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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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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小癞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20100354
  • 作      者:
    (西班牙)佚名著
  • 出 版 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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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绛,原名杨季康,1911年生,祖籍江苏无锡,丈夫钱锺书。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毕业。曾留学英国、法国。中国著名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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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小癞子》出版于西班牙十六世纪中期,作者不详。小说讲一个至卑极贱的穷苦孩子的不幸遭遇。他伺候多个主人,切肤体会到世间疾苦,懂得人间冷暖。作品用逗乐揶揄的自述讲尽人世尔虞我诈,人情自古刁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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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小癞子》,我读过,顶好玩的!

  ——读者评价

 

  狭义的或现代意义的流浪汉小说一般公推西班牙佚名的中篇小说《小癞子》(1553)为鼻祖。《小癞子》是西方流浪汉小说的范本,这种文学结构形式于十七世纪初迅速地走向了整个欧洲大陆。直至今天,流浪汉小说像一条斩不断的血脉,流贯于几百年间的世界文学发展史中,成为一种具有较长发展历史的小说形式。

  ——专业书评

 

  “杨绛先生,她在翻译《小癞子》和《堂吉诃德》之前阅书无数;之中又临渊履薄、战战兢兢,每天最多只译五六百字;之后则反复修改。而《小癞子》这个译名正是她遍索所有,从原本冗长的《托尔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化来的。拉撒路是中世纪神学著作中出现过的一个人物,他不仅是个流浪汉,而且满头生疮。小拉撒路正是他在16世纪的一个化身。‘小癞子’既形象又好记,是文学翻译中难得的范例。”

  ——社科院外文所所长陈众议

 

  这是一本体积不大的经典。

  ——杨绛

 

  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文学中,这一形象(流浪汉形象)的出现,已不类从前。他们在物质方面并无匮乏感。失落、横生无家、无根、无父、无主之感,主要是在精神上。……他们的流浪欲望,或者说流浪意识,是由种种现代观念诱发或养育出来的。他们中间,确实是有一些是在本意上的流浪——即出家门而远行。而绝大多数人,只是在灵魂深处深刻地感受到了一种流浪感。

  ——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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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我翻译的西班牙名著《小癞子》经过修改和重译,先后出过五六版。我偶尔也曾听到读者说:“《小癞子》,我读过,顶好玩儿的。”这正合作者《前言》里的话:“就算他(读者)不求甚解,也可以消闲解闷。”至于怎样深入求解,我国读者似乎不大在意。我作为译者,始终没把这本体积不大的经典郑重向读者介绍,显然是没有尽责。
  《小癞子》的读者假如忽略了作者《前言》,很可能“不求甚解”,只读来消遣。如果细读《前言》,准会发现里面有许多文章值得深入求解。
  《前言》和小说本文都算是癞子的话,不过笔墨略有不同。小说本文质朴而简洁。《前言》虽然也没有词藻,语言却更为文雅。短短的第一节里就两次引用经典上的名句。小说本文是癞子向一位贵人叙述自己的身世,从他自小挨饿受苦的种种经历,直到长大成人,娶了大神父的姘妇而交上好运。《前言》里却隐藏着一位作者。《前言》其实是作者的议论,面对广大的读众,不仅仅面对一位贵人。直到末一节才转为癞子本人的语气。
  作者开宗明义,指出这部作品是写非常的事,而且是向来没人注意的。他认为这种事该有人写,不让它埋没。读者嗜好不同,识见不同,说不定有人会对这类事情很欣赏,也很重视。他以作者的身份说,如果写了书只给一个人看,就没几人肯动笔了。写书不容易;下了一番功夫,总希望心力不白费,读者会看到书里的妙处而加以赞赏——也就是说,看到他的创新,了解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小癞子》是西班牙十六世纪中期出版的。当时文坛盛行英雄美人的传奇,渲染无敌的勇士,无双的佳人,崇高的品德,深挚的爱情等等,而神奇怪诞的魔法师、巨人、怪兽、毒龙之类多方作祟,造成故事的悲欢离合。到六十年代末期,继骑士小说而盛行的是田园小说,写超尘绝俗的牧童牧女谈情说爱。《小癞子》不写传奇式的英雄美人,不写“田园”中的牧童牧女,而写一个至卑极贱的穷苦孩子。他伺候一个又一个主人,切身领略到人世间种种艰苦,在不容他生存的社会上一处处流浪,挣扎着活命。这里没有高超的理想,只有平凡的现实;而卑贱的癞子替代高贵的伟大人物,成为故事主角。
  卑贱的人物进入文学领域充当主角,不从癞子开始。就以西班牙本国来说,近五个世纪以前,一四九九年出版的《赛莱斯蒂娜》虽然以富家公子和名门闺秀的恋爱为主题,主要角色却是为男女双方撮合拉纤的赛莱斯蒂娜。这个狡猾的虔婆尽管卑贱,却是社会上的重要人物。人人都知道她,很多人——不论贵贱都有求于她。她行业虽贱,却很吃得开。有钱有势的“风流人物”,老老少少都是她的主顾;而她所利用的女人又都甘心受她剥削。堂吉诃德说过:在治理得当的国家,拉皮条是最少不了的行业。癞子和赛莱斯蒂娜可大不相同了。他只是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叫化子,他的故事无非偷嘴撒刁、挨打挨骂。他主人把他的作为讲给旁人听,他们听了就哄然大笑,为打骂他的主人助势帮腔。癞子在社会上只像蚂蚁一般,谁都没把他放在眼里。正如他自己说的:癞子如果饿死了,谁也不会再想到他。他的死活都没人在意,他的心情当然更没人顾念了。他一生的经历不值得史籍记载,他切身的感受只有自己本人知觉。作者别有见地,让癞子自己叙述身世,并讲出他的感受。这就是作者所谓“也许一向没人知道”的“非常的事”。因为癞子的身世只在他本人才有意义;他的感受也只有本人才体会亲切。《小癞子》是自述体。由一个社会上无立足地的小人物讲自己一处处的流浪生活,确是作者创新。他首创了“流浪汉小说”。各国文学史上一致把《小癞子》称为“流浪汉小说”的鼻祖。
  究竟什么是“流浪汉小说”,解释并不一致。一般说来,“流浪汉小说”都以“流浪汉”为主角。“流浪汉”指无业游民。他们出身微贱,没有家产,没有行业,往往当佣仆谋生,却又没有固定的主人,因为经常更换。他们或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或是无业可就,到处流浪,苟安偷生。有的是玩世不恭,有的是无可奈何。他们与国家的法纪和社会秩序都格格不入。可是他们并不公然造反,只在法网的边缘上图些便宜,如欺诈讹骗、小偷小摸之类。流浪汉从来不是英雄,他们是“非英雄”或小人物——不过“非英雄”或小人物不专指流浪汉。
  流浪汉小说可以借主角的遭遇,揭露社会上各个角落的龌龊,讽刺世人的卑鄙;也可以借主角的为非作歹,一面写良民愚蠢可欺来逗笑取乐,一面写歹徒不得好下场来警顽劝善。反正这种小说的内容都写这个很不完美的现实世界——徐文长《歌代啸》楔子开场所谓“世界原系缺陷,人情自古刁钻”。而流浪汉都看破这个世界而安于这个世界。
  按照一般文评的说法,流浪汉小说都是流浪汉自述的故事。流浪汉故事如果由第三人叙说,就不是流浪汉小说。自述的故事如果主角不是流浪汉,当然也不是流浪汉小说。
  西班牙十七世纪出版的著名流浪汉小说如马德欧·阿莱曼的《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的生平》,又如克维多的《骗子堂巴勃罗斯的生平》(即中译本《骗子外传》),都用为非作歹的流浪汉充主角。前者侧重于警顽劝善,后者侧重于逗笑取乐,两书都是自述体。法国勒萨日的流浪汉小说《吉尔·布拉斯》借西班牙为背景,暴露和讽刺当时的法国社会,充主角的流浪汉是个玩世不恭的奴才,小说也是自述体。英国奈希写了英国最早的流浪汉小说《不幸的旅行者,或杰克·维尔登的生平》(一五九四年),也把为非作歹的流浪汉做主角,侧重于讽刺和滑稽。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也是流浪汉小说,尽管主角是女人,称不上“汉”;小说旨在暴露社会的阴暗,也有惩戒的意味。这两部英国小说也都是自述体。以上所举,都是人所熟知的流浪汉小说,都和《小癞子》一脉相承,作者都受《小癞子》的影响。
  这类小说不仅都用自述的体裁,结构上也有相同处——都由一个主角来贯穿全书的情节。流浪汉到处流浪,遭遇的事情往往不相关联。他一生的经历并没有亚理士多德《诗学》上所讲究的“统一性”或“一致性”,而是杂凑的情节。主角像一条绳束,把散漫的情节像铜钱般穿成一串。这种情节杂凑的结构是流浪汉小说所共有的。因为流浪汉小说都由一个主角来贯穿杂凑的情节,所以同样结构的小说渐渐就和流浪汉小说相混了。历险性或奇遇性的小说尽管主角不是流浪汉,体裁也不是自述体,只因为杂凑的情节由主角来统一,这类小说也泛称为流浪汉小说。例如英国菲尔丁的《弃婴汤姆·琼斯的故事》,主角既非流浪汉,小说又非自述体,作者还自称遵照《诗学》所讲的结构,可是这部小说因为由主角贯穿全书情节,也泛称为流浪汉小说。甚至班扬的《天路历程》、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都泛称为流浪汉小说。一种文体在流传推广的过程中,免不了各式各样的演变。弗洛霍克在《流浪汉体小说的观念》一文里指出,“流浪汉体”离开了西班牙也就改变了性质。例如法国的吉尔·布拉斯,英国的摩尔·弗兰德斯等,他们和饥饿线上挣扎求生的流浪汉处境不同,心理也不同,偏离了“流浪汉”原始的定义。其实,小癞子和他本国的后裔在心理上也并不相同。例如小癞子对侍从的温情,显然是一般流浪汉所没有的。反正一种文体愈推广,愈繁衍,就离原始命名的意义愈泛愈远了。
  《小癞子》在流浪汉小说里是特殊的,不仅因为是首创,还另有独到。它篇幅比任何别的流浪汉小说都短,可是意味深长,经得起反复品尝。作者不仅设身处地,道出癞子的心声,也客观写出癞子的为人;不仅揭露并讽刺癞子所处的社会和他伺候的一个个主人,也揭露并讽刺癞子本人,而且作者也嘲笑了自己。
  《前言》的末一节,以癞子的口吻为“苦命的穷人”吐一口气。出身高贵的公子何德何能,占尽便宜?出身穷苦的就没有活命的权利吗?他“历尽风波,安抵港口”,全靠自己奋斗,不是坐享现成,这不是可以自诩吗?
  法国十八世纪作家博马舍的名剧《费加罗的婚礼》第五幕第三场里,费加罗说:“你是一位大贵人,就自以为也是大天才了!靠你的爵位,好不神气!你凭什么这样享福呢?不过是托赖爹妈生了你!如此而已!”勒萨日《吉尔·布拉斯》第十卷第十章里,西比翁说:“我要是自己做得下主,准生在头等贵人家……不过爸爸不是自己挑的。”《小癞子》是十六世纪中期的作品。假如博马舍剧里的话敲响了革命的警钟,那么,出版较早的《吉尔·布拉斯》里也有同样的话,而十六世纪的《小癞子》里早有这种议论了。有趣的是,发议论的费加罗和西比翁,和癞子同是流浪汉一型的人物。
  如果细读《前言》,就不会忽略小说本文里那些俏皮而微妙的讥诮。例如小癞子讲他父亲——一个磨房工人偷麦子吃官司的事:“他据实招供……为正义吃了苦头。他是《福音》所谓有福的人。我希望上帝保佑他上了天堂。”小癞子这么说,可算是天真未凿,但作者却借来挖苦了《圣经》上的话:“为正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堂是他们的。”小癞子的父亲从军身亡,他的寡母无家可归,“决心要依傍有钱的人,自己也就会有钱。”这话原是西班牙谚语:“和好人为伍,也就成为好人。”“好人”和“有钱人”是同一个字。癞子和他妈妈把谚语这么理解,很自然也很合理,正是他们从生活里体验出来的。癞子依傍了大神父,不就有钱了吗?有钱人不就是好人吗?作者弦外之音很清楚。小癞子又伺候了一位教士。他说这位教士的吝啬“不知是天生的,还是穿上道袍养成的”。这话可以是混沌的孩子不由自主的猜想,但也是作者老实不客气唾骂教士。小癞子的第三个主人穷得经常挨饿。他死要面子,却不要脸,让小癞子讨饭养活他。这也表示作者对“上等人”所谓“体面”作何评价。第四章篇幅极短,却皮里阳秋,全是讽刺之笔。几个女人把小癞子介绍给一个墨西德会的修士,说是她们的亲戚。什么亲戚呢?当时文献里常讲到修士的“侄女”或“外甥女”等“亲戚”,实际上是姘妇。这个修士不喜欢唱圣诗的男孩子。“喜欢”是什么意思?“不喜欢”又是什么意思?末句“还有些这里不提的细事”,只为“不提”,更令人猜疑他怎样欺负了小癞子。至于那个兜销免罪符的主人,他只让小癞子亲眼看到他伪造圣迹,愚弄善男信女。小癞子跟着这个主人吃了什么苦头,后来跟着画手鼓的主人又受了什么折磨,书上只一笔带过。小癞子渐渐长大成人,为驻堂神父卖水四年,吃饱穿暖,攒钱买几件估衣,穿得很像样,就扔掉饭碗,当了公差的佣人。吃这碗饭也许油水不少,只是风险太大,经常提心吊胆。“要发迹得为皇家效力”;癞子“为皇家效力”,虽然职司是最低最贱的,也证实这句话毕竟不错,他从此日子好过了。恰好萨尔瓦多的大神父要为自己的女佣人找丈夫,癞子当选,就此丰衣足食。我们读了癞子的遭遇,能体会他的感受,并看到他那些卑鄙的主人在当时社会上混得很活跃。
  作者了解并同情癞子,可是他和癞子之间显然是有距离的。这部小说是一串逗笑的趣事。小癞子偷嘴撒刁尽管情有可悯,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是可怜虫,却也未免可笑——连他自己听到主人形容他的行径,一面啼哭也忍不住失笑。小癞子小时迫于饥饿,身不由己。他吃饱以后走什么道路就由自己选择了。他把卖水用的骡子交还驻堂神父是他自决的第一步。癞子未必因为驻堂神父剥削了他而不干那买卖。他只是人大心大,一看自己穿得很像样,觉得有了本钱,可以找更好的买卖了。但是担惊受怕的事他也不干。他知道最好的买卖是“为皇家效力”。他钻营到最低贱的一个职司,那得意劲儿从话里洋溢出来:“我至今还当这差使,为上帝并为您效忠尽力。”他娶大神父的女佣人并不是受了蒙骗,而是因为计较到这一来对他只会有好处。他明白自己是做开眼的乌龟,遮羞的丈夫,可是笑骂由人笑骂,吃饱穿暖、攒钱养老是活命的根本。他早打定主意要依傍有钱的人,所谓“与好人为伍”;这是他的处世箴言。所以他干脆对大神父打开天窗说亮话,让大神父明白该怎样相待。据他自己说,他们三口子相处得很融洽,因为他拿稳自己的老婆多么正经——也就是说,不正经。谁风言风语,他会用一个指头遮脸,说他老婆和全城的女人一样正经——底子里就是说,反正女人没一个正经。作者对癞子的善于妥协,苟活偷安,并不著一辞,只由癞子自己叙说,而讥诮尽在不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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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译本序

前言

第一章  癞子自述身世  他父母是何许人

第二章 癞子做教士的佣人经历了种种事

第三章 癞子伺候一位侍从在他那里的遭遇

第四章 癞子跟了一位墨西德会的修士,有何遭遇

第五章 癞子伺候一位兜售免罪符的人,跟随他的种种经历

第六章 癞子投靠一位驻堂神父,有何经历

第七章 癞子跟了一个公差,所遭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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