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演剧与新剧的发生》:
前者明显充满救世之心,对于反映时事非常迫切,时效性最强。然而,出之操切便难以从容准备;强烈地渴望于舞台再现事实真相,过于执着“事件的真实”,便容易忽略“艺术的真实”。总而言之,此类作品报道时事、传播理念的成分高于艺术创作。但时效性与真实性是双面刃,剧作的局限性较高,汰换率也高,当新闻热潮过去,新的事件上场,原本的剧作无论如何卖座于一时,观众都会迅速转向。此类剧作在创作之初便未必以艺术为主要考虑,面市后又缺乏修改重演、再求精练的机会,故数量虽巨,但就单一剧作而言则很难长久留存。此类作品的价值并不在任何个别剧作,而在其整体数量之庞大,这清楚地说明当时上海京剧界对国事的关切热忱,也具体表现了当时上海京剧界的创作理念与创作趋势。至于不以具体事件为题材的剧作,虽也反映时局,但略经沉淀,较有反省思考空间。且1920年代以后,连台本戏在编写、制作、演出与宣传等各项环节都发展成熟,选材愈趋多样化,甚至足以将军政大事、时局潮流等现代事务俱都涵涉在内,因此这类作品到后期开始出现如前引《济公活佛》之类,创作者有所寄托又受观众欢迎,可以连演多时且日后还不断重演的佳构。尽管为配合实际情况,作者本心所寄内容可能仅以浅薄方式表现出来,但这也代表上海京剧界逐渐摸索出兼顾理想与通俗的创作方式。
以社会新闻为题材的作品在数量上不能与前者相比,个别剧作的质量差异也大,“阎瑞生案”与“黄慧如与陆根荣案”是最受瞩目的题材,两桩案件都引发众多剧场争演且连演多日。两者之外,此类剧作质量虽有高下,但无时无之,尤以涉及男女感情之作最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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