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学的发展,医案也逐渐趋于形成,至清朝喻嘉言提出先议病后用药的议病式,这算是病历的前驱。
清初医家喻嘉言在其著作《寓意草》中,提出了“议病式”的观点,试图建立一种规范的医案记录格式。《寓意草》初刊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不分卷,凡六十六题,以“先议病后用药”与“门人定议病式”两题为全书总论,次后列医案若干。喻嘉言“议病式”的原因,书中有相关的解释:“故治病必先识病,识病然后议药。药者所以胜病者也。识病,则千百药中,任举一二种,用之且通神。不识病,则歧多而用眩。”先要了解疾病,然后根据疾病的性质选择治疗疾病的药物,才能有好的疗效。正是因为持有这个观点,所以喻嘉言认为需要“议病式”,希望通过“议病”来达到依病机用药的目的。无论药物偏性和毒性大小,只要符合病情,就可以使用。由此,可以提高医生的医术,使更多的病人痊愈。喻嘉言“化我心为病心”的治病态度,促使他创建“议病式”。在《寓意草》第二篇“与门人定议病式”中,喻嘉言列出了“病式”包括的内容,不但规定了望、闻、问、切各项具体要求,而且指出应当注意病人的生活习惯、环境、发病季节和以往治疗情况,全面记录,作为识病依据,俨然是一份颇完整的中医医案记录格式。
用今天的标准来看,喻嘉言的这一格式略显粗糙和不完备,但建立这样一个记录病情的格式,在300年前的清朝初年是有创新的,可以说是对医案书写进行标准化的早期尝试。这个格式已将中医基础理论与临床治疗结合起来,为后世人提供了临证典范,启示了医者在临证中,以理论指导实践、再以实践证实理论的辨证过程。
“议病式”对医案格式及“议病”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有助于中医医案的规范化。
(三)类案
类书是辑录古籍原文中的部分或全部资料,按类或按韵编排,以供人们查阅参考用的工具书。由于其遍采群书,内容广博,常分类编辑,所以得名。医案类书在医案的流传和发展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不少著名医家的医案,依赖类书的收载才得以保存和流传。其中,《名医类案》、《续名医类案》、《古今医案按》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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