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第二,新贸易保护主义设置贸易壁垒中一项主要手段是利用规定的不确定性和标准的不一致性,随着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完善,对标准的认识日益明确,贸易壁垒的形成空间也日益减小。当前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多数与倾销、补贴等行为的标准理解、解释和认定不一致有关。美国一直是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但美国却很少对中国实施过单独的反补贴措施。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美国现行的法律和惯例并不主张反补贴法适用于中国这样的“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在反补贴案件中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主要国际法依据是《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议》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根据两个协议,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日起15年内仍可以被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方适用“非市场经济规则”。从法律规定上看,美国反补贴法并没有规定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可以不适用反补贴法,或者说,美国是可以对中国提起反补贴调查的。但美国法律具有典型的案例法特征,在1986年乔治城钢铁案这一案例中,美国钢铁公司起诉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政府,认为这两个国家政府对本国生产者提供了大量的出口补贴,从而直接造成了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但在适用反补贴法的过程中,美国商务部认为,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这两个计划经济国家,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政府定价在产品价格形成中发挥主要作用,因此无法判断一个没有市场价格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如何认定补贴幅度,相应拒绝了美国钢铁公司的起诉。虽然随后国际贸易法院支持了美国钢铁公司的意见,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对上诉的裁决中又支持了商务部的观点,理由是在非市场经济体里市场扭曲随处可见,因而无法对补贴与没有补贴的市场效果进行全面的对比。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