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统计与分析(2015.05)》:
(三)小微客户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特点在于小额、分散,在100万元额度以下贷款中具有竞争优势,同时审批条件门槛低,流程简单,成为客户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原因。但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除了逐步铺开50万-100万元额度的贷款客户群体外,还加快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审批速度。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来自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P2P网贷模式利用互联网优势得到快速发展,没有展业地域范围的限制,逐渐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重要业务竞争对手之一。
(四)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贷前审查、风险控制、贷后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蕴含不良贷款的风险隐患,高级管理人员欠缺金融从业经验,无法持续保持较强市场竞争力。此类公司一般均不具备客户开发能力,偏离了“小额、分散”的小微金融经营理念,过度依赖于其股东介绍客户,贷款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将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分散信贷风险。此外,以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核算当月收入,未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亦是较多小额贷款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客户信息不透明,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有效风险识别手段
由于没有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贷款信息查询系统,鉴别客户风险仅靠咨询和调查,无法直接查询、识别存在向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多头贷款的风险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由于接人征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合规性要求较高,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担心接人征信系统将导致其客户融资信息暴露,造成客户流失。小额贷款公司接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面临两难选择。
三、监管部门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应一分为二去看待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问题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问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其面临的发展障碍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影响: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抽贷停贷,导致信贷风险向小额贷款公司转移:银行和新型金融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等。另一类是不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其发展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吸收和变相吸收存款、账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预见,两类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将同时存在,并随着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会进一步分化。因此,监管部门在对待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问题时应一分为二去分析,将不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隔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客观看待其退出现象。同时,应重点关注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风险问题,扶持此类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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