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当代中国存在着的、极为典型的“静默的喧嚣者”。一方面,它无疑喧嚣着,因为我们都看到、听到了;但是,它又处于一种静默的状态之中,因为,我们都对它熟视无睹。另一方面,作为个体组成的广场舞群体,其行为本身很是喧嚣,音乐、舞蹈、人数、行为,各个方面都带着一股子热闹劲,但是,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众群体,广场舞群体又是相当静默的,并没有明确的组织、没有明确的意志、没有明确的身份,更为关键的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当这一群体受到攻击时,很难以组织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利益。近年来,广场舞与反对广场舞的人之间,对抗态势日趋激烈、极端,体现出身处“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急需构建的政治—社会结构:理性的现代公民、共识的现代观念、成熟的制度体系、有效的基层政府、自治的社会组织、公平的社会供给、务实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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