛顿邮报》

 

“《同名人》是一部沉静感人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在精确地唤起的个性之中置入了普遍性。”

——《哥伦布快报》

 

“尽管生命充满了荒谬的过程和不可避免的结局,拉希莉仍坚守了伟大作品所具有的跨越时空的雄辩性与持久性。”

——《匹兹堡邮报》

 

“笔触经济而优美……拉希莉的小说本质上戏剧化了所有人共同的经历: 寻找自我。”

——《罗德岱堡太阳卫报》

 

“拉希莉讲述故事、塑造人物和精雕细刻的形象化描写等多方面才能,成就了一部罕见而绝妙的故事。”

——《奥兰多卫报》

 

“拉希莉区别于其他作家的,是她那平实却丰富细致的文笔,当她小心翼翼地展开人物的生活画卷时,我们不由得心痛起来。”

——《今日美国》

 

 

“这部小说强有力地描写了家庭传统普遍的艰难历程。”

──Lifetime

 

 “《同名人》……证实了她的第一部书所暗示的:她是一位具有非凡的优雅风范和同情心的作家。”

 

──《圣荷西信使报》

 

 “以一种优雅的沉静写成──即使再读一遍,也找不到哪怕一丁点花哨之处。”

──《纽约时报读书版》

 

“这个关于雄心渴望与双重认同的故事,远比许多年青作家Z好的作品来得真实且意象丰富。”

── 《纽约消闲》

 

 “拉希莉是直觉型的作家……她的天赋乃是一种同情的力量。”

──《国家》杂志

 

 

“她的才能全面绽放……写得非常优美……带着新来者面对一切的好奇心,拉希莉展示了她对本地人的了解。”

──《纽约》杂志

 

 “极富艺术性,拉希莉的首部长篇小说展示了她超凡出众的才华。”

──《巴尔的摩太阳报》

 

“一本值得品味的书,无疑是年度Z好的作品之一,更进一步显示了深具才华的作者获奖之路还远未结束。”

──《亚特兰大宪法报》

 

 

“饱含情感,深挚动人,拉希莉的故事展现了人物生活的全景画面。”

──《费城问讯报》

 

“一部有滋味的传统式样的小说……以明洁静雅的文笔写成……一位讲故事的才女,拉希莉的文学勇气已经历了考验。”

──《罗列新闻与观察报》

 

 

“[拉希莉的]简洁、低调的文笔创造了一种容易激动的紧迫感,这使她的作品与那些眼花缭乱得多(却远不够生动)的现代小说区别开来。”

──《城乡》杂志

 

 “与她的短篇小说一样,这部小说中,拉希莉的风格仍是优雅而美妙的。”

──《圣安东尼奥快报》

 

“读者在此仍会看到同样的雅致而貌似简单的文风,这种风格为她的短篇小说收聚了无数的赞誉……结果是看起来平静、几乎没有戏剧冲突的小说,其人物和事件在读过几个星期之后仍会新鲜如初地跃出脑海。”

──《书页》

 

“具有震撼力的原创之声。”

──《明星论坛报》

 

“杰出的作品。”

──《时代》

 

   “无与伦比……用平凡日常的稻草纺出金子的书。平静、清晰的优美,水晶版清澈的文笔,幽雅的低吟,把读者从开始一直推到了最后。每一个细节,每一寸观察,每一个句子都发出真实的清脆回响。《同名人》是一本让读者能够进入那个让人无比感同身受的世界。”

——《泰晤士报》

 

    “无可挑剔。”

——《每日邮报》

 

    “精雕细琢、情感丰沛的小说……拉希莉笔下每一个人物东拼西凑的的身份,让这则寓言既不完全是亚洲的,也不完全是美国的,而是一则温柔却又不无挖苦的全人类的寓言。”

——《观察报》

 

    “这是一部探讨了文化认同,漂泊感,传统与家庭期待的小说……但这本小说绝对没有抓着那些陈词滥调不放。相反,拉希莉让小说变得更广博,却又更简单:一个人和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和希望,他的爱与哀愁的故事”

——《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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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1968

八月间一个闷热黏腻的傍晚,距离临产还有两个星期,阿西玛·甘古利站在中央广场公寓的厨房间,往碗里拌着脆米牌麦片、种植者牌花生仁和红皮洋葱片。她加了些盐、柠檬汁、青辣椒丝,心想要是能有点芥末油就好了。怀孕以来,阿西玛就一直在吃这种杂拌零食,一种味道不够地道的仿品;原汁原味的在加尔各答街边、在全印度的火车站月台上都有卖的,花不了几分钱,就能买到满满一报纸卷筒。她就馋这一种东西,哪怕眼下肚子里已无处可容了。阿西玛撮起手掌盛了一点尝尝,皱了皱眉头;老样子,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她若有所失地呆望着橱台后边的插孔板,那上面挂着她的炊具,都有点油腻腻的。她捞起莎丽的摆边,擦了擦脸上的汗。站在灰色带斑点的亚麻地毯上,肿胀的赤脚有点儿刺痛了。骨盆也让胎儿的重量压得生痛。她打开橱柜——里面几层隔板都铺着脏乎乎的黄白格子花纸,她一直在说要换掉——伸手尽力去够另一只洋葱,拉扯那又干又脆的红皮时,她又皱了皱眉。这时一股莫名的暖热在腹部汹涌而起,紧接着一阵剧烈的收缩,疼得她直不起腰来,只能无声地喘气,洋葱也“咚”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

疼痛稍定,没想到又是一股更为持久的痉挛。在厕所里,她看到内裤上宛然有一道暗红的血迹,便大声呼唤丈夫艾修克。艾修克是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的博士生,此时正在卧房里用功。他埋头于一张四方小牌桌上,床沿做了他的椅子,而他们这张床是由两个单人床垫拼接而成,上面盖着红色和紫色花样的蜡染床罩。呼唤艾修克时,阿西玛并不喊他的名字。尽管这名字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但想到丈夫时,却从来不会联想到名字上去。她跟从了他的姓,却不肯呼唤他的名,仿佛那是她的私产。直呼丈夫的名字,不是孟加拉妻子们做的事情。恰如印度电影里的吻或爱抚一样,丈夫的名字是很私密的东西,因此不能说出来,须巧妙地用别的什么掩盖过去。所以,她从来不喊艾修克的名字,而是用一句问话代替,意思大约是“你在不在听哪?”

黎明时分,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载着二人穿过剑桥空无一人的街道,驶上马萨诸塞大道,经过哈佛园,来到奥本山医院。阿西玛登记入院,回答一些有关宫缩的频度和持续时间的问题,艾修克则在一旁填表。护士把她安放在轮椅上,推着她穿过几条洁净明亮的走廊,轻快地进了比她家厨房还要宽大的电梯。在产科层,她分到了楼道尽头病房里一个靠窗的床位。他们要她脱下穆希达巴德丝绸的莎丽,换上一件棉布花袍。袍子短得只到膝盖,让她有一点点害臊。一位护士主动帮忙把莎丽折叠起来,可是长达六码的莎丽滑溜溜的不好收拾,她终于有些气恼,便胡乱塞进了阿西玛的蓝灰色衣箱里。阿西玛的接生大夫阿希列医生,是一位瘦瘦高高、相当精神的男人,长得有点像蒙巴顿勋爵,两鬓漂亮的浅棕色头发整齐地往后梳着。他过来查看一下进展。胎头位置很正,已经开始下降了。他说还在早期产程,只开了三厘米,宫颈刚开始软化。“你说‘开了’,是什么意思啊?”她问道。于是阿希列医生并起两根手指,然后张开,向她解释为了让婴儿娩出,她的身体所必须经历的不可思议的过程。阿希列医生告诉她,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她又是第一次怀孕,分娩可能需要二十四个小时,说不定更长一些。她找寻艾修克的脸,而他已经退到医生拉起来的帘子外头去了。“我等会儿再来。”艾修克用孟加拉语跟她说了声。接着一个护士插话道:“不用担心,甘古利先生,还早着呢。她就交给我们了。”

现在她孤零零一个人了,产房里另外三位产妇也都各有帘子围起来。其中一位产妇的名字,她从零星的谈话中得知是贝弗莉。另一位叫洛伊丝。她的左边躺着卡洛尔。“该死的,你个该死的!我受不了了!”她听见一个产妇叫喊道。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爱你,宝贝儿。”这些词儿,阿西玛从来没有从自己丈夫口中听到过,也从不指望听到;本来就不会这样说出来的。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独睡,周围还都是陌生人;以前不是睡在父母房里,就是枕边有艾修克陪伴。她希望帘子开着,这样就可以和那几个美国女人聊聊。也许她们当中有谁生过孩子,能给她讲讲还会发生什么事。然而她猜测,美国人尽管在公共场合亲热示爱,尽管喜欢穿迷你裙比基尼,尽管在街上牵手而行,尽管在“剑桥大众”餐馆里挤作一团,他们还是不喜欢别人打扰的。她张开手指,轻轻抚着紧绷的、滚圆如鼓的腹部,心里想着这会儿小东西的手和脚该在哪里呢。孩子已不再躁动,这几天除了偶尔有点不安分之外,她已感觉不到他撞、踢、挤她的肋骨了。她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医院里唯一的印度人,这时宝宝轻柔地抽动了一下,她才意识到,严格说来,自己其实并不孤单。阿西玛觉得怪怪的,孩子将出生在一个人们来此大抵是为了受罪或等死的地方。米色的地板砖,米色的天花板格,白色的紧紧掖进床垫下的床单,没有一样让她感到舒适的。在印度,她暗自想道,女人都回娘家生孩子,远离丈夫、公婆和家务烦扰,短暂地再次回到孩童时代,迎接小生命的到来。

又一阵宫缩开始了,比上一股更加猛烈。她叫喊起来,头使劲儿压着枕头,手指紧紧抓住产床冰凉的护栏。没有人听到她的叫喊,没有护士赶到身边来看看。按医生的指示,她要记一下阵缩的持续时间,于是她看了一下手表。那是父母祝愿她一路平安的礼物;上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她又慌乱又迷惘,哭得满脸是泪,他们是悄悄给她戴上这块表的。那是她平生第一次坐飞机旅行。那架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VC10型客机,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在观景台上她的二十六位家人的注视下,飞离达姆达姆机场,越过印度那些她从未涉足的地方,飞向印度之外更遥远的天际。直到这时,她才留意到这块手表,藏在戴满双臂的铁的、金的、珊瑚的、贝壳的结婚手镯之中。眼下,除了手表,她还戴着个塑料圈,套着一张打印标签,标明她是这所医院的病人。她翻过手表,让表面贴着手腕的内侧。手表的背面,一圈防水、防磁、防震字样的中心,镌刻着她婚后姓名的起始字母,A.G.。

他乡的分分秒秒在她手腕脉搏跳动处嘀嘀嗒嗒。有半分钟时间,她的腹部为一圈疼痛所包缠;那股疼痛朝背部发散,又迅速传到腿上。然后,与上次一样,缓解下来。她摸着手指计算印度的时间。拇指尖一节一节滑过指背上梯子似的棕色关节皱褶,停在了第三根手指中间: 加尔各答比这儿早九个半小时,现在已是晚上八点半了。阿姆赫斯特大街她父母的公寓里,就是这个时候,用人正在厨房倒热气腾腾的饭后茶,安排马利饼干盘。她的母亲,马上就要做外祖母了,这时站在妆台的镜子前,正用手指解开齐腰长的、依然黑多白少的头发。她的父亲伏身于窗下墨迹斑斑的斜桌上,一边画着速写,一边抽烟,听美国之音。她的弟弟拉纳,趴在床上准备物理学考试。她能清楚地想象出起居室里灰色的水泥地面,感觉到即使天再热,脚底下也有的实实在在的凉爽。粉红色灰膏墙的一端赫然挂着她已过世的祖父的巨幅黑白照;另一端则是一个壁龛,装有毛玻璃门,里面塞满了书和纸,还有她父亲的水彩颜料罐。一时间,胎儿的重量仿佛消失了,眼前只有那些想象中的情景;可是这些情景很快又被碧蓝如带的查尔斯河、浓密葱绿的树顶和纪念厅大道上穿梭来往的汽车取代了。

现在是剑桥上午十一点。医院的日程总要提早一些,所以已到了午餐时间。一只盛着热苹果汁、果冻、冰激凌和冷盘烤鸡肉的托盘,送到了她的身边。友善的小护士帕蒂,手上戴着钻石订婚戒指,帽子下边露出一绺微红色头发,她告诉阿西玛不要碰别的,只吃果冻和苹果汁。这倒没关系,就算允许她吃,阿西玛也是不会碰鸡肉的。美国人吃鸡,居然连皮带肉一起吃下去;不过这些天她已经在前景街找到了一位好心的肉店老板,愿意为她把鸡皮扒掉。帕蒂过来把枕头抖抖松,又收拾了一下床铺。阿希列医生时不时探头进来看看。“不用担心。”他把听诊器贴在阿西玛肚子上,拍拍她的手,赞叹那些式样繁多的手镯,嘴里絮絮地说个不停,“看来一切都完全正常。甘古利太太,等着瞧吧,百分之百顺产。”

可是阿西玛却觉得一切都那么不顺。自打她来剑桥那一刻起,十八个月了,从没觉得哪件事是顺利的。生孩子的痛楚倒在其次,她知道,自己总会挺过来的。难的是紧随其后的事情: 如何在异国他乡做母亲。如果只是怀孕,只是忍受床上恶心欲吐的清晨、辗转难眠的长夜,忍受背部钝麻的悸动,忍受无休无止上厕所的烦恼,那倒也没什么。整个怀孕期间,尽管日渐一日地感到不适,她却不胜惊讶于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了,一如她的母亲、祖母和所有的女性先祖们所同样经历过的。此次她更是远离家门,完全没有亲人看顾,这越发让她觉得是奇迹了。然而,她还是害怕在这样一个没有亲人、知之极少而自己的生活又显得如此漂泊、简朴的国家抚育孩子。

 “要走走吗?对你也许有好处。”帕蒂进来收拾餐盘时,问道。

阿西玛从一本破旧的《印度》杂志里抬起头来。这是她来波士顿时,在飞机上买来读的,至今还舍不得扔掉。那些印着孟加拉文的页面,摸起来有一点点粗糙感,是她永远的安慰。她把每一篇小说、诗歌、文章都读了无数遍。第十一页上还有她父亲为杂志所作的一幅钢笔画插图: 在一月份雾蒙蒙的早晨,从他们的房顶看到的北加尔各答的风景线。父亲画这幅画时,她就站在他的身后,静静地观看;他肩上包裹着黑色羊绒披肩,唇间半掉不掉地叼着香烟,蹲着马步伏身于画架上。

 “嗯,行啊。”阿西玛说。

帕蒂扶阿西玛起床,一只一只脚地给她套上拖鞋,又在她肩上加披了一件睡袍。“想想看,”阿西玛费力站起来时,帕蒂说,“再过一两天,你的块头就会小一半了。”她搀着阿西玛的手臂,一起走出病房,进了过道。阿西玛没走几步就停下了,又一股疼痛像浪潮一般在她身体里席卷而过,她的双腿战栗起来。她摇摇头,眼里充满泪水。“我不行了。”

 “你行的。使劲捏我的手。想捏多紧都行。”

过了一分钟,她们才又朝着护士站的方向继续移动。“想要男孩还是女孩?”帕蒂问道。

 “只要有十只手指十只脚趾,就好。”阿西玛答道。想象怀里抱着婴儿的时候,她就特别难以想清楚这些解剖学细节、这些生命的具体特征了。

帕蒂笑了,有一点点夸张,于是阿西玛恍然意识到自己的口误,本应该说复数的“手指”和“脚趾”的。这个失误给她的痛楚,几乎跟刚才的阵缩一样厉害。英语曾是她的主修科目。在加尔各答,她没出嫁前是在念大学学位的。她常去邻里学生娃娃们的家里辅导功课,在阳台上、床上,帮助他们记诵丁尼生和华兹华斯的作品,练习像“sign”和“cough”这样的单词的发音,理解亚里士多德和莎士比亚悲剧的区别。不过在孟加拉语里,一只手指其实也可以指很多只,脚趾也是如此。

一天,阿西玛辅导完功课,妈妈来门口接她,叫她直接回卧房收拾打扮一下;一个男人正等着和她相亲。这三个月来,他已是第三个了。第一个是带着四个孩子的鳏夫。第二个是报纸漫画家,认识她父亲,曾在博物馆广场被公共汽车撞了,没了左臂。幸好他们都回绝了她,让她大大松了口气。那时她十九岁,书刚读了一半,并不急着出嫁。所以这次她虽然顺从,却并没有什么期待。她松开头发重新编了辫子,擦去眼睛下面已经模糊的化妆墨,拿起丝绒粉扑扑了点护肤粉。那件折叠好掖在衬裙里的鹦鹉绿薄莎丽,也让母亲铺在了床上等她来穿。进客厅之前,阿西玛在走廊停留了一下,只听里面母亲说:“她很喜欢烹调,毛线也打得特别好。瞧我穿的这件对襟衫,她一个星期就打好了。”

阿西玛微微一笑,被妈妈的推销术逗乐了。那件对襟衫,花去了她大半年的时间,最后还得由妈妈来织袖子。她瞄了一眼客人换拖鞋的地方,那儿除了两双皮凉鞋外,另有一双男人的鞋,这种鞋她从来没有在加尔各答的大街上、公车上见过,甚至也从未在巴塔鞋业公司的展示窗里见过。鞋是棕色的,有着黑色的后跟、米色的系带和米色的针脚。每只鞋的两边都装饰了一排小扁豆大小的孔眼,而尖头处还饰有漂亮的花纹,像是用针刺上去的。她凑近看,见鞋里面印有制鞋公司的烫金名号,不过已模糊不清了,说是什么什么及儿子们。她看了看尺码,八号半的,又看到U.S.A.的缩写字样。妈妈还在继续夸赞她的好处,这时阿西玛突然有股冲动,遏止不住地把脚穿进了那双鞋。鞋的主人留下的湿湿的汗,与她的混合了起来,她的心开始狂跳;她还从来没有如此近地接触到一个男人。皮革已起了褶,沉沉的,尚留有他的余温。她注意到左边那只鞋交错的系带少穿了一个眼,他的这点疏忽使她平静了下来。

她拔出脚,进了客厅。那个男人坐在藤椅上,旁边她弟弟的单人床上坐着他的父母。他微微有点胖,看起来像个学究,却很年轻;他戴一副黑色的宽边眼镜,鼻子尖尖的,十分挺拔。上唇的胡须整齐地修剪过,连接着蓄在下巴上的胡子,赋予他一种优雅而隐约的贵族气息。他穿着棕色袜子、棕色长裤、白底绿纹的衬衫,闷声不响地盯着双膝。

阿西玛刚刚出现时,他并没有抬起头。然而她穿过客厅时,却感觉到了他的注视;而等她找到机会再偷偷瞟他一眼时,他又漠然地盯着膝盖了。他清清喉咙,像是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倒是他父亲说话了,讲他上过圣芳济中学,接着进了孟加拉工程学院;在两所学校里,他都是最优等的毕业生。阿西玛坐了下来,用手抚平莎丽上的褶痕。她感觉到了他母亲满意的目光。阿西玛身高五英尺四、体重九十九磅,在孟加拉女子中算是高的了。她的肤色有点偏黑,可是人们不止一次地把她跟电影明星玛多比·穆可吉相比。她的指甲长长的令人羡慕,手指也像她的父亲,修长得很有艺术味。他们问起她的学习,还要她背诵了《水仙》诗篇里的几节。他们一家住在阿利布热,父亲在船运公司的海关部任劳工官员。“我儿子出国两年了,”他父亲说,“在波士顿念博士,专攻光纤光学。”阿西玛从没听说过波士顿和光纤光学。他父亲问她愿不愿意坐飞机去,又问她能否在冬天酷寒多雪的城市过活,一个人。

“他不也在那儿吗?”她问道,手指着他。她刚才穿过一下他的鞋,而他还没对她说过一句话呢。

直到订婚以后她才知道他的名字。一周后印了请帖,又过了两个星期,无数的姑母姨母,无数的堂姊表姊,上上下下全都围在她的身旁,把她修饰打扮起来。这是她变成阿西玛·甘古利之前,还叫阿西玛·帕都梨的最后时刻了。她的双唇上了暗色,眉毛和双颊点了檀香膏,头发绾起来扎上鲜花,用一百颗发针固定形状——等婚礼最后结束,这些发针要花一个小时才能拔得干净。她头上罩了红色纱网。空气潮湿,尽管有发针固定,阿西玛比每个姊妹都要浓密的头发,却并不容易梳平顺。她戴满了项链、颈链和手镯,这些东西将来的命运,注定多数时候要待在新英格兰某家银行地窖里的超大保险箱中。时候到了,她被安放在父亲亲手装饰的矮木凳上,升到离地五英尺高的地方,抬了出去迎接新郎。她一直低着头,一片心形槟榔叶遮住脸庞,要等她绕新郎七圈以后才可以揭开。

在离家八千英里的剑桥,她开始慢慢了解他。晚上,她给他做饭,用的是不限量供应而质量绝好的食糖、面粉、大米和盐,希望能讨他欢喜。她在第一封家信中就给妈妈讲到了这些。到现在,她已知道丈夫口味偏咸,最喜欢吃咖喱羊肉里的土豆,还喜欢在晚饭结束之前再来一点米饭和小扁豆汤。夜里,躺在她身边,他听她讲一天发生的事: 在马萨诸塞大道散步啦,逛商店啦,奎师那知觉运动的信众缠着她散发传单啦,在哈佛园买了开心果冰激凌蛋卷犒劳自己啦。尽管做研究生收入微薄,他还是攒下点钱隔几个月一起寄给父亲,帮助家里把房子往外扩上一间。他对衣着特别挑剔;他们第一次拌嘴,就是因洗衣机洗缩了汗衫而起的。他从大学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把衬衫和裤子挂起来,然后穿上系带睡衣裤,天冷的话再套上件套头衫。星期天,他总要花上一个小时埋头于他的一堆鞋油听和三双皮鞋之间。三双皮鞋,两双黑色,一双棕色;那双棕色皮鞋还是他第一次来见她的时候穿的。他盘腿坐在铺着报纸的地板上,神情专注地挥动着鞋刷。这个情景,总是让她回想起当初自己在走廊里的情不自禁。现在想起来那一刻,她还脸红心跳的。尽管在夜里讲到他们共同的生活时,她无话不说,可是这件事还是守住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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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第一章

1

第二章

24

第三章

53

第四章

80

第五章

108

第六章

139

第七章

178

第八章

211

第九章

246

第十章

277

第十一章

302

第十二章

309

“美国梦”是个相当模糊的概念

———裘帕·拉希莉访谈

329

译后记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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