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自元(1836-1916),字敬舆,号澹叟,湖南安化县龙塘乡人,清末书法家。出身于书香门第,受家风所影响,好学多思,勤勉上进。同治六年(1867)中举人,清同治七年戊辰科洪钧榜中进士第二(榜眼),授翰林院编修,赐奉议大夫,供职翰林院。后又任各省乡试考官。官至记名御史、翰林检讨、武英殿总纂,累迁至陕西道监察御史。光绪间,迁河南道监察御史,宁夏府知府。
黄自元书法,小楷、大草俱佳,尤其善长楷书,逼近魏晋,结构严谨,字形端庄,笔势舒展,参差有致,用意绵密。他的几次科考得中都得益于书文俱佳。据传,同治母亲病逝时,黄自元奉诏进宫书写《神道碑》,跪地悬腕,其字秀雅美观,工整亭匀,深得同治皇帝的赏识,当即赐以“字圣”称号。
黄自元的书法艺术寻求雅俗共赏,他的字端庄秀蕴,静雅内敛,文气蔚然,既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兼具很强的实用功能,其风格特点和审美取向秉承的是晋人钟繇,羲、献父子所开创的帖学传统。看得出其书法艺术的取法渊源和传承脉络。黄自元一生书法创作颇丰,尤以楷书《千字文》、《间架结构九十二法》最为著名。成了家喻户晓,学书人案头必备之书。对于中国书法的基础教育和普及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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