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书道研究》:
这也就是说篆书也是因用途不同而区别于其他字体的。隶书,起于“官狱多事,苟趣省易,施之于徒隶也”。这里对隶书和篆书的关系说得很明白,早期的隶书,就是从篆书的省易写法中发展过来的。卫恒《四体书势》也指出:“隶书者,篆之捷也”,这里所说的“篆”,不是曾经认为的“小篆”,而是秦统一前的“篆”,即后来命名的“大篆”。隶书为秦国文字的简易写法。这种简易的字体出现后,在日常应用的手写文字中得到广泛运用。像政府的来往文书、律令,以及史书、经书、占卜书、医书等各类书籍的抄写和墓牍遣策,所使用的都是隶书。“汉人除策诸侯王用木简篆书外,他皆用缣素隶书而已”,近年来的考古发现也说明了这一点。
关于篆书、隶书是秦系文字的问题,似乎不用再多费笔墨了。除了古代的这些文献记载外,当代也有很多研究秦汉简牍帛书和隶书形成与发展的文章,大部分的研究者对此基本上形成了共识。根据文字学家的考证,楚简中有齐鲁文字、晋系文字的因素,但至今没有发现秦系文字的因素。《说文》中关于“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皆以古文”,王国维在《桐乡徐氏印谱叙》和《战国时六国用古文秦用籀书说》中,早已指出秦系文字与六国系文字的差别。而且已经为六国文字——当然也包括楚系的简帛文字予以正名,那就是一“古文”。因此,楚系简帛文字没有篆书、隶书,也就不应该再用“篆书”“隶书”之名。
二、楚系简帛文字结构的变化
隶书,是篆书约易的写法。“以趣(趋)约易”,是战国中晚期秦系文字和六国文字的一个共同点。此时,私学的兴起,教育的普及,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文字使用范围的扩大,都促使文字在向更加简便易写的方向发展。“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就是战国时期各国对商周文字进行改造,以至出现大量的俗体字。在六国文字——古文中,“并讹别简率,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小篆,不能以六书求之,而同时秦之文字则颇与之异”。其中以六国文字为甚,在趋于简便、约易地改造商周文字方面,它们和奏国文字在许多方面都有较为明显的差异。
奏国文字与六国文字相比,形体结构上对殷周文字的继承更多,这正像王国维所说的:“秦居宗周故地,其文字犹有丰镐之遗”“其去殷周古文,较之六国文字为近”。在战国晚期秦国简牍中,我们可以看到秦国文字也对殷周文字进行了一些改造,主要是结构省略和笔画化的发展,使之趋于简便易写。特别是使圆转的篆引向平直方折的变化,导致文字向笔画化演进。这是秦系文字手写体中的主流,它直接导致了隶变在秦系文字手写体中的发生。而楚系文字对商周文字的改造,则主要在形体结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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