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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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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洞察:评论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7700265
  • 作      者:
    曹保印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发展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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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新京报从创办那天起,就把责任烙在自己的身上,尽最大的努力恪守新闻的基本准则,以人文和法治作为义不容辞的价值追求。作为一份诞生于社会转型期的报纸,新京报为这个时代做了尽可能忠实的记录和理想的解释。致力于创办一份承载新闻人理想,一份以责任为灵魂,一份致力于记录时代步伐,一份进步的、美好的报纸。新京报丛书,体现着新京报一出生就风华正茂的自信,体现着新京报人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未来、对先进文化的憧憬……
  耕耘当下,收获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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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京报10周年丛书:洞察(评论卷)》主要内容包括:“房姐”何以能有41套北京房产、改革动起来,才是最重要的、选举权是一切民主权利的“母权”、“贵州枪击案”调查通报怎么像“辩护词”、“执法钓鱼”的危害远大于“黑车”、以理性和法律平息乌鲁木齐“7-5”事件、“打回”预算报告是正常的人大监督、“实属必然”:瓮安事件的警示、为苍生泣血,我们举国致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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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河南济源市挂上“国家卫生城市”招牌近一年来,该市卫生面貌迅速恶化:大街小巷小广告乱“飞”,个别夜市摊点污水横流,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没有施工围墙,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对此,该市市长赵素萍称自己对这种脏乱差反弹负主要责任,向全市人民道歉后当场拿出1000元以示自罚。该市市委书记也当场自罚了1000元。(刊载于2007年7月18日《大河报》)
  这一场景确实有点让人“动容”。相比一些面对城市脏乱差无动于衷甚至万般推卸责任的官员,济源市领导这种自责自罚精神很是值得赞赏。
  但愚笨的我却难以从这极具道德美感的自罚中找到让自己感动的东西,感觉这种自罚不是一种可歌可赞的道德自觉,而成了一种官员的特权。
  当我在公路上开车违反了交通规则的时候,面对警察,我可以说“自罚10元”吗?如果我一时贪心拿了邻居的东西,当警察抓住我的时候,我可以说“自罚关在家里3天”吗?当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卫生环境,当企业违反了法律制造出了问题产品,他们可以说“我自罚多少钱”?有自罚的权力和资格吗?恐怕不会。不是谁都可以通过“自罚”担责的,但一些官员可以,而此时“自罚”已不是什么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特权。
  “国家卫生城市”被媒体曝光脏乱差大反弹,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本就应对此负责的领导还没有接受上级的问责、接受人大和公众的质问,却可以用高调的声音和积极的姿态去自责自罚,以自责换掉他责,自罚替代他罚,还能赢得某种主动性和占据某种道德优势。如果说自责自罚包含某种道德自觉,“秀”这种道德也是某些人的特权,一般人没有这种自罚的机会。
  总觉得,“罚”这种行为本就是由别人来行使的,别人行使的罚才有充分的惩罚力度,任何人不能当自己案件的法官,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自己犯了错就应由别人来罚,否则这世界会变得混乱不堪。
  当然,我并不是否定“自我批评”的意义。而是说,要想让“自罚”有警示作用,还必须有“他罚”。他罚约束下的自罚是一种道德,而缺乏他罚约束的自罚是一种畸形的特权。我很担心,这种特权性质的“自罚”会成为一种道德障眼法,成为一种“洗责”的手段,反客为主地回避应有的制度性他罚。市领导当然得为本城脏乱差的卫生负责,但不应是自罚了事,而应虚心站在一边,等着人大和老百姓去问责、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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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时事锐评
“人民的尊严”当然不仅仅是指吃饱肚子的尊严,也是政治自由和民主权利的尊严。

“房姐”何以能有41套北京房产
改革动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选举权是一切民主权利的“母权”
“贵州枪击案”调查通报怎么像“辩护词”
“执法钓鱼”的危害远大于“黑车”
以理性和法律平息乌鲁木齐“7-5”事件
“打回”预算报告是正常的人大监督
“实属必然”:瓮安事件的警示
为苍生泣血,我们举国致哀
地震救灾,抢救生者当不忘关怀死者
少些“旧城改造”,多些“旧房改造”
房价假装下跌,我们假装欢呼
教育改革可以走在户籍改革之前
“官员自罚”:实质还是一种特权?
人民大会堂能否免费开放
像保护航天员一样保护每个公民
以沉默应对舆论永远是下策
警惕以人民的名义对付人民
打破官员职位的“超稳定性”
新闻发言人要注重“时效性”和“客观性”
一个人和一亿人的命运

第二章:法治观察
让人民有一个可以信赖的地方去讲道理。一般情况下,如果可以讲道理,人民就绝不会不讲道理。

唐慧败诉,“法律精神”何在?
“叔侄冤案”:纠错过程为何这么难
爱国不需要民粹和暴力
劳教冤案“纠错”不能总在曝光后
巧家爆炸案:当初表态何必那么“急”?
“法律至上”就没有迈不过的“乌坎”
赵作海“有冤不申诉”令人错愕
李庄案是否存在“幕后交易”不能成谜
给“打黑案”辩护律师一点掌声
“公款吃喝是犯罪”会不会成为孤本?
律师做涉黑法官情妇的“隐喻”
……

第三章:教育文化
第四章:草根民生
第五章:国际随笔
第六章:人文经济
第七章:年度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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