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问题,正如它在社会实践以及社会学和城市规划理论中被明确表述的那样,是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因为,在严格的意义上,它在同一个论述中把空间形式的问题式和现代社会文化特殊性的问题式混淆了,空间问题式关注的是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
2.这样的意识形态是由双重的社会效果所定义:
(1)在知识(以及非知识)生产的层面上,它把劳动力再生产的特定历史性形式同化为整个社会的文化,而且让文化从属于区域位置不断复杂化的过程;这样,主流文化就掩盖了它的阶级特征。因为,一方面它作为普遍的东西呈现给社会的所有成员;另一方面,文化似乎来源于一个几乎是必然的发展过程,因为它被与自然的关系模式所决定。
(2)在社会关系层面,它把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自然化了,而且把由支配性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特定的社会矩阵的效果解释为自然与文化之间的分裂。这种意识形态扭转了这些矛盾可能导向的普遍性社会动员的轴向,而代之以补偿技术进步所犯的罪恶;而且这些出现在其他领域的罪恶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就这种转换而言,它强化了社会整合。
3.就人们的物质资料以及附着于其上的社会关系的简单和扩大再生产的过程而言,让这种城市意识形态扎下根来的社会基础是个体和社会群体每日经验着的各种矛盾。
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外在于生产性行为本身的这个再生产过程变得日益重要,上述那些矛盾就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发展并巩固了这种意识形态传播的能力,而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它的轮廓。
4.无法简单地经由谴责就能对种意识形态予以解蔽,这需要对每个问题进行恰当的理论研究。因为这些问题都被融合并混淆在这样一个问题式中去了:空间的社会形式、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各种条件、以上两者与每一社会形态的文化系统的关系。
5.分析空间本身并不比分析时间更有可能。空间,作为一个社会产物,总是由一个社会结构中的不同实例(instance)之问的一定关系所规定,也就是被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以及根源于它们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特定状况所规定。因此,空问总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情境(conuncture);以及社会形式,该形式的意义来自于经由空间所表达出来的社会过程。另一方面,空间能对社会情境的其他领域产生特定效果,这些效果是通过由空间所构成的不同的结构性实例的特殊连接方式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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