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简单介绍中国天然草地资源的概况及草地资源“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分布区域,草地退化特征及补播的意义。重点介绍了目前常用的补播方式及注意事项;根据退化草地的特征,选择适应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当地草地植被恢复的补播草种。并详细介绍每种牧草的补播技术。该书的附录部分提供了牧草补播技术相关的农业行业标准(规范)以备查询,并附有重要牧草的彩色图片供参考。该书编写力争图文并茂,语言通俗易懂。希望能为我国牧区、半牧区退化草地补播提供实用性指导和技术。
第一章中国天然草地概况
草地是具有一定面积和牧用价值的植被及其生长地的总体,是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证;草地植物资源丰富并具有多种用途,草地资源还具有极大的生态功能;同时孕育了少数民族文化,对巩固边防和增加牧民收入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全球草地总面积约为32亿hm2,占陆地总面积20%,我国拥有巨大且丰富的草地资源,面积仅次于澳大利亚,通过全国草场资源普查资料和11 000 000中国植被图对中国天然草地面积的估算,目前我国天然草地面积在28亿~393亿hm2之间(沈海花等,2016)。约占全球草地面积的13%,大约是耕地面积的32倍,森林面积的25倍。
天然草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分布,按照行政省区来看,西藏自治区草地面积最大,达88×107 hm2,占全区总面积的731%,可利用草地面积为77×107 hm2,占全国可利用草地面积的232%(2011年第二次草地普查);第二位是内蒙古自治区,草地面积79×107 hm2,占全区总面积的688%,可利用草地面积为64×107 hm2,占全国可利用草地面积的192%;第三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地面积57×107 hm2,占全区总面积的347%,可利用草地面积为48×107 hm2,占全国可利用草地面积的145%;第四位是青海省,草地面积36×107 hm2。以上四省区占全国草地面积的647%。草地面积达10×107hm2以上的省有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草地面积在(05~10)×107hm2的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黑龙江省、湖南省、湖北省、吉林省和陕西省,其中又以海南省、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面积较小,仅在10×106hm2。
第一节草地的类型及其分类方法
草地类型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反映草地发生和演替规律,具有一定自然特征和经济特征的草地单元。草地类型的形成受草地植被环境条件和人类活动的综合影响。因世界各地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的差异,各国学者提出了各自草地类型划分的方法和系统。主要的分类法如下。
一、植物群落学分类法及划分的草地类型
按照草地植物群落特征划分草地类型。在吴征镒主编的《中国植被》中,将中国主要草地植被划分为草原(包括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草原、高寒草原),稀树草原,草甸(包括典型草甸、高寒草甸、沼泽化草甸、盐生草甸),草本沼泽,灌草丛(包括温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荒漠(包括灌木荒漠、半灌木、小半灌木荒漠、垫状小半灌木荒漠)等植被型。
二、气候-土壤-植被综合顺序分类法及划分的草地类型
系甘肃农业大学任继周等提出的划分方法。从量化的气候指标——热量级和湿润度为依据,将具有同一地带性农业生物气候特征的草地划分为类,类是基本分类单位。若干类依据湿润度归并为类组;类以下,以土壤、地形特征划分亚类;亚类以下,以植被特征划分为型,同一型表示其植被具有一致的饲用价值及经营管理措施。此分类法将中国草地划分为37个类,归并为10个类组。
三、植被-生境学分类法及划分的草地类型
由以北京农业大学贾慎修等的依据草地植被特征和生境因素(气候、地形、土壤等)相结合作为草地类型划分的标准为基础演变而来,几经实践、修改和补充被确定为《中国草地类型的划分标准和中国草地类型分类系统》(1988),常用于全国草地资源调查。该法分类、组、型3级单位。根据这一标准,中国草地划分为三级,第一级是类,共18个大类;第二级是组,是草地经营的基本单位;第三级是型,是分类的基本单位。
第二节中国草地资源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跨纬度约50°,依次出现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带5个气候热量带;东西相距经度有61°。年降水量从东南沿海的2 000mm向西北逐渐减少到50mm以下,海拔变幅从-154~8 844m,气候复杂,地形多样。加之自然条件和人为条件因素复杂多变,形成了草地类型的多样化。
我国草地是欧亚大陆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用于家畜放牧利用的主要草地类型中,拥有原生的草甸、草原、荒漠、沼泽和次生灌草丛等草地植被,类型较为全面,我国不但拥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温带的草地植被,还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青藏高原高寒草地,其位于我国的西南部,具有独特的气候特征,高寒的气候条件形成并发育了面积辽阔、类型丰富的高寒地域性植被。
根据中国草地资源调查分类原则,将我国草地划分为十八大类、53个组、824个草地类型,按照地域植被特征,可以概括为草甸类、草原类、荒漠类、灌草丛类和沼泽类。其中草甸类草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草地面积11×108 hm2,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69%;其次是温性草原类草地,面积75×107 hm2,占全国草地面积的189%,沼泽类草地面积最小,只有29×107 hm2,仅占草地总面积的073%。全国草地18个大类依分布面积由大至小顺序如下:高寒草甸类、温性荒漠类、高寒草地类、温性草地类、低地草甸类、温性荒漠草原类、热性灌草丛类、山地草甸类、温性草甸草原类、热性草丛类、暖性灌草丛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高寒荒漠草原类、高寒荒漠类、高寒草甸草原类、暖性草丛类、沼泽类、干热稀疏灌草丛类,其中青藏高原的高寒类型草地面积占全国草地的近1/3,草丛、灌草丛和稀树灌草丛类合计130%。高寒草甸类、温性荒漠类、高寒草原类、温性草原类面积之和占全国草地面积的487%。
第三节草地资源等级评价标准
一、草地资源“等”的评价
草地资源等级评价标准。
草地资源既反映草地质量又有数量概念的草地。以草地型为评价基本单元,对草地资源进行等级确定和统计,予以评价。
依据草地上各种牧草的饲用价值(适口性、营养性、可利用性)分别归入优类、良类、中类、低类、劣类五类牧草中,统计各类牧草在草群中所占重要百分比,划分为5个等;等表示草地草群品质的优劣。等的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Ⅰ等草地:优类牧草占60%以上。
Ⅱ等草地:良类以上牧草占60%以上。
Ⅲ等草地:中类以上牧草占60%以上。
Ⅳ等草地:低类以上牧草占60%以上。
Ⅴ等草地:劣类牧草占40%以上。 按照上述统一的等级评价标准评定,经统计获得全国和西部各省区天然草地“等”的评价。统计资料表明,全国Ⅲ等草地面积最大,占全国已划等级草地的3962%,依次是Ⅱ等草地,占2823%;Ⅳ等草地,占1574%;Ⅰ等草地,占1128%;Ⅴ等草地最少,仅占全国已划等级草地面积的513%。说明我国草地总体质量属中等偏上。主要是Ⅲ等和Ⅱ等草地,优良的Ⅰ等草地和劣质的Ⅴ等草地均占较低比重。分析西部各省区草地等的组成上虽有差异,但总体情况和全国是一致的,各省Ⅱ等、Ⅲ等、Ⅳ等草地面积之和可占当地草地面积的80%以上。
二、草地资源“级”的评价
按照统一的草地等级评价标准,经统计获得全国和西部各省区草地“级”的评价。
依据草地上草群产草量(年内最高产量时期测定值),划分为8个级,级表示草地草群地上部分的产草量多少,具体标准如下。
1级草地:产草量>4 000kg/hm2(干重,下同)。
2级草地:产草量3 000~4 000kg/hm2。
3级草地:产草量2 000~3 000kg/hm2。
4级草地:产草量1 500~2 000kg/hm2。
5级草地:产草量1 000~1 500kg/hm2。
6级草地:产草量500~1 000kg/hm2 。
7级草地:产草量250~500kg/hm2 。
8级草地:产草量<250kg/hm2。
全国8级草地面积所占比重最大,为2231%。低产的8、7、6级草地面积之和占全国草地面积的6165%;高产的1、2、3级草地仅占全国草地面积的1746%;中产的4、5级草地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089%。总体说明全国低产草地面积大,草地产草量中偏下。西部各省区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不同,产草量存在很大差异,各省区草地“级” 的评定结果表现了多种多样。大致可归纳如下几类,低产草地面积大,中产草地次之,高产草地面积小为第一类。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低产的8、7、6级草地面积之和占全自治区草地面积的8034%,中产的4、5级草地占1317%,高产的1、2、3级草地仅占全区草地的649%。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均属此类。第二类是高产草地面积大,中产草地次之,低产草地面积小。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高产的1、2、3级草地面积之和占全自治区草地面积的7252%,中产的4、5级草地占1942%,低产的6、7、8级草地仅占全区草地面积的805%。可归入此类的有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是以中产的4、5级草地为主,二者面积之和占全省草地面积的3833%。3、4、5、6级草地面积之和占全省草地面积的8231%,是以中产草地面积为主,这可算作第三类。
第一章中国天然草地概况()
第一节草地的类型及其分类方法()
第二节中国草地资源()
第三节草地资源等级评价标准()
第二章天然退化草地补播的意义()
第一节草地退化()
第二节退化草地补播的重要性()
第三节补播方式()
第四节补播面临的问题()
第三章补播地段、草种的选择原则()
第一节补播地段选择原则()
第二节补播牧草种的选择和处理()
第四章补播技术及规范性文件引用()
第一节播床准备()
第二节补播技术()
第三节补播管理()
第五章草甸草原和森林草原补播草种()
第一节羊草()
第二节无芒雀麦()
第三节鸭茅()
第四节羊茅()
第五节冷地早熟禾()
第六节垂穗披碱草()
第七节披碱草()
第八节偃麦草()
第九节布顿大麦草()
第十节短芒大麦草()
第十一节黄花苜蓿()
第十二节三叶草(红三叶、白三叶、杂三叶)()
第十三节紫花苜蓿()
第十四节扁蓄豆()
第十五节阿尔泰野豌豆()
第十六节白花草木樨及草木樨()
第十七节直立黄芪()
第六章干旱草原补播草种()
第一节碱茅()
第二节冰草()
第三节硬质早熟禾()
第四节杂花苜蓿()
第七章荒漠草原补播草种()
第一节沙生冰草()
第二节冷篙()
第三节芨芨草()
第四节驼绒藜()
第五节木地肤()
第八章沙质荒漠地区补播草种()
第一节梭梭()
第二节沙蓬()
第三节白沙蒿()
第四节沙拐枣()
第五节柠条锦鸡儿()
第六节细枝岩黄耆()
第七节三芒草()
第八节沙柳(乌柳)()
参考文献()
附件一飞播种草技术规范(NY/T 1239—2006)()
附件二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 1342—2007)()
附件三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 6141—2008)()
附件四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 6142—2008)()
附件五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GB/T 29304—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