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在他的脚下龟裂,空气粘稠,飞虫密密麻麻。他在焦涸的平原上跋涉,寻找地图上的地标。
马波巴横亘在他身后,西方是海洋,南方是珀斯——谢丽尔此刻就在珀斯;一想到她,他心痛不已。假如他估算得没错,前方应该就是那片山脉。他只见过它一次,从半空中,况且那天还下着滂沱大雨,而飞机更是一下就掠了过去。所以山脉从地面看是个什么样子,他一无所知。
炎炎日光穿透他的眼罩。他看到高空中有鸟群,宛若一把种子。
他在炙热的台地上继续向南挺进,偶尔停步拍照或查看方位,越过一道道干河床和一片片滨藜,在割人的草丛间穿梭,进入无人之地。他在一块黏土层的底部发现了轮胎痕迹,四十多米后消失踪迹,应该是之前在雨天留下的印记吧。蒸腾的热气中,他不得不自己探路;他可不想留下任何印记供后人追探——这不符合他的做事风格。
几乎淹没了马波巴的大雷雨显然没有影响这里。空气中细小的红色尘埃将万物淡淡染成独特的颜色。这里的地貌可能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早已干涸的海床曾令最远古的人类祖先苦苦挣扎、陷入困境,而后来的所有生灵同样无计可施。他继续前行,被烈日和背包的重量压驼了背,整个人好似风湿病人弯曲的手指。他低头看看自己漆黑的影子,仿佛一部分的自己分离出来,粘到了干焦的红色土壤之上。
没有风。他可以嗅得到自己的呼吸:一股啤酒味儿;他用厚肿的舌头舔了舔牙齿上干掉的唾液。眼前一团模糊。大地闪烁着粼粼光芒,宛如大海依然存在。平原上出现了海市蜃楼,他清清楚楚看见了湖泊。湖上浮现种种幻象:在珀斯的谢丽尔挽着一位英国男士,正踏上教堂的走道;他的祖母身处同样的沙漠当中,从驴子撒过尿的水坑里舀水饮下;而在视野的边缘,唐·弗莱克斯莫的身影总是徘徊不去。
一只苍蝇飞进他的耳朵。它嗡嗡地在耳膜上横冲直撞,自从早前抛下路虎越野车徒步行走之后,他没听到过这么刺耳的声音。他轻轻弹出苍蝇,继续拖着沉重的脚步前进,一边咒骂自己竟然没料到要走这么远。
地势愈见崎岖。他双腿淌着血,鞋底磨得细薄,被锐利的石块割破。他正置身于岩石的世界。他捡起一块石头,拳头大小,中空;细细检视了一番之后,将它扔到一旁。
一步又一步,脚磨出水泡,眼罩也擦破了脸上的皮肉。每每当他爬出被洪水冲蚀的河床、满心企盼着山脉即将映入眼帘时,视线却循着极目之处的红色岩石,望进呆滞的天空。
空气极度干燥;一旦遇到岩石露头,他便扔下背包,躲进阴影处,靠着岩石等待。一只楔尾鹰在头顶上方掠过。投下的黑影划过大地,随后它拍打着羽翼降落,于是影子融入它落脚的巨石中。它看看他,和谢丽尔的母亲一样歪着脑袋,计算着还要多久才可以啄出他的眼球。他动了动,准备上路,它懒洋洋地飞走。
隔天午后,他来到另一片台地的粉状地貌边缘。下方是东一块西一块的粉红色土地和蓝色石块的弯曲轮廓;前方,在远处有一座山峰。然而,当他走到下一片陡坡的顶端时却再也寻不着那座山,让他大为沮丧。太阳落山时,他正从一片洼地进入深谷,准备扎营过夜。
他用干燥的漂流木升火,煮了一锅茶。峡谷高耸的岩壁令篝火燃烧的声音和他拍脸颊打蚊子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他从水中捞出一只蚊子,用在河床里捡到的一根细小的石化骨头搅了搅茶叶。他想着一身法国香烟味道的祖母:她一边摩搓着手腕上的银镯子,一边和他说着话。
天光消退,他扯下靴子,抽出脚跟时疼得脸都皱了起来。就像把靴子放在床底下一般,他轻轻将它们移到篝火边。史前海洋在山峦上留下了涟漪般的白色盐渍;山峦已断裂分离,直瞪瞪地注视着他。他剥下袜子。趾甲缝是暗红色,汗湿的水泡上有结成块的铁锈色泥糊。他用茶水残渣浸洗伤痕累累的双脚——好一阵舒缓的感觉,似乎茶水果真有类似硝兽皮的功用。之后他将衬衫袖子撕成长条,包扎双足。
在酷热后陡然降临的寒意令他打寒颤。他在臀部的位置挖出一个小坑,铺上防水布准备睡觉。但依旧有成群白蚁在他脊背上爬来爬去,于是他折来几根尚存寥寥树叶的无脉相思树枝桠,将它们铺在身下充当扎人的床垫,躺倒睡下。
第二天,一轮红日升起,分不清天地之间的交界,唯有隐约可见的新足印。他蹲下检视。
他被跟踪了。他的搪瓷小锅打翻了,铁罐被拖向灌木丛,旁边还有新鲜的粪便。
他双唇不再发干:“有人吗?”
没有回应。
他卷起行囊,拎起背包,顺着干河滩继续走。昨天吃了肉罐头、喝了水,帆布背包因此变轻了一些。清晨的暖意宜人,但为时短暂;他不久就发现必定又是一个如烤炉般的炎日。身上凝干的汗开始溶解;很快,他的脸和脖子都被汗水再度浸湿,背上趴满苍蝇。一棵圆叶桉树上饱受摧残的树枝为他指着方向。
他深入峡谷;岩坑中的积水泛着油光,上面漂着巨蜥的粪便;他的深色眉毛映在水中,显得更加金黄。土地松软,靴子嘎吱嘎吱地陷在土里。偶尔可以看见绿草,东一丛西一簇地乱长一气;陡峭的岸边涌现神奇的粉红与黄色:鲜艳的驴兰丛中,有雀鸟唧唧啾啾。在这里,近日的大雨捎来了勃勃生机。
峡谷的尽头是一道峭壁;在那里,他俯瞰着自己一路跋涉过来的平原地带。他查看地图,忽然感觉到一股奇怪的气流。声响将他的目光拉向长在岩石裂缝南面的一棵扭曲小树;同时,他听到一声咳嗽。他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又一声咳嗽,仿佛是内疚——难道抑或是窃笑?接着,他在自己长长影子的尖端,瞥到一只狼耳的轮廓,随后看到第二只狼耳。
他正要朝野狼扔石头,却看到那山就在远处:隐隐约约耸立在参差不齐的三齿稃上方——所有揣测都在转瞬消逝于尘土间。他见到它的第一个念头是:我正在看着亚拉拉特山。一大一小的两座山峰从沙漠中拔地而起,地点和他在地图上圈出的位置一模一样。
他向前移动,全然忘却磨烂的双脚和刺痛的双耳,只知道追随自己戴着帽子的身影——因为那影子此刻正笔直地指着山的方向。口渴得像针在刺,飞蝇嗡嗡作响。前面的山峰渐渐增大;他感觉头顶的苍穹仿佛也长了眼睛,一同注视着那山峰。
薄雾之间,他看到被风吹起的红色铁砂覆盖在略显紫色的山脊斜坡上;它们历尽风雨的雕琢,终成壮丽山峦的一部分。为了方便下次归来不迷失方向,他拍下照片存证。他已在心中将这座岩石嶙峋的大山取名为亚拉拉特山;那山峰看上去像座堡垒,壁垒、炮塔、烟囱一应俱全。亚拉拉特山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被大风与飞沙走石磨蚀得发亮。
他又足足走了一天。
他在山脚下的低谷扎营。天空不复先前的湛蓝与清澈,而是布满了浓密黑暗的积雨云。夜色来得匆匆,躺在地上看不到星辰。他听到山峦间震动的雷鸣,等着铜板大小的雨水洒落大地。
黎明前卷起一阵凉风,吹向峡谷。他侧耳倾听风儿与滨藜攀谈,但雨迟迟没有落下。
破晓后,他费尽周折地攀上一块古老砺岩粗糙的凸突处,沿着干涸血色的石板摸索前进。潮湿使这片大地重拾生机,地面微微泛着光泽,但在灰暗的光线下,山面并不如记忆中的那么闪亮。唯一可以佐证自己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的,是他随身携带的指南针:指针不停乱动,从一个方向的峭壁摇摇摆摆又转向另一个方向。
风儿迎面吹来,拂过他的皮肤。这里的风没有味道,不像在珀斯或阿勒坡的那样。不夹杂尘土,清新又甘美。也没有历史。从前,他听不懂风之语;现在,他觉得风声在诉说着一个崭新的篇章。
二十分钟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他站在那儿,膝盖打颤,就像有什么东西将他粘在了岩面上。他放声大笑。环顾左右,放眼尽是铁锈色;他的心脏在胸膛里狂野地跳动。
这位年轻人后来计算,在他朝着自己影子的方向一路前进的那天,他找到了十亿吨的高级铁矿——在两个方向各自延伸六十四公里和四十八公里。全是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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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报》
这部小说扣人心弦,使人愉悦,令人满足。它关乎人性、人性的弱点、爱情、幸运和救赎。书中的多条故事线灵巧地交织成一部技艺高超的传奇故事。
——英国《卫报》
通过安迪的故事(爱情价值几何),马蒂根的故事(抛弃你自己的过去就是抛弃你自己),莎士比亚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渴望,即以真实的自己为他人所爱。
——英国《电讯报》
我很享受阅读这本小说,书中有许多胜利,也有许多悲剧,有机遇,也有投机主义。
——摘自美国读者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