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学者文库:上海近现代对外贸易史纲》:
二、上海近代对外贸易体制的转型
鸦片战争的失败导致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武力威胁,利用清政府的软弱无知,攫取了一系列外交特权,其中关于经济方面的特权就有:在沿海和内地通商口岸的贸易权;协定关税和海关行政权;沿海和内河的航行权等。西方洋行和洋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蜂拥踏上了上海的土地。这些洋行和洋商一方面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成为近代上海对外贸易体制的关键要素。
“上海体制”及其特点
开埠初,洋商在上海做生意主要还是依靠买办、华商及当地原有的一套商业网络和商业规则,并在继承中有创造。后来洋商逐步将西方的一些商业办法引入上海,使得洋行、买办、钱庄、苏州模式都在上海的对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外贸易管理机构——海关也在这一时期被列强改造,从拥有独立主权的封建海关转变为带有半殖民地特点的近代海关,从而推动了上海近代对外贸易体制的形成,即“上海体制”。
所谓“上海体制”,我们理解为包含机构、政策、外贸主体,以及其他与外贸直接关联的各要素所组成的外贸运行系统及运作模式,比如政府设置的专门外贸管理机构、与外贸相关的诸如海关等包含外贸业务管理的相关机构、条约中与外贸相关的条款、关税及其他税收政策、华洋外贸商,以及航运、金融、保险等与外贸直接相关的要素都是考察上海外贸制度的人手处,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相互影响演变的规律。
“上海体制”是由华、洋商人、江海关等组成的对外贸易链条,其中华、洋商人利益紧密结合,在江海关中朝廷、地方官、列强利益高度结合,从贸易流程到江海关的管理既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近代对外贸易体制的内涵,但又深深打上了半殖民地的烙印。上海对外贸易新体制是在不平等条约基础上,在条约体系框架下的上海对外贸易运行的全新体制和运行模式。
说“上海体制”具有近代对外贸易体制内涵,是因为它与“广州体制”完全不同。第一,“广州体制”是在朝贡体制架构下,目的是维护封建制度免受冲击,是闭关政策的结果,具有极度的封闭性;“上海体制”是在不平等条约框架下,封建的大门被冲破,小农经济逐渐瓦解,中国经济被卷入全球化后逐渐生成的带有自由贸易特征的制度,具有相当的开放性。第二,“广州体制”是封建经济下的对外贸易制度,“上海体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第三,“广州体制”的核心是行商制度,外交与外贸高度合一,官员与商人高度合一,行商同时承担部分外交管理的职能。“上海体制”与外交虽有一定关系,但已是比较纯粹的对外贸易运行制度。第四,“广州体制”具有垄断性,行商、粤海关、广东地方官员等结成庞大利益集团,贿赂公行,使交易费用不断增大,交易流程很不顺畅,阻碍了中外贸易;“上海体制”具有一定竞争性,华、洋商人在不平等条约的制约下尽管不可能平等相处,但其走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关系,政府政策、海关管理逐步与对外贸易的需求对接。
说“上海体制”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特点,主要是指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逐步丧失了管理对外贸易的独立主权。西方国家凭借不平等条约掠取了在沿海和内地通商口岸贸易权、协定关税和海关行政权、沿海和内河的航行权等经济贸易特权,以及与经济密切相关的其他特权。上海外贸体制在这种不平等条约体制框架下所具有的半殖民地性质是十分明显的。第一,西方商人凭借不平等条约特权,突破口岸贸易的国际贸易常例,特别是利用2.5%的子口半税,深入腹地,进行内河贸易,逐步形成了适应洋货内侵的从口岸到内地的市场体系。第二,出现了依附于西方商人和专门从事外贸商品购销的买办阶层,形成了外贸商品倾销的销售网络。第三,西方商人无论在资本力量还是商品信息和销售渠道方面都处于强势地位,对华商形成了明显的挤压态势。第四,中国的对外贸易长期出超。五口通商时期中国基本上还是入超,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除早期几年还有入超出现,基本上进入出超年代,特别是1877年以后,中国对外贸易开始了年年出超。出超额不断增大,从数百万海关两到三千数百万海关两。这种格局长期延续,直至1949年的全国解放。第五,出口商品结构以农副产品等低端初级原料产品为主,进口产品以西方国家的机制产品为大宗。第六,西方商人绝对地拥有进出口商品的定价权,“凡各大埠,皆西商为主,而华商听其调度,凡市面行情、银价,一皆听命于西人”,进口商品价格被抬高到价值之上,出口商品价格被压到价值之下,形成进出口商品的“剪刀差”,并呈逐步扩大趋势,对外贸易具有半殖民地的价格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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