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
——书法创作心理节奏探微
书法家如何将自身的诸多艺术积淀,由看不见的“潜意识态”转化为心理势能,再由心理势能演变成具有艺术价值的、具象的书法作品,这个过程充满了许多不确定因素,现代心理学将这种介于原始的生理冲动和复杂的心理构造之间的诸多信息化学反应过程设定为一个“黑箱”。虽然,目前运用现代心理学知识对传统书法理论进行探索和研究者鲜有揭示,但伴随现代众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以及书法艺术自身不断边缘化的延伸、发展和完善,这个转化区间的“黑箱”会逐步被明朗和亮化。在这个过程中,抓住和探明书法家的心理节奏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可以说,书法家的节奏感是拓通其生理能到心理能最得力的“工具”。
一、节奏概念及其特征
对于节奏的定义,书法家和心理学家都会从各自所处的领域给出不同的概念。但究其在书法创作中普遍存在于每个书法家的心理结构中而言,则不能只做单一的、白描性的罗列和简述,而要深入到哲学和美学的范畴进行细致地抽象和概括。只有这样,才能抓住书法家创作艺术作品的本质和心跳。
早在二十世纪,闻一多、郭沫若、朱光潜等学者曾就节奏在诗、词、乐、赋等创作中的本质和特征做过深入具体的研究且多有建树,其中朱光潜在研究诗的本质时曾经比较深刻而全面地论述过节奏,阐释得十分精彩:“节奏,是宇宙中自然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则。自然现象不能彼此全同,也不能全异,全同或全异都不能有节奏,节奏生于同异相承续、相错综、相呼应。寒暑昼夜的来往、新陈的代谢、雌雄的匹配、风波的起伏、山川的交错、数量的乘除消长以至于玄理知识反正方面的对称、历史方面兴亡隆替的循环,都有一个节奏的道理在里面。艺术反照自然,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在造型艺术则为浓淡、疏密、阴阳、向背的相配称;在诗、乐、舞等时间艺术则为高低、长短、疾徐的相呼应。”
通过上述的论断,至少可以提出两点:
第一,节奏是存在于宇宙间一切自然现象之中的基本原则。这充分说明了节奏存在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宇宙中缺少了节奏,就失去了特定的秩序、合理的组合和排列,而陷于一片混乱之中。所以,节奏的存在是自然界的“基本法则”。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将节奏的脉络渗透到哲学理论的反、正对称,以及历史兴亡隆替的循环和各种艺术中,这就将节奏的含义从具象的自然界引入到抽象的社会现象、心理思维和艺术创作之中。
对于节奏在自然界中的现象,大家都比较容易领会和揭示,例如山峦起伏、水波荡漾。但作为对一种心理思维现象的解释能否成立、书法艺术家创作心理节奏的生成又该如何辨析和把握,这些命题一直是书法艺术家们关注的核心。
第二,产生节奏的哲学根源是事物的异同性。具体表现在书法作品里,有点、线、面的纷杂交错,也有墨色黑白的变化多端。面貌千差万别,然而又统一在一起,它们之问的联系不是绝对的一同,也不是绝对的差异,而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从而构成了节奏这一异、同相关联的复合机制,其在书法创作中的具体表现方式基本有四种:1)异同相承续。2)异同相错综。3)异同相呼应。4)异同相转化。相承续显示了书法家的心理节奏支配创作的线性连续运动特征,呈纵向、前进的单一性;相错综显示了书法家的心理节奏在创作中具有弥漫的、相互渗透的特征;相呼应显示了书法家心理节奏在创作中的矛盾、回环的对应性;相转化显示了书法家心理节奏在创作中的盈亏、消长的互根性。因此,心理节奏是书法家创作过程中复杂的心理结构的异和同的契合与统一。从而,可以认知书法家复杂的心理节奏特征寓于单向性、重复性、对应性、转化性之中,其表现在既定作品中就构成了点、线的同质,也产生了点、线的差异,这与书法创作过程中的矛盾对立统一关系基本吻合。那么,书法创作中的心理节奏到底该如何定义呢?将书法的创作实践与现代心理学理论相通融后,似乎可以这样界定:“书法家创作的心理节奏,是运动在心理场中‘异←→同’两者之问的心理动态势能的重复,既在同中见异,又在异中求同。”这在书法作品中的显现比比皆是,有墨色的浓淡枯涩,有笔势的断连开合。可以说一幅书法作品的诞生,就是书法家心理节奏主宰和支配书法元素排列整合的精神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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