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摘星之旅
允许自己是新手入门,从零开始。没有人一开始就完美无缺。
我今天所取得的成就完全归功于我的出身,对此我坚信不疑。看着周围的一切,我决心追求更好的生活——这就是我勇往直前的动力。
无论我在银行里有多少积蓄,抑或是昨天我做成了多少笔交易,每天早上我仍然带着对失败的恐惧惊醒。就像有人把我的内脏紧紧打了个结,让我无法呼吸。我想起前夫麦克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终有一天,你会回到你的贫民窟去。”
把格拉斯哥的东区叫作“贫民窟”,这种说法真是不堪入耳,那儿的居民可是你所遇到的最友善的人。他们乐于助人,慷慨大方,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会把最后一滴牛奶留给你。我热爱那些陪伴我成长的人们,但我不想再重新踏上父母的人生轨迹——他们总是在挣扎谋生。我最大的恐惧就是某天我重蹈覆辙,再次落入那样的境地。因此,无论生活给我带来怎
样的挑战,第二天早晨,我依然会顽强地站起来迎接它。我就是这样长大成人的,时至今日,我仍然持有这样的人生态度。
回顾童年,我对父母充满了感激,他们呵护我,一直把我捧在掌心,让我感觉备受宠爱,我知道这对他们来说一点儿也不容易。1971年,我出生在东区中心加洛盖特(Gallowgate),那是劳工阶层住的地方。爸爸妈妈信誓旦旦地说,那时候我们的生活还过得去——东区的人可从不抱怨。他们只是逆来顺受,服从命运的安排。
但实际上我们一贫如洗,确实在为生存而苦苦奋斗。妈妈打两份工,好让一家人不至于挨饿受冻。平时她在辛格缝纫机厂缝制衣服,周末就去卖水果和蔬菜的店里干活。爸爸在一家工厂里工作,生产印刷报纸的墨水。那时候他早上5点半就起床,晚上天黑后很久才能到家,过着起早贪黑的生活。对他们而言,哪怕请一天病假都是不敢奢望的。谁要是感冒生
病,也只能挣扎着起床上班。“你必须为每一分钱而努力工作”,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也迅速影响了我的人生观。
我最早的记忆来自于在格拉斯哥丹尼斯托恩的那一段生活,当时我还不到六岁。那时候我们住在巴斯盖特大街的25号,我记得当时妈妈对我说,原来住的那座公寓楼因为鼠患成灾而无法居住,必须搬到这里来。我们住进的是一栋老旧的廉价公寓楼,要爬上一段冰冷的、充满潮湿气味的楼梯,才能来到我们所住的地方。
我们的家里只有一个客厅、一间卧室和一个小小的厨房。妈妈挂了一串珠帘,把卧室和厨房分隔开。天花板非常高,亮灯时会显得有点阴森。在妈妈和爸爸的卧室旁边有个橱柜,那就是我的房间。那地方太小了,爸爸不得不把我的床锯掉一英尺(约0.3米)才把它塞进去。
我是“爸爸的小宝贝”,他愿意为我赴汤蹈火。有天晚上,他搬了一大块木头回来,把天花板垫低了一些。然后我们往上面贴满了闪闪发光的贴纸,这样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正在凝望星星——早在那个时候,我就想要伸手摘星星了。我的房间是最小的,也是最棒的。蜷缩在我的小窝里,听着隔壁房间爸爸妈妈的呼吸,我感到很安心。
我家小小的厕所里没有浴缸,也没有淋浴设备,只有一个马桶。妈妈一周带我去一次白谷澡堂洗澡。蓄水池就建在一些高层公寓的边上,公寓楼高高地伫立着,俯视着整片地区,看起来像是某部恐怖片里的场景。妈妈警告我绝不要走近水池,否则我就回不来了。
走进那座红砖外墙的澡堂要十便士,然后我就会有自己的一个小隔间,一个大大的铸铁浴缸。我可以透过木制门框上下的缝隙往外看,我会一直待在浴缸里,泡得皮肤都快要皲裂了,直到传来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然后有人对我说:“哎,快点儿,下一个要进去了。”我就跳到冷冷的地砖上,擦干身子,重新套上衣服。
我们下楼走到蒸汽房时常常会驻足一会儿。那时候的蒸汽房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自助洗衣房。我帮妈妈把一捆捆被单搬到里头,妈妈就在工业用水槽里放上一块大木板,把被单铺在上面搓洗干净。洗完被单后,妈妈的手指看起来就像枯枝一样。我还会帮妈妈把被单塞到大大的铁质滚筒里,烘干多余的水分。
那时候我们晚餐吃的是传统的东区食物,比如碎肉和马铃薯,当然不会是什么美味佳肴。要是吃上了菲力牛排,那就是过圣诞节了。到了周五的时候,我就会到炸鱼薯条店去。我会给爸爸妈妈买来炸鱼,给自己买上拌着薯片和洋葱汁的香肠做晚餐。我一溜烟儿地跑到店里,再一溜烟儿地跑回来,然后坐在电视机前,把晚餐放在腿上,边看电视边吃掉。而我们家的晚餐跟我奶奶家的相比,简直算得上是山珍海味了。我奶奶叫阿兰,学校放假的时候我就要去她那儿,因为爸爸妈妈整天都要工作,没时间照看我。我的奶奶,也就是爸爸的妈妈,她是个非常强硬的女人,一个不折不扣的格拉斯哥人。她住在哈格丘,那是东区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奶奶让我吃鸡肝、洋葱和牛肚。她会在牛奶里煮牛肚。我的天啊!“奶奶,求求您,不要让我吃那个。”我抽噎着说。
“你知道这花了多少钱吗?”奶奶把碗推回到我鼻子底下,“你吃饭是为了活下去。”即使到了现在,当我走到那些米其林星级的餐馆里头,看见菜单上有肝脏一类的东西,我都忍不住地恶心想吐。那时候我会溜到杜克大街上的科伊阿饮食店买雪糕吃。我必须带着自己的碗或杯子到那儿去,让店员往里头舀上几勺雪糕。
爸爸的“出逃之处”则是街角那家酒馆。酒馆的名字是“狗与兔”,但当地的人都叫它“狗儿”。妈妈会让我骑自行车到那儿去,叫爸爸回家吃晚饭。“我准备把他那该死的晚餐扔到垃圾桶里了。”她大吼大叫着,于是我就骑上自行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狗儿”那里去喊爸爸。我踮起脚尖努力够着窗台,向窗户里的他挥手致意。如果这不奏效,我就会从门口溜进去,恳求他回家。
“求求您了,爸爸,别把所有工钱都花掉。”我苦苦哀求着。我不喜欢他喝很多的酒,因为他会和妈妈吵架。妈妈会吼得震天响,有时我得捂住耳朵。但那儿绝大多数夫妻都是如此。这就是东区的生活——你卖命工作,然后就去博彩店碰运气。总是这样:“啊,天啊,吉米赛马赢了”,或者“啊,天啊,伊莎贝尔宾果游戏赌赢了”,然后所有人都蜂拥去他们家,喝杯免费的酒,庆祝一番。
我们拥有的东西不多,但我们有一个大家庭。在东区是从来不用锁门的。如果你想要什么,就去敲敲别人家的门。“商店关门了。我可以问你要点糖吗?”他们情愿自己不用,也会把自己最后的一点糖都给你。要是你去伦敦的梅费尔敲某个公寓的门,他们可是会打电话叫警察的!
这种大家庭般的感觉,让我们度过了一段欢乐开心的时光。东区的派对是一流的,派对地点可能是我姑姑家,可能是我叔叔家,也可能是在我家,一般都是有人赢了赌马或宾果游戏后才举办派对。我记得在我们家的一次派对,大家把洛·史都华的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整个街区都能听见。我就从后院里喊妈妈:
“妈妈,我饿坏了,你能不能给我扔块面包和一点果酱?”
她从窗户里探出头,然后走开了,过了几分钟,一个用锡纸包着的三明治“嗖”地一下从天而降。我狼吞虎咽,一下子就把它吃光了,然后就和邻居家的朋友们继续玩耍。我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翩翩起舞。对于我当时的年龄来说,我的个子相当高,瘦瘦的,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所有人都走了以后,我就坐在妈妈的膝头,紧紧地依偎着她。她的温暖就像一条
毛巾,包裹着我的全身。
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幸福的记忆之一。
爸爸开始跛脚的时候我七岁。当时我的家人和朋友都以为他喝醉酒了,但我一看到他就马上意识到情况不妙。医生们认为爸爸得了癌症,为了除掉癌细胞,他总得往医院跑。每回爸爸从医院回家,他的脚就跛得更厉害,他看起来也更加痛苦了。他想在我面前隐瞒他的痛楚,但那种痛不欲生的煎熬分明写在了他脸上。妈妈一天到晚都在哭,我就在我小小的睡房里聆听着她的呜咽声。每天晚上,我都抱着自己的枕头,担心爸爸活不到第二天早上,然后就静静地流着眼泪入睡。有些夜晚我就躺在那里,好几个小时都睡不着,只是伸长脖子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着爸爸的呼吸。
从那时候起,麻烦事就接踵而至。此后家里就不曾有过一个正常的圣诞节。过节的时候,我们要不就围在爸爸在皇家医院的病床旁边,要不就在他病房对面的中国餐馆里头。我甚至记不起妈妈怀孕的事,但肯定是在爸爸多次手术期间。当我回想那段日子的时候,我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妈妈躺在沙发上,肚子高高地隆起,然后就被救护车匆匆地送往了医院。我和玛格丽特姑姑一起到医院里去,但亲戚们不让我见妈妈。我开始尖叫大哭,姑姑不得不紧紧地抱着我。
“我想看宝宝,我想看我弟弟。”我喊叫着。
但亲戚们围成了一堵墙,我穿不过去。
“米歇尔,冷静下来吧,你现在见不了她。”玛格丽特姑姑让我坐下来。
“我想要我妈妈,我想要我妈妈。”我边哭边说。好些天我都在痛哭流涕,闹着要见妈妈和弟弟。我的喉咙就像砂纸一般粗糙,几乎说不出话来。当妈妈终于回家时,她并没有带着弟弟。她面如死灰,血红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她伤心得话也不跟我说,只是一直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有时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在看电视屏幕,还是一直盯着空气。在我面前,所有亲戚都保持沉默,没有解释,只言片语也没有。那时候就是这样,你只能接受命运,继续生活。我心里清楚我的小弟弟没有活下来,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死于先天性脊柱裂。
我不记得他的葬礼,也不记得其他相关细节。太多的不堪回首,太多的撕心裂肺,我只能把它们全都封锁在记忆之外。我想那就是爸爸一直泡在酒馆里的原因——家里有太多的眼泪和争吵,每一分钟都充满了戏剧性。我坐立不安,随时警惕着厄运的降临。
要是想在东区生存,那你的后脑勺必须长双眼睛。这是我八岁时得到的惨痛经验,那件事情令我永生难忘。那天我穿着溜冰鞋,在我家旁边的那条街上和朋友一起玩,她要回公寓顶层的家里拿些东西。
“等一下。”我在她身后叫道,当时我还穿着溜冰鞋。
我穿着溜冰鞋爬上水泥砌成的楼梯,小心地侧着身子往上走,以免往后滑倒。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伸出一只大手,像一把虎钳一样紧紧地攥住了我的脚踝。我的身体直打转,我看见了一个男人,脸上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我尖叫着想要跑上楼梯,但我跑不了。因为穿着溜冰鞋,我不停地摔倒。那个男人拽着我的腿,想要把我拉进他住的公寓。他把我
拖下楼梯的时候,我一直在尖叫和挣扎。
“不要碰我,不要碰我。”我喊道。他拖着我,我的指甲刮过硬硬的水泥地。忽然,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量,用溜冰鞋踢中了他的脸。他轰然倒地,我得以脱身。我飞快地冲过了那几段楼梯。
当我冲进朋友家的大门时,我害怕极了,全身发抖。倘若他把我拽到他的公寓里,我想我就会被强奸了。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是我朋友的爸爸向我父母解释了我受到的袭击。爸爸病得太厉害,没法下楼,这大概是件好事——上帝才知道他会对那个男人做出什么事情来。我一直不知道那个男人的下场,只知道这件事摆平了——妈妈说她去“警告了那个人一番”。
从那以后,我就特别害怕去那儿找朋友,我只能在大街上等她。此后我没有一个晚上睡得安宁。我总是心惊肉跳,像狗一样东张西望。我开始对街头巷尾的一切了如指掌:我学会了读懂身体语言,我能辨别出别人准备攻击的姿势,我能在短短几秒钟之内判断我面对的形势。我知道哪些地方是禁区,比如蒸汽房旁边的高层公寓。这些都是东区的生存要领。毋庸
置疑,我的直觉造就了我在商场上的成功。我懂得和任何人打交道,我知道怎样和他们谈判。假如没有那些来自生活的教训,我就不会成长为今天的我。
我母亲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外婆,她第一个发现了我的与众不同。
“我告诉你,米歇尔有一天会变成个大人物的。”她这样对我妈妈说。
外婆叫菲利普斯,是个优雅的老太太。她是苏格兰敦巴顿人。她曾经把她的一张张钞票烫得平平整整,我对钱的态度就是受了她的影响。每当我手里有现金,我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它们按照数字顺序一张张排好。我所有的现金都是簇新的,没有一丝折痕,而且放得整整齐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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