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山见水楼丛稿:书在哪,法是个啥(对话:以书法为轴)》:
书法教育要保持书法文化的“水土”不能流失
记者:您说的当代书法的这种教育体制,是先从法度上来教育大家,就是帖学是什么样的,碑学是什么样的,二王一脉是什么样的,魏碑是什么样的,肯定先要给学生们一个法度上的传承。可能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们完全可能把自己人生的体验、人生的态度融到书法里,这有错误吗?我觉得也没有什么错误。
于明诠:表面看是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它有一个问题,书法纳入到高校教育体系之后,本科四年技法的学习训练占了很大的比重;硕士、博士阶段,教学与研究的内容基本都不应该再是技法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技法在整个书法的学习里面真的没必要占那么大的比重,要一个人用本科四年、硕士三年、博士三年共十年的时间去专门研究它而不研究别的。古人上几年私塾捎带脚儿就训练完了,到考秀才时技法都没有任何问题了。古代很多后来成为书法家的人也都是通过考秀才起步的,然后举人、进士,为什么他们成了书法家而其他人却没成,不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书写技法高,而是他们后来把书写与个人情感表达融合在一起,而其他人没有。技法可以由别人教,而如何在毛笔尖上融入自己的情感以及融入什么样的情感,是没有办法由别人教的。这就和大学有中文专业而没有诗人、作家专业的道理是一样的。书法成为专业,书法艺术的性质就只能是视觉艺术了。你想,如果再说书法就是“达其性情,形其哀乐”,“散怀抱”,“如其人”,甚至如傅山说的“作字先作人”,等等,哪个学校哪个教授敢教能教啊?再说,现在书法就是“展览书法”,就是一种“视觉”性质的艺术,再加上书法教育目前这样一种体制,这就使学习者自然而然地认为,我通过本科四年,把古人的这些技法学到手,然后就可以用这些技法重新组装一件作品,这就是书法艺术。一个人如果自幼爱好书法,从小就不断参加各种书法学习班,拿出很多的精力来研究古人书法的技法,到他二三十岁的时候,技法已经很娴熟了,那么他用这些技法重新来组装一件所谓的作品参加展览,他完全有可能人展、获奖。按理说,一个书法家需要终身的修炼,古代的书法家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但是一个人二三十岁时,就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已经在全国展览上人展、获奖,已经被社会所公认,就给他定位成一个书法家,那么他以后的创作与他个人的经历情感表达之间也就不需要再有什么关系了,只要技法纯熟反复复制自己就可以了。从这样一种展览形式走出来,错了吗?似乎没错,但问题是它背后有一个理念,就是书法是什么呢?书法就是这样一个“东西”,通过勤学苦练掌握一个技法,来组装一件成功的作品,然后你就是一个书法家了,不断地能够组装、反复创作这样一系列的所谓作品,你就是一个专业的书法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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