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位: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法则》:
里斯公司的合伙人劳拉提出品牌要有视觉锤。视觉锤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其实就是大卫·奥格威形象理论的翻版。
水平营销,被科特勒称之为“跳出盒子的思考”,目的也是为了卖货。这些理论,无非是谁把消费者研究得更透,更会变位,更会站在目标消费者的角度处理营销元素,赢得他们的重复购买。
在产品过剩、甚至品牌过剩的时代,消费者已经无暇顾及你的产品和品牌,此时消费者关注更多的是自己。这就要求商家必须暂且把自己的产品放在一边,而去关注消费者,围绕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去寻找品牌机会。于是,抢占消费者的首选,可能成为品牌竞争的最后一块“油田”。实际上,你是什么不重要,消费者需要你是什么才重要。也就是说,战略的思考点在于,要解决是什么,而不是做什么。
纵观广告和传播的基本规律,无非是调整策略,变换形式,变着法卖货。
让客户明白,为什么选我的而不选其他。
营销是场战争,我们争的是什么?有人说是客户。这个答案正确,却又似是而非。准确来说,我们争的就是客户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在客户的大脑和心里形成的。所以,第壹个要认清的营销本质是,营销的战场在客户的大脑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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