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其才,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溪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野行集——与法有缘三十年》、《法理学》(第2版)、《中国习惯法论》(修订版)、《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瑶族习惯法》、《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国家政权对瑶族的法律治理研究》、《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主编“中国司法研究”书系、“习惯法论丛”。
何心女,1989年7月出生,湖南岳阳人。2011年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工业设计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现就读于英国皇家艺术学院设计史系(RCA/V&A History of Design),研究当代亚洲设计与物质文明。2009年获得清华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2011年获得英国皇家艺术学院The Gardner Awards奖学金。曾参与编纂《刘骜传》,著有《童子婚术童养媳*新姑娘*改嫁字*子女性:湖南临湘聂市地区七十载婚姻之变迁》和《当代中国宗族习惯法的复苏更生——以湖南临湘地区建祠修谱为例》,收录于《当代中国婚姻家庭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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