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黄金和银币 历史、传说与演变》:
但我首先应具体说明。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以吐蕃(Tibet,其他史料中分别称为Tubbet、Tabat、Tebet、Bhot、Bhoutan、西藏、藏、乌斯藏、西番、唐古特或Bagharghal-)之名所称呼的地区,不仅仅包括现今中国的整个西藏自治区,而且还包括青海省的一大部分和拉达克(今印度克什米尔邦的一个县,从前的记载中也往往称之为“吐蕃”)。在18世纪时“西藏”在很大程度上也指列城。但“西藏”主要是包括一块以一条令人赞叹不已的山脉环绕的辽阔高原(海拔分别为4000米、4500米,甚至是6000米);南部以珠穆朗玛峰(Tchomolongma,Ev—erest,8848米)为最高峰,它是世界的屋脊;北部是海拔超过7000米的昆仑山:西部和东部也是同样毫不逊色的山脉。在不同的时代,大家所使用的“西藏”这个地理名称则分别指该地区的部分或全部地段。但在大部分时代中,一旦当使用一个具体名称指该地区时,我们都发现它与产金有关。
《旧唐书》(618-907年中国的断代史)就认为吐蕃盛产金、银、铜和锡等矿物。
在古波斯文舆地书《世界境域志》 (Hudad—Al一Alam,982年的作品)中,就提到了吐蕃的Rang rang(rang在藏文中意为“河谷”或“川”)之金矿,作者把该地区描述成一个由游牧民居住的非常贫瘠的地区,与印度斯坦和汉地毗邻。在这些山区中有金矿。在那里可以发现有“呈互相连在一起的几颗羊头状的”天然金块。“无论任何人采集到这种金块并将之带回家中,死亡就要袭击全家,直到把金块放回采出的原地为止”。同一部著作还指出吐蕃的N.Zvan(昂仁?)地区出产金矿。
据《拉达克史》记载,某一位拉达克国王在930年薨逝之前,将其王国划分给了膝下三子:长子分得了拉达克、东部的日土以及“戈人的金矿”。我们可以把该金矿考定在西藏西部、印度河上游以东的某处。
13世纪时,马可·波罗指出,在“吐蕃”的许多地方。都有可以采得大量金片的湖泊和江河地。
在同一时代,鲁布鲁克(Guillaume de Rubroeck,他本人从未亲自前往吐蕃,但在他的蒙古之行期间曾风闻吐蕃的某些情况)叙述说,吐蕃“盛产黄金,以至于使那些需要黄金的人.只要掘地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尽量采掘,然后再把剩余的原地掩埋起来。如果他们用黄金装满自己的箱子或房间以使那里成为宝库,那么他们就会认为上天将使他们失去埋藏在地下的黄金”。
米儿咱·海答儿(Mirza Haidar,柏柏尔皇帝的堂兄弟)于1532年为帮助疏勒王而对西藏发动了战争。该穆斯林王子希望把这次征战作为一次圣战行为,以讨得安拉(Allah)的青睐。但他也可能怀有某种经济目的,以抢劫“金国” (Altunii,金池)所拥有的财富。“金国”一名绝非是毫无意义地赋予了这片盛产黄金的地区。米儿咱·海答儿在一部叫做《拉失德史》的著作中,提供了对16世纪中叶西藏和拉达克地区的一种富有意义的描述,其中在《西藏珍异记》一章中论述了金矿。
“在康巴人(作者用该词泛指所有的西藏游牧民)的大部分县中,都可以找到金矿”。“在这些金矿中,有两处十分引人注目:其一被蒙兀儿人叫做西藏的金国,为竹巴人(Dulpa)开采,由于那里气候极为寒冷,所以他们每年只能在那里工作40天。在平坦的地面上挖掘许多相当大的沟壑或土洞,以至于人也可以于其中穿行。绝大部分或大部分洞都从其两端与其他洞互相连接。据称有300名族长长期生活在这些壕沟土洞中。他们从遥远的地方密切关注着蒙兀儿人的到达。当蒙兀儿人接近时.这些人就蜷缩起来并爬进土洞中,任何人都无法在那里找到他们。在这些土洞中,不点任何油灯,唯有用无脂肪的绵羊奶制成的酥油例外。他们从这些洞中挖掘土,然后再淘洗(记述这一故事的人都敢于承担责任)。据称,从这种矿内挖掘的一筛子土中,就可以淘到几米特喀勒的黄金。一个人独自掘土挖矿并运输和淘洗,在数日内可以精选满满的20筛子矿土。虽然这一切可能显得令人难以置信,但我在西藏到处都听到过证实这种情况的话,所以我才记录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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