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帝国改革时代
对腓特烈三世的失望,导致帝国内部要求宪政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产生了著名的“帝国改革运动”。关于改革运动始于何时,学界争议颇大。一些学者认为它起源于1486年的帝国议会,另有学者认为时间应该更早。尽管有分歧,但学者们一致认为,帝国议会是改革的工具,它扩大了改革进程中的参与范围,而不是仅限于狭隘的选帝侯集团。1493年腓特烈三世之死,为新的协商创造了条件,因为其子兼其继任者马克西米连一世更容易作出让步。
马克西米连之所以愿意妥协,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想借此获得国内支持,进而解决悬而未决的哈布斯堡家族问题,尤其是与法国展开的勃艮第公国继承权之争,以及自法国国王查理八世于1494年入侵意大利半岛以来法国在帝国意大利地区影响力与日俱增的问题。与法国的冲突,导致一直持续到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爆发,战争把马克西米连卷入争夺意大利重要邦国(尤其是米兰公国和那不勒斯王国)的复杂国际斗争中。1516年,马克西米连之孙查理成为西班牙国王,不仅继承了那不勒斯王国王位,还获得了王国现有的撒丁和西西里,这使得哈布斯堡王朝国际参与的范围骤然扩大。法国试图打破由此形成的哈布斯堡包围圈,使战争进一步延长,而皇帝也更加依赖军事支持。诸侯利用皇帝面临的这些外部压力和王朝问题谋求政治利益,是直到1806年帝国政治始终呈现出的一大特征。
帝国改革时代最好划分为两个阶段。1495年帝国议会到1519年马克西米连之死为传统的狭义阶段,马克西米连之孙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统治时期则在近来被定义为广义阶段。如果只把前一阶段视为改革时期,通常会使学者们认为运动提出的复兴帝国宪政的目标是以失败告终。如果把后一阶段也纳入视野,则可认为,这一时期总体上非常重要,因为它“部分使帝国实现了近代化”,塑造了帝国延续一百五十年的本质特征,而在某些情形下,这些特征甚至持续了三百年。然而,1519年之后的时期仍有其独特性。查理五世的当选从根本上改变了帝国政治,皇帝与诸侯之间的平衡完全被重新调整,进而导致修改改革议程。更重要的是,查理五世的当选恰逢宗教改革时期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欧洲迅速扩张时期,帝国政治的国内外背景也发生了变化。
上述讨论引出了一个根本性问题:改革是否是进步的?改革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是否可以分别称为进步的近代派和中世纪的反动派?直到最近,这些术语仍在学术讨论中广泛使用。它们来源于早期的强权国家理论,后者通常依据与政治集权化进程的关系对改革进行分类。德国最新的学术研究采用“近代早期”这一修正了的概念,并不仅仅是把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早期视为由中世纪向近代的过渡阶段,而是也强调根深蒂固的中世纪制度能够适应那些表面上更“近代”的制度,并能与之共处。
第一阶段的改革,由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贝特霍尔德·冯·亨内贝格(1484—1504)推动,主要目标是建立公共秩序,实现的方法是:建立一种常设机制,让重要的诸侯们共同参与决策。最终,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帝国议会得到加强并成为全国性议事机构。当然,在此过程中也尝试了许多方案,其中一些设置一直沿用到18世纪。这些替代性方案进一步加强了现代研究所揭示的帝国宪政充满活力的印象。在这些试验性的改革措施中,最重要的一项是1500—1512年通过把帝国领地整合为十个大区而建立起的帝国地区性行政区划制度,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更好地协调财政、政治、防卫措施在帝国的实施。两大帝国法院:皇帝直接控制的帝国宫廷法院(Reichshofrat),和主要受诸侯影响的帝国最高法院(Reichskammetgericht),也是源于这一改革时期,二者并立反映了皇帝与诸侯之间不断发展的平衡关系。此外还有一种持续时间更短的机构,名为帝国咨政院(Reichsregiment),也就是由从帝国最重要的大诸侯中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常设委员会,仅存在于1500—1502年,1521年一度恢复,1530年再度撤销。成立该机构的目的是保证诸侯以固定方式参与国家事务,但却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因为哈布斯堡王朝表示反对,也是因为诸侯们逐渐意识到,任何限制皇权的全国性机构,也会给其自身的自由带来约束。
马克西米连统治后期发生的三起重大事件,为改革进程带来了新内容。首先是皇帝成功的王朝联姻政策,不仅为其孙子兼继承人查理获得了勃艮第,还获得了波希米亚、摩拉维亚、西里西亚、匈牙利和整个西班牙君主国。从1516年开始,查理正式成为西班牙国王。然而,王朝领地的扩大,也使帝国面临更多国际压力,尤其是1526年查理的弟弟斐迪南获得匈牙利时,匈牙利正因土耳其入侵而陷于崩溃。奥斯曼帝国占领匈牙利大部分领土后,好战的伊斯兰军队距离维也纳仅100英里,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顿时成为基督教保卫战的前线,这一局面直到1683年后重新收复匈牙利才结束。与此同时,帝国内部长期存在的公共秩序问题,也因新教改革运动而进一步加剧。事实证明,这一强调对神学及教士阶层进行改革的运动所带来的分裂后果,远比早期的运动(如胡斯运动)更为严重。
因此,1519年查理当选,是一个引发局势高度紧张的重大事件,尤其是因为它意味着与法王弗朗索瓦一世(1515—1547年在位)的竞争,后者也宣称自己的即位标志着击败土耳其人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尽管两位君主都宣扬唯一的基督教最高统治者的观念,但两者之间有显著差异。弗朗索瓦代表的法兰西君主国,新近实现了统一并得到巩固,是一个相对团结的民族国家,查理继承的则是一个延伸到新世界的多民族帝国。查理之所以能在皇位争夺战中战胜其竞争对手,不仅仅是因为他向德意志选帝侯们送出的贿赂起了作用。更重要的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宣传,成功地在年轻的君主与古老的帝国传统之间建起了联系,而且关键是查理已做好让步准备,他在“选举让步协议”(Wahlkapitulation)中许下一系列承诺,同意扩大选帝侯拥有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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