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站在那里,抬头朝树望去,四个人显现出惊恐不安之态,一个人则满脸兴奋。“你们想第一个试试吗?”菲尼巧舌如簧地问我们。我们只是默默地回视着他,于是他开始扒去身上的衣服,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尽管还只是低年级学生,但菲尼已经是全校最优秀的运动员了,然而,他却并不魁伟。他的个头和我一般高-- 一米七四(他与我同屋之前,我一直声称自己一米七五,但是他却用他那简单而自信得惊人的口吻当众说:“不,你跟我一般高,一米七四。我们都属于矮个子阵营。)。他体重一百五十磅,比我重出了恼人的十磅,这十磅肉以一种充满力量的协调,均匀地长在了他的腿上、躯干上、肩膀上、胳膊上以及结实的脖子上。
他开始攀爬那些钉在树干上的木钉,他背上的肌肉耸动着,就像是一只豹子。木钉的结实程度似乎并不足以承受他的重量。最后,他终于踩在了那根伸向河面的树杈上。”他们就是从这根树杈上跳的吧?“我们大家都不知道。”如果我跳了,你们也都跳,对吧?“我们并没有清楚地说出什么。”好吧,“他喊道,”就算我对战争作出贡献!“他跳了出去,掠过下方的一些枝杈,跌落进水里。”太爽了!“他立刻冒出水面,说道,他的湿头发滑稽地贴在前额上。”这是本周我做过的最有趣的事情。谁是下一个?”
我是。这棵树令我产生了一种恐慌感,这种惊恐弥漫全身,一直到我的手指尖。我的头开始觉得不自然地轻飘,附近树林传来隐隐的窸窣声,仿佛被捂住却又渗漏了出来。我一定是进入了一种轻度休克状态。心中满是惊恐的我,脱去衣服,攀上木钉。现在我已不记得当时自己说没说些什么。他跳下去的那根树杈比从地面上看要细一些,也更高一些。顺着它走过去,走到河面上方,这是不可能的。我必须冒着落入岸边浅水的危险,向前猛跳。”别愣着呀,“菲尼在下面拉长声音说,”甭老站在那儿瞎摆姿势。“我怀着不由自主产生的紧张意识到,站在这里看,风景很美。他喊道:“敌人向运兵船发射鱼雷时,是不能站在那儿欣赏风景的。跳!”我跑到这么高的地方究竟想做什么?我为什么让菲尼怂恿着来做如此愚蠢的事情?他是在控制我吗?“跳!”
我怀着一种把自己的生命抛开的感觉,纵身跳向空中。一些树枝的尖梢嗖嗖划过,随后,我重重地落入水中。双腿碰上河底柔软的河泥,我立刻浮出水面,受到祝贺。我感觉很好。
“我觉得你跳得比菲尼强,”埃尔温说,人们都叫埃尔温为莱珀--莱珀·莱佩利尔,他在为自己所预见到的不和而拉拢同盟者。
“好了,哥们儿,”菲尼用他那具有穿透力的热情的声音说,这声音就像是他胸腔中的洪钟,“先别急着颁奖,先完成本训练课程。树在那儿等着呢。”
莱珀闭上了嘴,仿佛永不再开口。他没有争辩,也没有拒绝。他没有退却。他蔫了。但是另外两个人,切特·道格拉斯和博比·赞恩,却喋喋不休,尖声抱怨着校规,抱怨着胃痉挛,抱怨着他们以前从未提起过的身体上的毛病。
“你,哥们儿,”菲尼最后对我说,“就你和我。”他和我走过运动场,像两个贵族似的走在其他人前面。
那一刻我俩是最好的朋友。
“我一激你,你就出彩儿。”菲尼愉快地说。
“你谁也没激,什么也没激。”
“啊,我激了。我这么做很管用。否则的话,你比较容易选择退却。”
“这辈子我从没退却过!”我喊道,我对于这一指责的愤慨自然更为强烈,因为这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你傻帽!”
菲尼亚斯只是继续安静地行走着,或曰飘行着。他足蹬白色运动鞋,以难以想象的协调动作流畅前行,“行走”一词已不足以对其进行描述。
我与他一道走过巨大的运动场,朝体育馆走去。脚下茁壮的绿草皮沾满了露水,前方,我们可以看见一层淡淡的绿雾笼罩在草地上方,落日的余晖将其穿透。菲尼亚斯一度停止了说话,于是我可以听见蟋蟀的声音,还有薄暮中的鸟鸣。一辆体育馆的货车在四百米外空荡荡的田径场路上加大油门疾驶而过,从体育馆的后门隐隐传来一阵遥远的笑声,然后,是压过一切的、教学楼圆顶上发出的冰冷而肃穆的六点钟钟鸣。这是全世界最为平和最为感人的钟鸣,文明、平静、不可战胜、不可更改。
钟声越过所有榆树展开的树冠,越过宿舍楼的大斜屋顶和庞大的烟囱,越过一个个狭窄而不结实的老房顶,越过新罕布什尔的开阔天空,传到从河边返回的我们这里。“咱们最好快点,否则就赶不上晚饭了。”我一边说,一边迈着我那被菲尼称之为“西点步伐”的脚步。菲尼亚斯并不是真的特别厌恶西点或权威,只不过认为权威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邪恶,而通过抵抗这种邪恶,便能获得快乐。权威是篮板,把他抛向它的所有攻击一一弹回。我的“西点步伐”就是他无法容忍的;他的右脚飞快地插进我的快步行走,我向前摔倒,一头栽在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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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克奖得主,《狼厅》作者希拉里·曼特尔
一部杰作……非常强大。
——《发条橙》作者安东尼·伯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