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乐清音》:
在这里,嵇康正是从“秦客”古今观念上的弊端人手,批判了传统音乐理论观点在思维上的缺陷。要推论道理辨明事物就必须明白事物的根本道理,也就是所谓的“自然之理”。因为这个规律性的道理是恒定不变的,也就是说它不存在古今时间上的区别,在这之后才可以用古代的事例来证明这些道理。相反,因为仰慕古人便以古代的历史经验来认识事物,也就抓不住事物的“自然之理”。很明显,嵇康这里所说的“推类辨物”也不仅仅局限于眼前的事物,他是指要发现那个事物根本性规律所作的探寻。但它必须是客观的,而不是后人出于慕古的心理对古代的想象。这和王弼所说的“寻而后既其义,推而后尽其理”基本是一个思路。而这一思路的一致正是古今观念一致的反映。因此,嵇康对“秦客”以眼前所见为据的指责并不予以辩驳,因为古今的道理都是相同的。他更看重的是事物(这里讨论的是音乐)超越古今而更为根本性的规律,即音乐的本然状态。这就为探寻音乐本体特征提供了可能,从音乐研究的角度来看是一种思维的转向。所谓“音声之作,……其体自若而不变也。”正是排除崇古观念后而采取的思维策略。嵇康认为这一策略之下的音乐应该有新的变化发展,而不是停留于“斯义久滞”的陈旧模样。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