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概念
(一)文化工业
在世界范围内,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较早探讨文化创意产业且影响较大的是法兰克福学派及其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
所谓“法兰克福学派”,是以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中心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一个由社会学者、哲学家、文化批评家、历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等组成的学术社群,20世纪30~40年代初逐步发展起来。这一学派以批判的社会理论闻名于世,是当代西方重要的社会哲学流派,也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的典型。其社会政治观点集中体现在该学派代表作家M.霍克海默、T.W.阿多诺、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等人的著作中。
1944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公开出版了对后世影响巨大的著作《启蒙的辩证法》。他们当时使用的术语是culturalindustry。这也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独立章节的名称。在阿多诺等人的语境中,文化工业系指凭借现代科学技术大规模复制、传播文化产品的娱乐工业体系,包括商业性的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流行音乐等各种大众文化和大众媒介。“文化工业”几乎是“流行文化”的同义语。显然,这与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范畴上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但其价值指向却迥然不同。
在阿多诺等人看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具有流水线化、商业化等大工业的特征。这种大工业化的文化生产,不同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体劳动者的精神劳动。现在,由于科技的发展,文艺创作转变为建立在科学技术之上的可以大规模成批进行生产和复制的活动,文化产品的产制不再是作为“艺术”,而转变成了“工业”。像任何其他资本主义工业一样,精神文化产品具有以下特征:使用异化劳动,追求利润,依靠技术、机器提供的优势,主要致力于生产“消费者”等等。文化工业的产品,是一种适合于大众口味的、方便面式的精神文化消费品。文化工业被满足“大众”需要的资本主义商业力量所操纵,完全以娱乐消遣为目的,因而丧失了艺术作品作为艺术本质的否定与超越精神。同时,这种艺术创造的方式依赖于机械技术,作品内容和风格千篇一律,缺少艺术价值。文化产品“趋于一律”,相互只有细小差异,不追求艺术完美,只热衷投资效果;它控制和规范着文化消费者的需要,束缚人的意识,剥夺人的情感,阻碍人的自主性发展,它是操纵和欺骗的一种手段,是稳定现行秩序的“社会水泥”。文化工业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集团的帮凶。凭借对媒体的垄断,文化工业控制了大众日常生活直至内心欲望,悬置了个体的批判精神和否定意识,使之成为“单向度”的人。文化工业实际上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对广大民众进行意识形态控制,巩固自身统治的手段和途径。
文化工业的具体特点包括:(1)先进的传播技术带来的先进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手段。他们认为,电影、电视、广播、无线电是“特别为文化工业打磨出来的”,“它既不存在首先关心大众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传播技术的问题,而是使大众自我膨胀的精神的问题,是他们的主人的声音的问题”。(2)文化工业模糊了高雅艺术和低俗艺术的界限。把分隔了数千年的高雅艺术与低俗艺术的领域强行聚合在一起,结果,使双方都深受其害。借助于大众传媒而所向披靡、无所不在的文化工业也破坏了经典艺术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从而降低了大众的欣赏品位。资本主义流水线出来的、高度商业化的流行文化产品,看起来多种多样,但实际上都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即假个人主义和同质化。(3)文化工业的本质是赚取利润。资本主义操纵、引诱下的流行文化消费的繁荣,也是虚假的,是一种连消费者自己都未必意识到的“虚假的需要”和“强迫性消费”。真正的需求应当具有自由、创造的精神,是真正快乐的。“文化工业的全部实践就在于把赤裸裸的营利动机投放到各种文化形式上。”(阿多诺语)(4)文化工业产品构成一种具有欺骗性的意识形态,扼杀人们的独立思考精神。文化工业产制出来的流行文化看似使现代人的快乐唾手可得,且易于满足,其实人们变得越来越被动了,对现实的感知也变得越来越迟钝,逐渐失去了自由思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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