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朝贡体制的两种实践(1840年前)》:
三、“事大以礼”的对华政策
1.太宗奠定“事大以礼”的对华政策
太宗国王清楚地看到,他的父王与明太祖交恶,导致后来的“攻辽之计”,而李太祖本身是以辛祸王和崔莹的“攻辽之计”发动军事政变,夺取政权的,到了后期,李太祖居然忘记历史教训,重蹈覆辙,李太祖的儿子李芳远(太宗国王)便是用同样的理由发动宫廷政变,把李太祖赶下台的。这些事件,对熟读圣贤书和中国经史的太宗国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太宗国王认识到,朝中关系的正常化,将促进朝鲜王朝内部的安定,至少不会出现政变者,在纷争中用“事大以礼”的理由打击对方,援用外力来搞宫廷政变。于是,在朝中关系上,他决心“以小事大”“事大以礼(诚)”,使双方“礼尚往来”,一方面不搞对抗;另一方面,又能维持一定的距离,如此才有利于王朝内部“儒化政治”的建设。于是,李芳远从他哥哥(定宗国王)那里夺取政权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派人到金陵向明惠帝奏闻,表示对后者的尊重,并冀求取得中国的承认。
朝中关系的稳步展开,主要得力于太宗国王和明成祖的经营。明成祖赶走惠帝后,朝鲜王朝的“贺登报使”,令他感激不已,所以,他派遣特使,“赉朝鲜国王金印及诰命”送给太宗皇帝,并且将明太祖时无理拘留的贡使放返。又以“他知慕中国圣人之道,礼文之事”,批准国王“奏请”的冕服及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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