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
《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一是关于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概念。所谓循环型社会就是指限制资源消耗、环境负担最小化的社会。二是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定义为“可循环资源”,促进其回收利用。三是确立废物处理原则为“废物减量一回收利用一能量利用一安全处置”。四是明确企业作为“废物产生者”的责任并增加“生产者责任”,即企业对他们的产品从产生到最终处置负主要责任。五是政府制定“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规划”。六是明确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政府措施。在废物处理过程中采用的优先顺序为: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减量化);再次使用(再使用);再生利用(资源化);能量回收(资源化);最终处理(无害化)。可以说《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是日本指导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的…部根本性法律。
2.《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
为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与不当处理处置所带来的污染,日本于1970年制定《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随后又修订过若干次,最新的修订版于2001年4月生效。该法将废物分为“一般废物”和“产业废物”,并要求建立各自的处理系统。该法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工业废物不适当处置的处罚措施;强化废物转移联单制;增加颁发或撤销废物处理设施许可证的条件;增强公众对改善废物处理设施的参与,完善公共参与的法规;鼓励废物减量,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来减少废物量等,地区政府制定废物处理计划;强制工业废物排放大户制定废物减量计划,并公布和报告计划的实施情况。
3.《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
该法的目的是将以往单纯作为原材料的再生利用“1R”转变为“3R”,即减少废物产生(Reduce),产品零部件再使用(Reuse)以及资源的再生利用(Recycle)。它要求企业从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减少废物的产生,采用能循环利用的原材料。该法律提出以下5项措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一是通过节约资源和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来减少废物产生;二是再使用零部件;三是回收并循环使用废1日产品;四是废1日产品加贴选择性收集标签;五是减少副产品的产生以及其他循环措施。该法的适用范围为10类工业企业的69种产品,包括纸浆制造业、化工业、钢铁业、铜精炼业、汽车制造业、硬质聚氯乙烯管业、水暖件制造业、复印机制造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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