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014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概况
第一节2014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整体情况
2014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为重点,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分阶段推进完成金融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延续了前期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绩。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积极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一批创新性金融制度已经建立,金融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严格控制金融风险底线,得到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的51条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13项实施细则,基本形成了以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制度创新框架体系,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金融监管简政放权等创新试点。此外,还在自贸试验区进行了金融法治建设、金融监管转变、金融风险防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保障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
二是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有序推进。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并启动了黄金国际板交易,截至2014年12月底,国际板累计成交黄金19055吨;原油期货交易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正加紧筹建;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机构和中国保险交易所筹建工作获得重要进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其他金融市场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利用试验区优势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或开发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业务。2014年2月开始,自贸区企业可以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至2015年3月底,区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累计发生207亿元,平均利率4.2%,大幅节约了企业的融资成本。2015年2月,在自贸区建立了以资本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宏观审慎和本外币一体化的境外融资制度,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宏观审慎框架下自主从境外借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至3月底,按照新的境外融资规则从境外借款折合人民币15亿元(含美元和英镑借款)。至2015年3月底,已有59家自贸区企业开展了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备案;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804笔、金额12.6亿美元;银行直接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业务73.8亿美元、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业务110.6亿元;9家银行开办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核定年结售汇规模13.5亿美元。
三是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截至2014年12月末,入驻自贸试验区的持牌金融机构有116家,与金融相关的服务企业如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有4191家,超过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的1/4,有力地支持了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至2015年3月底,区内人民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1465亿元和932亿元,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88亿美元与70亿美元;银证保持牌机构125家,区内第一家民营银行已经挂牌成立,类金融机构1104家。
四是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优势,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形成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跨国公司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企业跨境股权投资审批改备案等一批金融创新案例,并举办发布会进行宣传推介。截至2014年12月底,已有10家中资商业银行接入自由贸易账户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开立自由贸易账户9741个。2014年全年,自贸试验区人民币跨境结算金额3226亿元,占同期上海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18.4%,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197.28亿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发生7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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