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搭建沟通平台,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由天津市卫生局、司法局、天津市保监局等七部门组成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不定期召开会议,随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讨论修订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另外,保险公司、医调委、医疗机构三方也建立了“案沟通、月讲评、年研讨”的会商机制,消除分歧,统一认识,及时发现调解和保险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随时完善。对重大医疗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医疗机构、医调委和保险公司提前介入纠纷调解,配合公安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
天津市人民调解与商业保险共同参与、协调分工,多部门联动的医疗纠纷处理模式,自建立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五年(2009~2013年)平均调解成功率达到87.5%,赔款及时支付率达到100%,所有调解完结的医疗纠纷未出现一例当事人反悔或者重新起诉、信访闹访的案件。2009~2014年医疗责任保险累计为全市81家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5.85亿元,保费收入2.04亿元,处理赔案3868件,赔付支出2.08亿元(含未决赔款),综合赔付率102.12%,考虑12%的费用支出后处于微亏状态,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有利基础。
应该说,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凭借更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利用保险机制优势分散风险、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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