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里的中国法治进程》:
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焕然一新,与新中国成立前相比,中国电影事业也实现了脱胎换骨的转变,逐渐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58年起步发展的中国电视事业本身就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产物,在此背景下,新中国的电影事业和电视事业在所承载的内容属性和价值定位上逐渐“志同道合”。同时,由于电影是这一时期最为成熟的影像媒介,而新生的电视剧以其小屏幕优势深入到家家户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接受和喜爱,使之成为配合当时宣传社会主义新事业和反帝斗争的重要渠道。新中国法治事业作为社会主义新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成为电影、电视剧创作的重要内容和主体,以体现新中国法治为内容的电影、电视开始出现。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到1958年电视剧产生之前,这一时期的法治内容题材主要体现在电影中;到了1958年电视剧出现以后,法治内容在电影和电视剧中都有所体现,且两者在这方面有了更多的相似性。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看到法治题材的影子。一、对国外相关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的改编或引进
这一时期对国外影视作品的引进有着深刻的现实需要和历史阶段性特点。我国对国外影视作品的引进首先是从电影开始的,20世纪50年代初,国内展开了大范围的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运动,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国产影片的创作数量和质量都有所下降,这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从1952年后期开始,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电影创作的措施,使国内电影创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此外,有关部门还积极开拓视野,加强国际横向交流,引进了一批国外优秀电影。
在这一批引进的电影中,能够在某些电影中看到些许法治元素,特别是当时引进较多的意大利新现实主义影片,如《罗马,不设防的城市》《警察与小偷》和《偷自行车的人》等。其中《罗马,不设防的城市》讲述的是德军占领时期罗马市民遭受的苦难以及他们英勇反抗法西斯统治的故事,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德军的破坏性统治下,罗马这座城市失去了人们以往所遵守的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如全副武装的德国兵可以肆无忌惮地闯入私人住宅进行搜查等。在《警察与小偷》中,我们看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为了生存而被迫从事违法职业以及执法者(警察)所表现出来的人性关怀;《偷自行车的人》表现的法治内容则更为复杂,当主人公安东找到偷他自行车的小伙子的时候,面对围观居民的指责和恐吓,即使警察出现也无能为力,我们看到的是对法律秩序的胁迫,而当路人抓到主人公安东偷车后要把他送往警察局法办以及后来车主对安东网开一面,我们看到的则是人们对法律秩序的遵守和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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