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费青却以高度正义感和“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承接这类案件,挺身而出,据理辩护。一次,有一位小学校长和两位教员以共产党的嫌疑被捕。“证人”自称是已经自首的共产党员,说自己曾经和这三人在他们学校里开过秘密会议。费青看出“证人”是假的,当庭请求法官令他把学校位置画一张简图。然后,要求捕人的巡捕也画一张。果然两张图全不相同。费青当即指出:“证人”根本没有去过这个学校,其做出的完全是伪证,要求法庭将三名无辜被告释放。他发言时,旁听席上一片肃静,国民党政府人员怒目而视,法官十分尴尬。尽管如此,最后也只释放了其中一人,把另外两人交给了南京政府。由于办了几件为共产党人辩护的案件,遭到国民党的嫉恨,费青在上海已难以存身,便到北平燕京大学当“特别生”,与费孝通同学。后来又到朝阳学院当教授,兼做《晨报》编辑。他一面工作,一面还坚持学习,1935年考取清华大学公费留学资格,赴德国柏林大学研究院攻读法律哲学。从德国留学回来后,历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大、复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律系主任。1946年12月24日,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东单操场遭美军士兵强暴,作为法学界很有名望的教授,费青为能公开审理此案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拟在开庭时作为原告的首席律师出庭。后因当局玩弄手腕未果。此案未能公开审理,两个涉案美军士兵却被释放。消息传出,抗暴运动迅速从北平扩展到全国,上海、天津、南京、广州、武汉、台北等城市共50万以上学生相继举行罢课和示威游行,时间长达3个月。1947年2月27日夜,国民党当局以户口检查为名,抓捕大量爱国学生、进步人士。当时任华北学联的秘书长找费青求助。费青、费孝通和潘光旦、许德珩等12位知名教授联名发表了《保障人权公开抗议宣言》,引起社会轰动,当局被迫释放了被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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