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跨入“上中等收入阶段”,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各类民生性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并没有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2013年4月9日,惠誉(Fitch)下调了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理由是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由于财力向上集中,而支出责任向下转移,导致地方政府履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一职能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与此同时由于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出让土地获得收入来满足支出需要并负债维持运转。
从各位学者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经济转型国家的国富与民生关系失衡既有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存在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财权、事权不对称的问题。但是在现有的理论研究中,就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转型阶段,政府应当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承担多大的支出规模为适宜的状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如何界定、财权的划分怎样*好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至今没有一个合意的政策。
《政府支出责任转型的研究 基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背景》在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公共选择理论、财政联邦制理论等现代财政理论分析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存在着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如:(1)支出责任是向上一致还是向下一致,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太大还是收入太少?(2)收入来源形成是扩大非税收入还是非税收入税制化?(3)在转型时期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是提供还是购买?《政府支出责任转型的研究 基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背景》从政府与市场边界的确定入手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逻辑起点进行分析,通过进一步界定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从中找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政府责任转型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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