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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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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03090328
  • 作      者:
    朱忠良,牛振宇主编
  • 出 版 社 :
    山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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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忠良,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理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兼任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山西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太原、长治、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等。近几年来,曾获得过“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科教兴晋先进工作者”、“山西省优秀教师”、山西省“教学名师”等光荣称号。朱忠良教授多年来在校内担任MBA研究生班、省级企业工商管理培训班、省管企业青年干部工商管理培训班、县级领导培训班以及学院学历班的有关法学课程的教学工作。朱忠良教授作为省内外具有相当影响的企业法律实务工作者,32年法学教学实践,30年律师生涯,20多年连续担任多家政府、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多年坚持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探索,擅长处理公司、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事务;参与10多项地方性法规立法活动,完成15项包括煤炭企业并购、企业重组改制等专项服务;主持课题、出版著作和发表学术论文30多项(篇);为山西、天津、河北、贵州等省100多家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开展法律实务讲座及培训活动,为企业防范控制法律风险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山西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领军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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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书以理论+本案例的形式,详细讲解了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兼并重组、股权转让、分立破产、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规范化经营,确保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是适合企业管理者、经营者阅读的一本业务指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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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二,股东会的召集权与主持权。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第三,提案权。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第四,起诉权。监事会有权对违反诚信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其次,强化了监督手段,尤其是签单权,《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6.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 
  为落实经营者的忠诚义务,《公司法》第148条详细列举了《公司法》禁止的七大失信行为,在第148条第8款还设置了兜底条款:“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从而有助于将各类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全面涵盖。当然,新《公司法》对经营者忠实义务的规定不限于第六章中的规定,而是遍及诸多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4款、第14条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增资过程中、抽逃注册资本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作了相应规定。 
  7.专节规定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 
  首先,《公司法》第121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次,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二审稿曾经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独立董事。再次,确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并将董事会秘书界定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最后,设置了董事回避制度。《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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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加强法律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前言
第一章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论简介
第一节 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第二节 企业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必要性
一、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企业适应国际经济环境发展变化的关键措施
二、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企业面向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企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是完善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第三节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机制创建
一、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原则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一节 公司治理概述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二、《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第二节 股东(大)会与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股东的权利
二、股东(大)会
三、股东及股东(大)会行使权力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三节 董事会制度与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董事
二、董事会
三、董事及董事会行使权力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四节 经理制度与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经理
二、经理行使权力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

第三章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五章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六章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履行职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七章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八章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创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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